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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非他不可的人,現在怎麼樣了?

很喜歡《前任三》裡頭的一句話:兩個人散了是因為一個以為不會走,一個以為會挽留。很多人說,時間是治癒一切傷口的良藥,懵懂的年紀還是很確信的,只是,時光帶走的只是當初那個純真、執著、死磕的自己,被傷的血淋淋的傷口結了痂,留下一塊清晰的印記,想抹去卻怎麼也抹不掉。

愛情這樣的東西,不管在哪個時代都是很奢侈的東西。有的人能輕鬆地擁有一份完滿的愛情,而有的人即便是不折手段地去獲得自以為屬於自己的良人卻只能獲得狼狽的收場。大學時代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位內心很文藝的老師,她很欣賞朱生豪,她說,朱生豪是最會寫情書的人。為此,特意去查朱生豪的資料,才知道他的情書有多麼「肉麻」。說實話,我很羨慕宋清如能有這樣一位才華橫溢而又如斯浪漫的意中人。有人說,朱生豪的一生只做了兩件事:翻譯《莎士比亞全集》和寫情書,我覺得是很有道理的。想想,人的一生能把一件喜歡的事情做好有多麼的難得,更可況兩件。

相信每一張雲淡風臉上輕背後都有一段不為人知的過去。曾經那個自己,執著地相信愛情,相信那個對自己那麼好的人絕對不會傷害自己。那時候,沒有心機,只有單純想念衍生的佔有慾。那時候只想一心一意地對一個人好,真的相信父輩那樣牽了手就能結婚,就能永遠。只是我們都想要牽了手就能結婚的愛情,卻活在一個上了床也沒有結果的年代。相信《左耳》里這句話瞬間戳中了不少人的內心。

還記得,剛滿2歲的那年,遇見了手指白皙修長的他,臉卻肉嘟嘟的,有點嬰兒肥。不過,當你看到那一張張潔白的素描紙在他的筆下生花,頓時就覺得他在發光,熠熠生輝。那光芒耀眼讓你無法抗拒對他的喜歡。興許是我的死纏爛打和無厘頭的表白,才讓這段初戀來得那麼手足無措。

中學時代,偶爾在電視前看到那些因為失戀而哭的稀里嘩、痛徹心扉的場景就會覺的無法理解。四月尾,當看到被甩的信息時,不爭氣的眼淚眨巴一下就掉在了手機屏幕上,像極了一個演技精湛的演員。其實,在一起一個月後我就知道:自己只是替代品。那個曾經傷害他的人讓他狠、不能釋懷,於是,他選擇了報復:和我在一起。只是,三個月後,再也忍受不了我的粘和膩,又或是良心發現,覺得這樣對不起我,用長遠的眼光說:長痛不如短痛。多麼扎心的理由。那時候,我還死纏爛打地乞求他不要分手,甚至說可以等,現在想想,當初的自己真傻,傻的可憐。

最後,我們最後還是在我的默認的態度下分了手。最後的最後,他說,不要刪了他的聯繫方式,他想知道我的動態,想看著我幸福,只是,變得極端的我還是果斷了按下了那個刪除鍵。

一周之內,就真的經歷了那種痛徹心扉的感覺。第二天,破天荒地沒有早起去校園朗讀,窩在小小的床鋪上,眼淚止不住的流,濕透了我粉色的小豬佩琪的枕頭。貼心的室友,幫我買好平日里我喜歡吃的早餐後就裝作什麼也沒有發生地叫我起床說:懶豬,太陽都曬屁股了,你還不起床?然後,掀開我同樣粉色的帘子,摸摸我的額頭,隨即拉著我的手在耳邊輕聲地說:親愛的,沒事,你只是離開一個不夠愛你的人而已,他只是你人生中一個微不足道的過客而已。加油!這麼優秀的你就應該配更好的人。很慶幸,之後我遇到的人真的對我很好,愛我比我愛他要多,就像之前的我一樣。

如今,三年過去了,再次提起這段還能銘記的初戀,不會那麼矯情地留下傷神的眼淚,只覺得是回憶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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