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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燈敬佛—元宵節與佛教的淵源

元宵節,最初源於佛教正月十五的「燃燈供佛」。東漢明帝時期,明帝提倡佛教,聽說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眾觀佛舍利、點燈敬佛的做法,就命令這一天夜晚在宮廷和寺廟裡點燈,令士族百姓也都張燈結綵,於是就形成了元宵賞燈的習俗。這種佛教禮儀節日後來逐漸演變為民間的盛大節日。

元宵節也稱為燈節,因為燈火是表明佛法猶如明燈,能照破世界之冥暗;燈也是供佛的六具之一,以燈喻佛智,能破愚痴暗障。

元宵節

燈燈相傳

利益眾生

傳燈的意義

《般若經》中說:「諸佛弟子凡有所說,一切皆承佛威神力,與諸法性常不相違。依所說法,精勤修學,證法實性,故佛所言如燈傳照。」這是佛經當中記載關於傳燈的最初概念,即把佛法一代代的傳承下去,傳法於他人,如同燈燈相傳、心心相印,故名傳燈。法能破暗,如燈能照明。將法傳下去,如同把解脫的光明傳給弟子,以譬喻命名為傳燈。

《維摩經》中說:「譬如一燈燃百千燈,冥者皆明,明終不盡。」這是說傳燈的作用,能使佛法永不停止,且發揚光大,普及到任何一個地方,所謂法輪常轉。藉此實質的傳燈,暗喻佛法的弘揚將無邊無盡。同時,以燈燈相傳、光光互照,燃起我們的心燈,使大慈大悲的大愛傳遍世界的每個角落,把佛法的甘露妙雨灑遍每個人的心中。

因為佛法猶如明燈,能照破世間黑暗,所以把傳法稱為傳燈。《大智度論》中說:「為令法不滅,當教化弟子,弟子展轉教,如燈燃余燈。」可見,傳燈能使佛陀的法脈展轉相傳而不絕,代表佛法延續不斷、永不窮盡。

燈,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破暗為明;佛法,是讓菩薩們犧牲自己,利益眾生,以佛智慧破除眾生的愚痴暗障。

傳燈法會,就是把這種象徵具體化,以實質的形式表達出來,大家手捧蓮花座燈,相互傳遞,將光明傳向四方;象徵將釋迦牟尼佛的智慧光明傳遍十方,具有代代薪傳的意義。

諸供養中,法供養最。分享轉發,自利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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