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我國自治區劃的行政級別及簡要概述

我國自治區劃的行政級別及簡要概述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國家統一領導下,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的行駛區域自治的制度。

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國家統一領導。

其次,這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基本制度,也就是變化比較小的制度。

「根據和平建國綱領要求民族平等自治,但不應提出獨立自治口號」,1947年5月1日,在這一方針指導下,建立了我國第一個省一級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

呼市青城公園一角

現今我國5個自治區分別是:

「內蒙古自治區」

「西藏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是「維吾爾」,不是「維吾爾族」,用詞不一樣,容易混淆,小編也特意查找資料確認過。

這是省一級的自治區劃,政府所在地,被稱為「首府」,不是省會,「特別行政區」,如香港、澳門,則直接叫做政府所在地、駐地或治所。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鴻運2022 的精彩文章:

1949年前,那「鮮為人知」的清華校友

TAG:鴻運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