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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想讀懂的女神——林徽因

現今令人費解的網路語言越來越多,好好的話都不好好去說。媽媽叫麻麻,可愛叫萌萌噠。不知道是時代進步了,還是我退步了。最近電視、網路上經常對稍有姿色、稍有氣質的人稱「神」,「男神」、「女神」遍地都是,彷彿立秋時節的菜園子,飽滿、成熟的大茄子一摘一大土籃子,吃不了時要及時送與親戚朋友,否則會爛成泥。哎!當今社會,神都貶值的了。我對神還是敬仰的,自認為近百年來我國能配得起神的稱號,也實屬不多。但林徽因是一個,一個絕對有范兒、有神的女子,一個靈魂里有香氣的女子。

認識林徽因,不是因為她的詩。因為一直不太喜歡新詩,儘管古詩詞中也有許多引用、借鑒不甚明白,但喜歡古詩詞的韻律,古詩詞的格局。一首古詩詞或許是因為他朗朗上口的韻律而使人記憶猶新,但徐志摩的《再別康橋》例外。於是從《再別康橋》到徐志摩,自然而然地就認識了林徽因。

天生麗質,是一個女人高於同人的資本。女人吸引男人的一定先是她的外貌,即便她只是一個花瓶,也不乏有大批的崇拜者願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徐志摩同樣也因為林徽因的漂亮而心動。加上她從小飽讀詩書培養出來的氣質,舉手投足間顯現的大家風範,這段戀情讓徐志摩痴迷,進而瘋狂,也因此讓徐志摩懷想了一生。

了解林徽因,從梁思成開始。我覺得林徽因選擇梁思成是林徽因的睿智,和梁思成相伴終生是林徽因的福氣。他們的結合純粹應驗了那句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進而是兩個家族的事。梁、林兩家門當戶對,梁啟超的聲望遠高於徐申如的生意。梁思成與林徽因兩人不能單單形容為郎才女貌,而更應是志同道合。也許大家都了解林徽因在學術上的造詣,對待建築業的執著。卻很少知道,體弱多病的她在飽受病魔折磨後的急躁任性,極度的自戀也曾使姑嫂、婆媳亦不融洽。梁思成能欣賞她的才氣,能包容她的脾氣,能理解她的心氣,也同樣心疼她的病體。她的幸福遠不如此,一對再恩愛的夫妻如果不是因為天災人禍,是不能做到一同離世的,大家都感嘆先走者的命短,卻不知這也是先走者的福氣。後事交由心愛的人去辦理,沒有任何遺憾,兩手一撒,輕鬆瀟洒,但思念是能折磨活著的人肝腸寸斷的。三毛不就是忍受不了沒有荷西的日子選擇自行終止還在鮮活的生命嗎?無論戀愛時的承諾多麼刻骨,結婚時的誓言多麼銘心,都離不開柴米油鹽的攪拌,於是婚姻的滋味都是苦辣酸甜鹹的融合,箇中滋味是當事人自己品嘗、忍受的。「直到我們老的哪兒也去不了,你還依然把我當成手心裡的寶」這是每個女人的願望,能真正實現的又能有幾人,但林徽因實現了,她讓梁思成寵愛了一生。

年齡越大,越容易多愁善感,越容易觸景生情。莫名的一句歌詞都會讓自己落淚,從前會因為瑣事和人爭論,尤如斗架的公雞,越戰越勇。而今,對別人的嘲笑都會一笑了之。因為1955年的今天,林徽因離世。突然的傷感,為林徽因、為徐志摩、為梁思成,也許更是為金岳霖。為了心愛的人,終志不渝,一生未娶,何等情懷?林徽因是讓他默默牽掛了一生的人。不是金岳霖太傻,而是林徽因太聰明,她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能在艱難中做取捨,取的是自己一生的幸福,捨得是對方一生的守候。世人這樣評價她:她是中國近百年文化史上才貌雙全,集佳話、傳奇、艷情、爭議、才藝、品學、美貌於一身的人。

也許我永遠也不能靠近你,永遠也讀不懂你,但並不妨礙我喜歡你,崇拜你,你是我心中當之無愧的女神。但願我拙劣的文字不會讓你反感!「一身詩意千尋瀑,萬古人間四月天」。你永遠活在人間的四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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