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校內課後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
教育
03-01
本報訊(記者 劉盾)廣東省教育廳日前公布《關於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了校內課後服務的內容、監護責任、分擔成本等。
《意見》強調,中小學生是否參加校內課後服務,由學生家長自願選擇。校內課後服務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要堅持公益普惠原則。有條件的地方探索以財政投入為主,為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確實不具備條件但有課後服務需求的地方,可探索政府和學校支持、家長合理分擔運行成本的做法。
《意見》明確,校內課後服務時間一般為正常上課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課後至18時止,包括在校早午餐服務、午休和課後託管3項內容。課後託管服務活動形式及內容由學校會同家長委員會協商確定。但不得將校內課後服務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不得進行集體教學或「補課」。
《意見》鼓勵和支持中小學教職工在按質按量完成正常職責工作任務後,參與校內課後服務管理工作,並取得相應的勞務報酬。教職工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學校績效工資總量外單列管理。
《中國教育報》2018年03月0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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