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他自稱「中本聰」 現涉嫌侵佔他人巨額比特幣
參考消息網3月1日報道美媒稱,克雷格·賴特2016年聲稱自己以「中本聰」為化名發明了比特幣。他的同事、2013年去世的戴夫·克萊曼也是一位虛擬貨幣擁護者。現在,克萊曼的兄弟指控賴特密謀使用偽造合同和簽名謀取克萊曼挖掘的比特幣。
據彭博新聞社網站2月27日報道,美國佛羅里達州西棕櫚灘聯邦法院2月14日的訴訟文件顯示,克萊曼的家人聲稱他們對克萊曼生前挖掘的逾100萬個比特幣及開發的區塊鏈技術擁有權利。
報道稱,克萊曼家人的律師在訴訟文件中表示:「克雷格偽造了一系列合同,意圖將戴夫的資產轉移給克雷格和/或克雷格擁有的公司。克雷格給這些合同填上較早的日期,並偽造了戴夫的簽名。」
據報道,賴特是澳大利亞人,目前居住在倫敦,目前無法聯繫上他獲得其對本案的評論。訴訟文件還稱這位創業者違背對克萊曼的合伙人義務,採取不正當手段把克萊曼的財富據為己有。備審案件目錄中沒有列出賴特的辯護律師。
法庭文件顯示,賴特與克萊曼2011年成立了一家總部設在佛羅里達州的公司,名為賴特-克萊曼信息防務研究公司,以網路安全為主要業務。克萊曼的家人訴稱,這兩人早前曾合作開發比特幣,並進行了大量挖掘活動。
訴訟文件稱,克萊曼去世時,兩人共擁有約110萬個比特幣,存在設在新加坡、塞席爾群島和英國的信託中。
報道稱,賴特2016年在博客上和採訪中稱,他是化名「中本聰」、開發出最初的比特幣軟體團隊中的主要人物。這種說法遭到質疑後,賴特稱決定不再提供進一步證據證明自己是比特幣的發明人。
在訴訟文件中,克萊曼的兄弟提供了自己和賴特互發的電子郵件,賴特在其中暗示,他可能持有30萬個屬於克萊曼的比特幣。
克萊曼的兄弟寫道:「(克萊曼)提到你在信託中存有100萬個比特幣,你說過其中30萬歸他,我想剩下的70萬就是你的,是這樣嗎?」
賴特回復道:「差不多,還得減去公司需要用的。」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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