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歐洲經濟:歐盟計劃改變對科技巨頭徵稅方法,稅率最高為5%

歐洲經濟:歐盟計劃改變對科技巨頭徵稅方法,稅率最高為5%

路透布魯塞爾2月26日 - 歐盟一份文件草案顯示,歐盟執委會計劃改變大型數字科技公司徵稅的計算方法,由按總部所在地營收計改為按用戶所在地營收計,稅費比例為1-5%。

這份提案旨在提高對亞馬遜 (AMZN.O) 、谷歌 (GOOGL.O) 和Facebook (FB.O) 等公司的稅費。歐盟幾個大經濟體抱怨這些企業通過把在歐盟獲利轉至盧森堡和愛爾蘭等低稅國家以降低稅費支出。路透看到這份提案內容。

該計劃與法國提出的平衡稅(equalisation tax)提議類似。法國這項提議獲得了歐盟幾個大型經濟體的支持。然這可能面臨小型經濟體的反對,因它們擔心自身對跨國企業的吸引力會因此降低。

歐盟文件稱,這項徵稅政策應適用於全球營收超過7.5億歐元(9.22億美元)的企業,以及年度歐盟數字營收至少在1,000萬歐元的企業。

這項提案在對外公布之前有可能變動,預計公布的時間是在3月下半月。一些關鍵的稅率數據和門檻都被加上了括弧,顯示當局尚未敲定最終數據。

該文件舉出一些公司為例稱,谷歌等出售針對用戶的線上廣告的公司、以及Facebook、推特和Instagram等在互聯網上提供廣告空間的公司都將適用於新稅規。

執委會說,亞馬遜等數字大賣場、以及愛彼迎(Airbnb)和優步等共享經濟巨頭,也在該草案的適用範圍之內。

諸如網飛(Netflix)的線上媒體和流媒體服務企業、以及線上博彩、雲計算或信息技術(IT)服務公司,則可豁免這項稅規。

該稅將由用戶所在的歐盟國家進行課徵,而不是企業總部所在的國家,從而削減了低稅率小國家的吸引力。(完)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路透新聞 的精彩文章:

修正-美國個股: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稱,將「認真考慮」在香港上市
美國個股:股東伊坎及Deason呼籲施樂考慮包括出售在內的戰略選擇-WSJ

TAG:路透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