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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乃武與小白菜為何贏了官司卻丟掉了幸福?

有晚清四大冤假錯案之首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有許多影視劇都反覆呈現過。為了劇情的需要,個中情節,難免與當年的糊塗官的糊塗判一樣,是有許多出入的。

那麼,真實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如何?冤案平反後,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命運又發生了什麼變化呢?

楊乃武,餘杭人氏,居住餘杭鎮縣前街澄清巷口。清同治十二年八月中了舉人,時年33歲。他為人耿直,好管不平之事,常常為百姓的事而找縣政府的麻煩,因此,與餘杭知縣劉錫彤的關係搞得很緊張。

當時,鎮上有一漂亮姑娘名叫畢秀姑,因常穿綠衣白裙,街坊喚她外號「小白菜」。畢秀姑18歲那年與葛品連成親,婚後,租住楊乃武家的後屋一間。由於是鄰居,兩家相處和諧,畢秀姑常到楊家聊天吃飯,楊乃武也教畢秀姑識字經。在封建時代,一對不是夫妻的男女,這樣頻繁交往,當然是不合時宜的。於是,街坊中好事之徒便傳言「羊(楊)吃小白菜」。閑話傳久了,就連畢秀姑的葛品連心中也產生懷疑,遂搬出楊家,移住他處。

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十月,葛品連暴病身亡。葛品連的父母馮懷疑他中毒而死亡,遂以其子死因不明,告到縣衙,懇求相驗。

那時的官員大多是迂腐的讀書人,並沒有現代的偵查與審判理念,大多數人都是從懷疑入手,搞的都是有罪推論的刑訊逼供。

餘杭知縣劉錫彤當然也是個糊塗官,接到報案後,當及就懷疑這是樁姦情案。因為楊乃武與畢秀姑早期的「緋聞」不斷,便主觀認定這是楊乃武與畢秀姑為遂姦情而合謀毒殺了葛品連。為了將案件坐實,劉知縣親率衙役,仵作前往驗屍。時值正午,死者皮色淡青,肚腹有浮皮疹皰,口鼻內存血水流入眼耳,仵作便認作「七竅流血」,用銀針探入咽喉有青黑物,認為服毒致死。劉知縣便將畢秀姑帶回縣署審問,畢姑娘沒有招供。審訊工作第二繼續進行,中是,「次日動刑逼供,一連三拶(挾手指的刑具)」,畢秀姑受刑不過,誣稱與楊乃武私通,初五日授與砒毒,謀殺親夫。

劉錫彤即傳楊乃武對質。楊乃武至死不認,怒斥知縣誣陷。因楊乃武是新科舉人,不便動刑。劉錫彤遂申請上司奪其舉人身份,然後對楊乃武動刑。一個讀書人,哪能經得起酷刑之累啊,不久,楊乃武被迫誣服。劉錫彤認為案情已明,就將驗屍結果和審訊情況詳報杭州府和浙江省署。杭州府與浙江省也照原擬斷結,上報刑部。

其中的曲折自不待言,案子前後折騰了三年多,疑點雖多,後審官員仍是睜一眼閉一眼,動輒以酷刑逼供,以維持原判。

毛林林扮演的「小白菜」

楊乃武在獄中寫下訴狀,由胞姐楊淑英(就是俗稱的楊三姐)帶出,會同其妻詹彩鳳,進京告狀,第一次沒有成功。楊淑英又第二次進京,朝廷才專門派了派禮部侍郎胡瑞瀾(時兼任浙江學政)為欽差,到杭州複審。浙江巡撫揚昌睿調寧波知府邊葆誠、嘉興知縣羅子森、候補知縣顧德恆、龔心潼隨同審理。審訊時,楊乃武與畢秀姑翻供,即用大刑,把楊乃武兩腿夾折、畢秀姑十指拶脫。楊、畢兩人在重刑之下,再度被帶承認有罪。

胡瑞瀾將案情報刑部,刑部詳細研究,發現情節多存不合,奏請朝廷。又令胡瑞瀾重審,諭明不得用刑。因為沒有用刑,楊乃武才拚死翻供。

後來,在浙江籍官員及社會士紳的多方活動下,直接驚動了兩宮太后,朝廷這才下旨,責令浙江巡撫楊昌睿將此案所有卷宗、人犯、證人、連同葛品連屍棺押運到京。餘杭知縣劉錫彤也一同解往京城。

光緒二年十二月,刑部大審,都察院、大理寺會審,楊乃武剖辯案發經過,否認通姦謀毒之事,畢秀姑口呼冤枉,照實直說。又審問屍親及證人,提審門丁沈彩泉、仵作沈祥、愛仁堂藥鋪夥計等人,都供出真情。接著,開棺驗屍,確屬病死,並非中毒。蒙冤三年多的案件終於真相大白。

冤案雖然得到平反,各路枉法官員及偽證者都受到應有的懲罰,但,楊乃武與小白菜(畢秀姑)的人生從此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

畢秀姑因不避嫌疑,與別的男子走動調笑,致招物議,杖八十。楊乃武因不遵禮教,革去舉人身份。

楊乃武出獄後,以養蠶種桑為生,民國3年(1914)患瘡疽不治而死,年74歲。畢秀姑出獄後,在南門外石門塘准提庵為尼,法名慧定。民國10年(1920)圓寂,年7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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