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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大盜」一個多月作案12起 被芝罘警方抓獲

大小新聞客戶端2月27日訊(記者 孫朝軍 通訊員 芝公宣)2月7日早晨一上班,芝罘公安分局福安派出所連續接到多起有關電動車電瓶被盜的報案。

王先生的電動車停放在幸福三村西大門附近,早上發現電瓶丟失;劉女士在早晨發動車的時候,電動車沒反應,再一看電瓶不見了;孫先生擁有一輛三輪電動車,車上有四個電瓶全部被盜……民警調取監控後發現,嫌疑人在6日晚10時左右作案,手法熟練,得逞後快速離開。

辦案民警在梳理案件後發現,2月1日,萬泰小區曾發生過盜竊電瓶案件,但因為現場條件所限,民警在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後也沒能落實嫌疑人的落腳點。「這兩起案件,嫌疑人選擇作案時間均為上半夜,作案地點也都呈現較為集中的特點。」案情分析會上,民警考慮2月1日、6日發生的盜竊電瓶案件或為同一名嫌疑人所為。果不其然,民警隨後調取的現場視頻也進一步佐證,兩起案件中,作案人體貌相似、作案手段相近,可以串並偵查,也進一步確定了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核實嫌疑人潛藏「老巢」。

2月6日那天,煙台普降瑞雪,這為視頻偵查造成障礙,偵辦民警克服困難,從每個案發現場入手,反覆比對,縝密研判,2月14日,嫌疑人潛藏於轄區某旅館的線索被民警一舉捕獲。嫌疑人的信息也被警方掌控,嫌疑人王某,萊陽人,今年35歲。民警隨即對其進行布控,下午5時30分,王某被民警抓獲。

歸案後,王某隻交代了自己偷電瓶的事,但民警敏銳地捕捉到王某肯定還有其它作案事實———因為王某居住在那家旅館已經有三個月了,而且一直有收入來源。王某自稱「懂得一定技術」,還交代說,曾從事過鋁合金加工製作,對電焊行業也富有工作經驗,初中畢業後即在幸福河小區干鋁合金加工安裝生意。而就是這樣一個人,卻因盜竊犯罪於2006年、2011年兩次被教養。審訊中,王某避重就輕還和民警「談心」,說自己想改掉盜竊的「毛病」,但就是改不掉,並沒有交代自己其它的罪行。

春節期間,王某在看守所里度過。假期沒能回家和家人團聚,王某說有些「遺憾」,春節後,他就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他說自2018年以來作案12起,盜竊電瓶以及砸車玻璃盜竊,獲利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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