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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背負8千萬違約金,與老東家對簿公堂,並獲昔日隊友力挺!

隨著愛奇藝綜藝節目《偶像練習生》的熱映,節目中的大部分學員的人氣也日漸高漲。尤其是范丞丞,在節目未開播之前,范丞丞就憑藉著姐姐范冰冰的名氣,獲得的很大的關注度。再加上在節目中精彩的表現以及姐姐范冰冰和姐夫范丞丞時不時的瘋狂打call,范丞丞更是成為得到了許多「迷妹」的瘋狂支持。

其實除了范丞丞之外還有一個練習生,他沒有人任何的後台以及靠山,卻憑藉著自己成熟的表現力以及豐富的舞台表現,成為了節目中當之無愧的人氣王,他就是98年出生,才剛滿20歲的小鮮肉蔡徐坤。

蔡徐坤雖然年紀非常小,其實已經在娛樂圈摸爬滾打了數年,不僅在14歲時就參演了個人首部偶像劇《童話二分之一》,還先後兩次參加過造星類節目《星動亞洲》,在這檔節目中蔡徐坤還自爆其實當時自己非常有機會成為TFboys中的一員,但因為學業便毅然放棄了這個機會。

在參加完《星動亞洲》之後,蔡徐坤通過10人男子組合SWIN正式出道。但也正是因為參與這個組合,讓現如今在《偶像練習生》中人氣爆棚甚至還在熱火朝天專註比賽的蔡徐坤,已經背上了8000萬違約金的債務。

據悉在蔡徐坤參加《星動亞洲》第一次爆紅之後,便與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約,同年10月以男團SWIN成員出道。雖然當時他在團體中擔任C位,但因經紀公司資源不足,蔡徐坤並沒有得到更好的發展,而且無論是團隊還是個人的事業一直停滯不前,所以在07年的時候蔡徐坤便已經離團並單方面宣布解約。而公司依照合同約定向蔡徐坤討要8000萬違約金。

其實蔡徐坤離開公司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這份合同文件中的霸王條款。根據知情人士提供的合同可以清晰的看出蔡徐坤和前東家總共簽下了7年的合約,在7年的合約期間,前三年蔡徐坤的收入和公司是三七分成,中間三年公司拿6成,在合約的最後一年雙方才五五分成。

若藝人想要提前解約的話,需要支付3000萬的違約金,其中一條更寫明若藝人未履行合約,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合約,並要求藝人支付8000萬人民幣違約金和賠償全部經濟損失,這樣一個數目想必對於任何一個小藝人看來都是瑟瑟發抖。因此蔡徐坤方便以霸王條款及欺詐未成年人起訴前公司,據悉,該案將於3月12日開庭審理。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在蔡徐坤和當時的團成員在簽下該合約時均未滿18歲,並且據爆料稱,SWIN成員出道以來幾乎零收入,舉辦粉絲見面會、出專輯等費用成本,都是成員自己分攤,等於「自己花錢捧自己」,甚至有人為此小小年紀便背上了高額的債務。

在蔡徐坤與老東家對簿公堂時,昔日團成員紛紛站出來力挺集體維權,並且多位成員更是有離團意向,而SWIN在最近一年更是沒有任何的動向,其實和解散已經並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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