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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載反彈!需要換藥嗎?

先看一個案例:

一個小帥哥病載長期監測不到,自以為萬事大吉的時候,忽然有一次病載監測結果是160!小哥頓時嚇尿,經過一番諮詢,醫生告訴他,這個屬於Blips(短暫的病毒增加,被稱為「blips」),不必過於擔心。當然出現blips之後,最好增加病載監測的密度,以確保沒有出現耐葯(治療失敗)。

病毒載量(vviral loadi)代表的是病毒的負荷,即體內複製的病毒的數量。實際上,體內複製的病毒的數量是不能直接測量的,一般用每毫升血漿中HIV RNA的拷貝數代表HIV的病毒載量。

病毒載量的意義有什麼呢?

?嬰兒的早期診斷:感染HIV的母親所生嬰兒小於18個月時,不能按照常規檢測程序進行抗體檢測來確證是否感染HIV。這種情況下,採集嬰兒不同時間的樣本進行HIV核酸檢測。

?人群HIV篩查:可使用集合法對采供血機構的原料血漿及HIV抗體陰性的高危人群樣品進行核酸檢測,及時發現窗口期感染者,降低「殘餘危險度」,預防傳播。

?疑難樣本的輔助診斷:感染早期或疾病終末期出現抗體不確定反應時,RNA的測定結果可幫助提供HIV感染早期或終末期的證據。但在一般情況下,HIV抗體檢測足以對是否感染HIV作出正確診斷。

?病程監控及預測:HIV感染後病毒載量的變化具有一定的規律,這種變化與疾病的進程密切相關。有條件的建議在進行抗病毒治療前病載檢測和HIV耐葯檢測,排除原發耐葯,選擇有效的治療方案,以避免病毒學治療失敗的出現,也便於觀察上藥後的治療效果。

?治療效果的評價:治療的目的是完全抑制病毒複製,就是病毒載量檢測不到。,尤其對於CD4比較高的患者,CD4的參考價值變小,病毒載量檢測不到是治療效果的金標準。到治療的第30天,病毒載量下降至少0.5~1.0 log10拷貝/ml預示著24周病毒被完全抑制。抗病毒治療4個月(16周)時,所有患者的病毒載量應該低於檢測下限。如果治療6個月時,病毒載量還沒有低於檢測下限,應該仔細尋找可能的原因,包括依從性、藥物的相互作用。有條件的建議在1個月後複查病毒載量,以觀察是否仍高於檢測下限。患者在抗病毒治療後4~6個月時病毒載量還沒有低於檢測下限,應和你定點醫院的大夫溝通,考慮治療是否失敗。

?治療失敗的評估:治療後病毒載量得不到有效控制時被認為治療失敗。引起治療失敗的原因之一是病毒對治療藥物的敏感性降低或不敏感,也就是產生了耐葯。

治療失敗的病毒學特點

01

病毒學失敗

未能達到抑制病毒複製並維持HIV RNA

02

病毒抑制不完全

患者在接受抗病毒治療後24周後,連續2次血漿中HIV RNA>400拷貝/ml。患者病毒載量基線值的高低會影響到對藥物反應的時間,某些治療方案比其他方案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夠達到完全抑制病毒;

03

病載反彈

病毒曾經被完全抑制,但是目前可以檢測到HIV RNA>400拷貝/ml

04

持續低水平病毒血症

病毒載量可以檢出,但HIV RNA

05

一過性病毒血症

病毒被完全抑制後,偶爾一次可以檢測到HIV RNA,但隨後又回到檢測線以下。

是不是出現上述情況,都需要換藥?不是!

短暫的病毒增加,被稱為「blips」。大多數臨床醫生認為,孤立的Blips不必過度擔心。然而,多次反彈或者反彈頻率增加,可能是發生治療失敗的早期徵兆。

有些人經歷了短暫的病毒增加,被稱為「blips」,此後,在治療沒有任何改變的情況下,病毒載量快速恢復到不可檢測的水平。各種研究發現,20%至60%的病毒抑制患者會經歷病毒載量反彈(取決於所使用的方案和病毒載量測試的頻率),大部分病毒載量反彈到50到1000拷貝/ ml之間。Blips可能有各種原因,包括測試過程中的變異性,藥物濃度的暫時變化或免疫激活的瞬時爆發,例如由於接種疫苗或流感。在兩個獨立的實驗室中進行的一項研究,每三天對10名患者的血液的病毒載量連續測量4個月,10名患者中有9名有一次或多次病毒載量Blips,但兩個實驗室同時檢測到的Blip只有一次(也就是說病載反彈和試驗室環境等因素也有關!)。Blips也不一定與耐葯相關。有一些研究表明,瞬時病毒載量的增加可能是零星免疫系統激活的一個標誌,可能有助於補充HIV病毒儲存庫。病毒載量和免疫恢復之間的關係尚不清楚。即使有最好的治療和最佳的依從性,也可能發生Blips。

病毒載量什麼情況下需要換藥

鑒於藥物更換時機的複雜性,現有的臨床分期、CD4+T淋巴細胞計數及病毒載量尚不能完全準確的評估患者是否發生耐葯,故應盡量爭取進行耐葯檢測。

01

病載大於1000

進行依從性評估和教育的同時,進行耐葯檢測。耐葯檢測顯示出現耐葯突變時,按耐葯結果更換藥物。耐葯檢測沒有發生耐葯,建議嚴格按時服藥,3個月後複查一次病載。

02

病載大於5000,換藥

建議做耐葯,根據耐葯結果換藥。如果沒有條件做耐葯檢測,找有經驗的抗病毒治療的臨床醫生根據經驗換藥。

03

免疫學失敗換藥條件

不能及時得到病毒載量檢測結果時,當患者出現免疫學失敗,也可更換二線藥物;免疫學失敗的標準如下(至少滿足下列標準之一):

1)CD4+T淋巴細胞計數降低至或低於開始一線治療前的基線水平(連續2次,間隔3個月以上);

2)連續2次(間隔3個月以上) CD4+T淋巴細胞計數由治療峰值下降>50%; 3)對於連續接受治療超過一年以上CD4+T淋巴細胞計數沒有達到過100個/mm3。(建議確認服藥依從性,警惕免疫重建功能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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