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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強化信用風險管理的新思路與新對策

引言

「信用風險管理是金融風險管理中最重要和最關鍵的部分」正在成為普遍共識。在十九大昭示的「新時代」背景下,強化信用風險管理自然成為重中之重。

隨著21世紀一系列新的挑戰、新的威脅不斷地出現,傳統的信用風險管理方法越來越難以應對、並且效果有限。這使得在「新時代」要進一步強化信用風險管理,確實需要思路創新、對策創新。而現代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智能化技術所蘊含的新特性、新功能,為我們突破信息不對稱的羈絆和約束提供了新思路,為「新時代」強化信用風險管理提供了新對策。

一、「新時代」強化信用風險管理亟需創新

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以來,面對金融危機頻發的起因和現狀,「信用風險管理是金融風險管理中最重要和最關鍵的部分」正在成為普遍共識。2017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按照黨的十九大要求,將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列在今後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之首。並且明確指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

在信用關係變得越來越重要的今天,信用行為也變得越來越複雜,其結果越來越具有不確定性。哪裡存在著信用活動,哪裡就存在著信用風險,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現實。因而,在十九大昭示的「新時代」背景下,強化信用風險管理自然成為重中之重。

防範化解信用風險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已經不言而喻,它對於確保每一個金融機構、每一個企事業單位的資金安全、財務健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夠大大降低可能出現的壞賬隱患或者信用損失,從而維護社會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及穩定運行。但是,隨著21世紀一系列新的挑戰、新的威脅不斷地出現,傳統的信用風險管理方法越來越難以應對、並且效果有限。這使得在「新時代」要進一步強化信用風險管理,確實需要思路創新、對策創新。而現代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智能化技術所蘊含的新特性、新功能,為我們突破信息不對稱的羈絆和約束提供了新思路,為「新時代」強化信用風險管理提供了新對策。

二、「新時代」強化信用風險管理的新思路

1.信息不對稱是帶來信用風險的關鍵因素

信息不對稱是指交易雙方對信息的了解程度不一致,如一方掌握的信息比另一方更多,或掌握著另一方尚不知道的信息。信息不對稱在經濟活動中是一種常見現象,信用風險大多正是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出現的。像在銀企借貸關係中,企業自然比銀行更了解自己的財務狀況、發展規劃及面臨的風險等。而銀行則處在信息不利地位,對企業的這類信息很難全都清楚,這使得貸出去的資金很難按期按數加以收回,從而導致銀行信用風險的發生。

現代信用經濟社會中並不存在理想的完全競爭市場機制,經常充斥著政府管制、貿易壁壘、市場壟斷等現象,表現出非完全競爭市場的明顯特徵一一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性。正是由於各種信息不對稱的普遍存在,再加上未來發展的不確定性,才使得信用風險大量聚積。

信用風險狹義上是指因簽約對方未能履行約定義務而給自己帶來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其大小一般用對方違約時自己重置現金流的成本來計量。可見信用風險刻畫的是,當交易雙方因其中一方沒有履行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信用風險廣義上除了表示損失的不確定性以外,還包含相關標的價值因信用質量變化而產生的不確定性。此時的信用風險就不單純指未履行義務而產生的負面影響,還含有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信用水平降低而帶來的機會成本升高的經濟損失。有鑒於此,管理信用風險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降低市場信息不對稱的狀況,提高分析、鑒別、處理信息的能力,增進信息傳遞與信息使用的效率。

從信息時變性的角度,可以把觀測對象分為量化數據易得、量化數據難得兩類;從信息非控性的角度,可以把觀測對象分為信用行為主體、信用行為客體兩類。信用行為主體的特點是信息不對稱現象嚴重,並且依靠傳統的思路及方法很難消除;信用行為客體的特點是信息不對稱現象易於弱化,藉助一定的技術和工具可以加以有效降低。

從實施管理的可操作性和信用風險的特徵差異性角度出發,可以把信用風險管理對象分為企業法人、實際控制人、投融資項目、擔保標的等4大類。面對複雜性與競爭性都在不斷加劇的現代市場經濟,作為信用行為「主體」的企業法人和實際控制人成為矛盾的焦點。無論是法人形態的企業,還是自然人形態的實際控制人,由於他們的信息非控性都很大、信息不對稱現象十分突出,因而成為強化信用風險管理的重點對象(詳見圖1所示)。

2.信用與道德互補是弱化信息不對稱、防範信用風險的良方

從經濟層面上來講,信用一般可以通過外部的強制力、明確的法律法規、以及一定程度的懲罰措施,來促使具有信用關係的行為主體履行信用義務和責任,這也確實減少了行為主體企圖通過違約而獲得不當收益的失信動機。但是在現實中,還沒有任何一種有效的規則可以覆蓋所有的經濟往來形態和交易關係,並且由於行為主體往往缺乏足夠的自制力,導致鑽法律法規「空子」的現象屢屢得逞。所以要想克服信用經濟中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僅僅依靠有限的法律法規條文是不夠的,還必須增加道德層面的責任心和自律性。通過「經濟信用法則」和「社會道德規範」雙管齊下,才能有效扼制信用風險的發生。

其實,信用和道德這兩者從來就不是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的。信用最早用於反映人與人之間各種交往關係的範疇中,是作為不以金錢和交易為基礎的原始道德觀念而加以使用的。即便在現代經濟社會裡,信用已經融入到各種市場活動之中,但這並不意味著信用僅僅只是限於經濟問題,信用同樣經常用來作為道德水平的考量標準。

由經濟的角度出發,社會成員的信用行為關係通過一系列的契約條文予以規範和糾正;由道德的角度出發,社會成員的誠信行為則藉助自身的理性內省予以約束和彰顯。由此可見,信用觀念的這兩部分內涵存在著本質上的密切聯繫,道德層面的誠實守信是人類追求的一種品格境界,而經濟層面的信用機制則是人類社會交往的穩定基礎。匈牙利著名經濟學家科爾內就曾指出:買賣雙方除訂立合同外,還應該誠實履約,這是信任的源泉。雙方越是誠實,他們之間的信任就越深厚。

另外,由於經濟強調「效率第一」,而信息不對稱可以提高一方對另一方的信息優勢、競爭優勢,所以經濟的競爭規律本身就有加大信息不對稱的內在趨勢;與此相反,由於道德強調「公平第一」,信息共享、信息平等成其為追求的目標之一,所以道德的行為準則本身就有消減信息不對稱的內在趨勢;這也是為什麼在常用的「5C」、「 5P」一類信用評估方法中,都把把人品、品德看成是最重要的決定性因素之一。

3.新技術發展為克服信息不對稱、防範信用風險提供了利器

當前以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智能化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為克服信息不對稱難題和管理信用風險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撐。它們在信息獲取、測度方法、數據加工、應用技術等方面所具有的新特點、新功能,為我們突破信息不對稱的羈絆和約束、有效防範信用風險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徑。

首先,「互聯網+」和「+互聯網」的迅速發展與普及,為弱化、克服信息不對稱提供了新的渠道、新的手段,使得弱化以致克服信息不對稱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其次,大數據及數據挖掘、數據處理技術使得許多原本由於缺乏數量化信息而無法觀測的指標成為了可觀察、可測度的指標。例如行為主體的「為人誠信」、「還款意願」、「積極向上」、「信用風險偏好」等等就是如此,這些帶有定性色彩的描述性指標開始有了可以直接或間接的測度方法。最後,近些年才異軍突起的雲計算、智能化整合技術則使得許多看似雜亂無章的信息、海量數據已經能夠通過多種途徑得到篩選、壓縮、結構化、條理化,大大提高了結果的準確性、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綜上所述,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智能化技術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可以形成「新時代」強化信用風險管理的下述新思路:

第一,信用、道德兩類數據獲得渠道互補: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等多種信息獲取渠道,實現信用和道德信息互補,以克服信用行為主體以往所難以消除的信息不對稱現象;

第二,定性、定量兩類信息處理模式互補:通過雲計算、智能化等現代信息處理模式,實現定性與定量信息互補,以克服以往所嚴重存在的定性、定量信息難以融合的現象;

第三,傳統、網路兩類數據加工技術互補:通過數據挖掘、數據整合等現代數據加工技術,實現傳統數據和網路數據互補,以克服以往所普遍存在的網上與網下數據不兼容、難共享共用的現象。

三、「新時代」強化對企業信用管理的新對策

與企業信用相關的各種數據是大量的,甚至是海量的,但如何才能快速的處理和有效的應用卻一直困擾著社會各界、管理當局與企業自身。在以互聯網為基礎的各種新技術支持下,現在完全可以躍上一個新台階:藉助雲計算網路、內部和外部大數據隨時對企業進行信用測度;運用模擬器、模擬器對企業的應收款、槓桿率、資金鏈、風險投資等關鍵點進行風險分析;最後在智能決策支持系統(IDSS)幫助下對各種風險處置方案進行優化和選擇。而對企業的信用管理可以按下述六個方面作為重點展開:宏觀環境變化、行業現狀及前景、市場競爭能力、公司治理與管理水平、財務政策和財務狀況、突發事件影響等(詳見圖2所示)。

1.宏觀環境變化

一是宏觀經濟的發展態勢,如國民生產總值GDP、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就業率、失業率、稅賦調整、貨幣供應量、利率水平、政府支出規模等;二是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完善和穩定程度,如最低工資標準、進出口政策、產業調控政策、政府補貼、出口退稅、提供科研經費等;三是社會政治和文化環境的水平,如社會狀況、政治形勢、教育水平、文化氛圍,以及社會主流價值觀等。

2.行業現狀及前景

由於進入行業的壁壘、行業的技術水平、行業的競爭程度、行業的周期性特徵、出現替代品的威脅、以及行業發展的前景等風險因素大量存在,企業經常會面對盈利減少、市場份額降低等難題,這就形成了行業風險。此類風險介於宏觀環境風險和微觀自身風險之間。對於企業而言,所處行業的發展情況會影響其未來的業績。如果行業整體效益下滑、競爭激烈、周期性強、需求波動嚴重,那麼相對於那些效益上升、競爭者少、進入壁壘高、預期需求擴張的行業來說,其風險性就顯得偏高。

3.市場競爭能力

一是企業規模大小,如資產總額、廠房面積、職工人數、銷售收入等;二是市場控制力強弱,如通過對核心工藝、標準和產品的創新,達到穩定的市場佔有率和增長率,並最終具有定價權;三是運營能力優劣,如企業經營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以及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等;四是技術水平高低,如擁有的技術優勢、專利持有量、研發投入規模以及機器設備的先進程度等等。

4.公司治理與管理水平

對於公司治理方面,一是內部評估與激勵機制的建立和實施,二是公司組織結構的優化和權力的相互監督制衡,三是如何從外部提高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以及處理好與政府的關係等;對於管理水平方面,則主要包括企業高層管理者的道德人品、教育程度、專業素養、工作經驗、管理才能等,而基層職工隊伍則主要包括文化素質、年齡結構、以及生產、經營、營銷等領域的技能水平等等。

5.財務政策和財務狀況

財務政策方面包括會計事務、負債水平、費用水平等有關內容;而財務狀況和財務數據則可以衡量企業活動的價值、預測企業的增長率、評估企業的管理措施,故而是對企業信用風險較為客觀、量化、真實的反映。通常違約風險小、信用水平高的企業有著可控的經營風險和穩健的財務政策。反之,倘若一個企業的風險失控,並且採取冒進的財務政策,那麼該企業的信用水平則較低。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需要從流動性、現金流、資本結構和盈利能力四個角度逐個分析相應的財務數據,同時結合企業的自身特點,考察其應有的附加比率,據此確定企業財務政策的風險程度,從而對企業信用風險形成一個更全面的認識。

6.突發事件影響

典型的突發事件帶來的影響一般也稱之為事件風險。在相應事件明晰並有所界定之前,它往往是被排除在已有評級之外的。事件風險可能由外部因素導致,如法律變化、自然災害、另一單位的敵意收購等;也可能由內部因素導致,如資本結構政策突然調整、戰略重組、採取重大兼并行動等。此類事件發生的時間以及對企業的影響一般都難以用現有的信用分析工具進行預測,屬於非預期性的風險。事件風險將導致企業的信用水平驟降,甚至發生違約。現實中大量案例表明,重組事件較多的企業,其信用評級普遍較低。

四、「新時代」強化對實際控制人信用管理的新對策

人是信用社會中最終的行為主體,信用的質量與水平最終還是要通過人的活動體現出來,而一個人的信用關鍵是看他主觀上的償還意願和客觀上的償還能力。從前一般很難直接獲得這兩方面的量化數據,但是在以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智能決策支持系統(IDSS)為代表的新技術推動下,這些正在逐步成為可能。從可獲得性及可操作性的角度出發,對實際控制人的信用管理此時就可以從下述五個方面入手:創富素質和水平、資產構成與資產質量、信用經歷及信用紀錄、家庭與社群網路、對內對外操控能力等(詳見圖3所示)。

1.創富素質和水平

一個人的債務償還能力在很大程度取決於他所擁有的財富及其持續創造財富的基本素質、能力和穩定性,而影響該要點的因素主要有年齡和從業時間、文化教育程度、職位與職稱、現有職業以及職業收入的穩定性、職業所處行業的背景和未來發展潛力等。

2.資產構成與資產質量

一是個人資產收入,既包括個人直接收入,也包括投資股票、債券、房地產等所得收益,以及其歷年收入的波動性和整體變化趨勢;二是信用賬戶的數量、各個信用賬戶的使用情況,如仍需償還的信用賬戶數量及總餘額、各個信用賬戶的剩餘額度及額度的使用率等;三是負債率,即個人總債務和個人總資產的比值,以及一段時間內其負債率的變化情況(最高值、最低值、平均值)等。

3.信用經歷及信用紀錄

一是信用開戶分布,即個人開立信用賬戶、信用卡的起止時間和數量分布;二是歷史信用期(信用的使用年限),即信用賬戶的賬齡,既包括最早開立的信用賬戶的賬齡,也包括新開立的信用賬戶的賬齡,以及平均信用賬戶的賬齡;三是還款記錄,包括按期還款的記錄、逾期還款的記錄(已經逾期的天數和未償還的金額、逾期還款的次數及其逾期發生時距現在的時間長度、是否存在不可抗力的因素等等)。

4.家庭與社群網路

個人與外界的關聯主要分為家庭和社群網路兩個部分來考量。首先是家庭結構及家庭收入,包括家庭成員的構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狀態、家庭關係是否會給個人帶來較大的經濟支持或經濟負擔等。而社群網路則可進一步分為親戚網、同鄉網、同學網、同事網、朋友網、社交網等等,主要考量的是他們與個人之間的經濟關聯、對個人盈利能力及償債能力產生的影響程度。

5.對內對外操控能力

一是對具體事物的操控能力,包括對投融資項目的操控能力、對相關企業的操控能力、對擔保標的的操控能力等;二是對上述諸事物的綜合管理、綜合協調、綜合操控能力;三是在自己的信用管理方面如何去運用和發揮這些操控能力。

[1]人民日報北京2017-12-20電.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N].人民日報,2017.12.21,首版.

[2]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互聯網銀行課題組.互聯網銀行風險管理:基於傳統銀行的比較研究[J].新金融評論,2017(2):95-118.

[3]張岩,王暉,李宛嫻,王欣妍.互聯網信用評分機制的潛在缺陷與改進思路[J].金融監管研究,2017(9):48-65.

[4]陳藝雲.大數據時代基於文本信息的信用風險管理研究[J].金融理論與實踐,2017(4):14-20.

[5]龐淑娟.大數據在銀行信用風險管理中的應用[J].徵信,2015(3):12-15.

[6]周復之主編.金融工程(第2版) [M].清華大學出版社,2014.12.pp.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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