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s2c1.一場失戀的始末

s2c1.一場失戀的始末

一 場 失 戀 的 始 末

謹以此獻給我的阿文

第一節 墨鏡與耳機

我從小嗜歌如命。

上大學起我用聽歌打發度日。這種情況到了大三變得十分嚴重。放鬆時聽歌已經滿足不了我,我會吃飯睡覺時也戴著耳機,耳機既可以喃喃地輕喚我起床,又可以囈語般哄我睡覺。他簡直像我的營養輸液管,我一天的養分全靠兩根纖細的線來維持。後來我逢人打招呼的時候,他們都開始默契地和我做表情,因為他們知道再怎麼喊我也聽不見,其實我聽見也沒有多大的意義,我頂多是擠個表情,擺個手。我甚至看不清前方是誰,因為我有輕微的近視,平時不戴眼鏡還好,上課不戴眼鏡就看不清板書。無論如何,我看不清人,也無須看清。逢人點頭,招牌微笑,是一項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塞著耳機完全不影響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有時候我即使沒打招呼,等到對方擦肩而過時意識到有人沖我笑了笑,我才摘掉一隻耳機在空中揮舞,彷彿在說:你看,你打擾我聽歌了。所以這件事到了後來有點順理成章,不僅大家都心存默契地對我避而遠之不再影響我聽歌,而且我可以在課堂上用教材擋住我的小臉聽歌,倘若換作眼神毒辣的教授,我會改用單手撐耳來擋住耳機線。

其實我在一所野雞大學讀書是很焦慮的,哦不,我在一所野雞大學聽歌是很焦慮的。我心裡明白我在尋找一個出口,比方說聽歌可以給我一個指引,好讓我對自己說我努力學習是為了以後也要聽某人的演唱會。但我身單力薄,沒有人跳出來苛責我用耳機擋住了外面的聲音,日子反而過得更加頹喪了。沒有人這麼說。真的沒有。我在想,可能因為我是一個基佬所以不會有人和我說這些。但我馬上又安慰自己,我既沒有那些娘娘腔的浮誇動作,又沒有那些矯情的文藝嗜好,我把所有東西都交給耳機,耳機知道我該怎麼辦,耳機總是知道怎麼安慰我。但我確實是這麼做了,我覺得現在校園裡的一切,無論是一磚一瓦還是一草一木,無論是食堂阿姨還是保安大叔,都該知道我的為人了,我的為人就寫在耳朵上。

說來也巧,我有一對醒目的招風耳,但我無法像有些人自如地控制他,這導致我的耳朵和我的眼睛一樣呆:別人總誇我眼睛烏黑剔透,可又忍不住問我是不是有些近視,至此我便知道我是在重蹈覆轍地揮霍耳朵壽命。人的器官需要好好呵護,所以我們每天刷牙洗臉,並用淋漓的汗水兌換一些神采容光,顯然我這方面做得不好,而且我的用力過猛可能會超出形變限度,現在我已經近視了,保不準以後我就要失聰了。有了這個想法之後我自己也嚇了一跳,因為我發現我經常餓得不行就出去狂吃一頓,或者興緻來了去健身房做一天的深蹲,甚至不上課的日子直接晝伏夜出,我簡直是在毫無死角地鞭刑身體。

以上這些在不違背行星運行法則的情況下可能無傷大雅,我還是可以圓潤地活在一個月1.5k的生活費中,用流淌的音樂填滿每個生活的縫隙,在我摘掉耳機開口說話之前,別人就只需要在意我的臉,他們會想這個臉真是生得玲瓏,比幼鹿還要靈巧。這不是指我說話有多麼木訥,而是我真的太俊俏了,可惜我只有一米六五,比郭敬明高半頭,特別容易被人群衝散,拿我前前任紀先生的話來講就是,「為什麼醜人要長那麼高去丟人」。

對,紀先生有一米九,這也是我喜歡他的原因,我分手的時候都沒忍心告訴他當初只是貪戀他的身高,貪戀一種生理崇拜才和他在一起。但說實話,這並不影響我們之間的感覺,我們倆的吸引是真實存在的,因為我們既可以熟稔地互道早晚安,又可以流暢地默寫彼此的高級字元串密碼。但我們確實分手了,不是說有一瞬間我們之間的吸引力突然消失了,而是那時彼此的排斥力已經大到吸引力可以忽略不計。 我們曾花費一年時間一起吃喝自習,我們已經磨合好彼此的愛好做到交叉消費。何況他宿舍就在我隔壁,每天晚上我們就在一簇簇異性情侶中挽手信步,聽小女生的尖叫就可以讓我們倆達到高潮。我們感情再變質,我頂多去約個炮,追求即時的新鮮,但我絕對不會讓他知道我約炮來耽誤我們的感情。何況我是一個有色心沒色膽的人,不是因為怕艾滋,而是我在不熟悉的人面前解不開扣子,醜醜的紀先生已經給了我十足的安全感攔我涉險。

但我確實是一個混蛋,我不僅有因為生理崇拜喜歡上他的原罪,最後還是我甩了他。按理說,誰在一段關係里差勁點誰才沒資格提分手,但事實上差勁的人往往是那個毫髮無傷全身而退的人。而且,我和他提過很多次分手,每次他都攔著我,我每次一想到我生日那晚他不嫻熟地彈著吉他給我哼宮崎駿的天空之城,我就依舊把一天前的氣話咽回肚子,我們依然可以笑嘻嘻地倒帶讀檔過日子。對,我稱之為,過日子。那時我大二,那也是我最無憂無慮的日子,愛情像燃料讓我這一年直接起飛,專業課成績排名第一,吃什麼什麼好吃,去哪裡哪裡好玩。我即使清楚,一些爭執的漩渦正在平靜的海面下方積蓄醞釀著,但我們依然無所顧忌地放肆推演下去,直到危機一觸即發。我反正不能突然說我覺得紀先生丑了,我當初真是眼瞎了之類的話,而且我理應越看越喜歡才對,所以我才編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暗示自己真是經不起折騰,所以我真的很混蛋。我無法否認,的確是他更喜歡我一些,無論是喜歡我的容貌,還是喜歡我的文采,他都幾乎以一種傾倒的姿態接納我,愛情的天平以一種可預見的方式頹然失衡,我一直掌握著主動權。演變到了後來我問自己到底是享受喜歡他的感覺,還是享受他喜歡我的感覺,我可能早就知道答案,可最後一次他和我吵架時才罵醒了我,問題一直出在我身上。

「其實,問題一直出在我身上。」我差點把這句話吞回去。

坐在對面的阿文用唇形笑了笑,「所以你一眨眼想了很多東西。」

「我…」我為剛才的走神感到愧疚,正準備重新組織辭彙再解釋一通。可我馬上又分散了注意,衝鋒陷陣的氣泡正不斷在辣紅的油麵上炸開,蓬勃蒸騰的霧氣像偎依的老樹撐開來,我突然特別想一屁股墊上去試試灼傷的感覺。

「快吃吧,湯已經沸了」一道清脆的聲音劈開霧浪給我下達了最後的旨意。透過霧氣,我終於鼓起這頓飯的第一股勇氣朝阿文看去。寒意搗碎了薄荷淡淡地敷在他微揚的嘴角,他挺拔的鼻翼又像塘柳般輕挽著兩輪月牙。

這讓我想起一個月前我和阿文初識的場景。

五月底,南京開始轉夏。

那時候傾盆的陽光巧合地潑在兩個怪人身上,一個人戴著墨鏡,一個人戴著耳機,時間僵住,時間被拋擲在嘴型和眼神的交流中,時間感到羞恥。後來阿文告訴我,墨鏡也好,耳機也罷,都是冷媒介,都是刻意的疏離。儘管場景尷尬,我們似乎也在尷尬中達成了共識,我們就這樣曖昧地對立三秒,最後以一句「你我」,無聊收場。

「你…」我摘下耳機。

所有的雜音開始洶湧澎湃。

「我…」阿文摘掉眼鏡。

所有的物設變得車水馬龍。

我看到了阿文。

阿文聽見了我。

我突然就覺得有些東西在生根發芽,就像馬克思和恩格斯那樣。

阿文真的嫻靜。

他眉目就像一對飛燕定格在兩泓池水間。

我不由得倒吸一口氣。

「哦我戴墨鏡是因為…」

「好啦沒事啦」

我是大四的臘肉,而阿文剛念大一,我可以輕盈地接住這段解釋。

阿文快速檢索著我的面部動作,我咧嘴一笑,他便不再說什麼。

那晚我們不出意外地像初戀的情人那樣做盡了所有瘋狂又迷人的事情。

傍晚我們看冒牌的《異形》,吃吊有蜘蛛的烤雞,晚上再任性地來回倒地鐵只為尋找一個街頭賣唱的小哥。凌晨我們跑去1912酒吧,我要一杯紫羅蘭,阿文要一杯藍色蒂她。我們扯著短袖在南京的晨霧中壓馬路,我們換著超市買最新鮮的牛奶,最後癱縮在連鎖酒店的大堂沙發上聊到脫力。

「我還以為我們今晚要睡卡車下面」

「哈哈哈哈怎麼會」

時間一下子過得飛快。

阿文抱手端坐著,笑容依舊清冽。

「怎樣,你後來又去找羊先生了嗎」,他舀起一勺肉給我盛到碗里。羊先生是我前任,一個月前我就告知阿文。

「我…」我支起手。

「嗯?」阿文的眼睛變得越發清澈起來。

我一咬牙從包里掏出一本已經起了角的藍色馬克本遞過去。阿文接過去,又開始笑臉盈盈望著我,我只好扭頭朝窗外望去,一言不發。窗外的夜色如墨汁濃稠化不開,半晌間我只聽他在夜色里念,「致我的羊先生…」。我突然又覺得窗外的蟲子都快聽到了,馬上從阿文的手裡奪回本子。

「你要回去才能看」

「好。有事和我說」

其實我什麼都表達不好,交出那個本子就等於是把自己和盤托出。

正是那本子的扉頁上井然地寫著一段行楷:

致我的羊先生

我想鑽進時光機的萬花筒

我想鑽進靜美的日暮黃昏

我想鑽進生命洪荒的奇點

我想鑽進暖如被衾的子宮

我想重新做一個乖孩子

剪頭不亂動

在家不打傘

以及

醜醜地和你在一起

另,

寫小說最快樂的瞬間莫過於打下這樣幾個字

——「謹以此獻給我的阿文」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皮皮銘 的精彩文章:

TAG:皮皮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