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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小知識:煎藥的注意事項

1.每劑葯煎的次數

中藥湯劑,每劑每天一般需煎兩次(第一次的藥液為頭汁,第二次為二汁)。頭汁的加水量以蓋過中藥面為宜,大約為葯料體積的2~3倍;二汁的水量可適當減少一些,為第一煎的1/3~1/2。兩次煎液去渣濾凈混合後分兩次服用。

2.煎藥時的其他注意事項

有些葯如礦物類葯的石膏、紫石英、寒水石等,因在水中溶解度很小,故一般須先煎一段時間再加入其他葯同煎,有的還須先打碎再入葯煎。對另一些葯,如發汗藥(薄荷、荊芥等)或芳香健胃藥(如木香、茴香等),因含有揮發性的有效成分,不宜久煎,故須待其他葯先煎一段時間再加入(後下)同煎。有些貴重藥品,如犀角、羚羊角等須磨碎沖服,或如三七、白葯等一類的粉散劑也需沖服。

因為這類藥物在水中的溶解度小,沖入煎好的藥液中飲服,常可發揮更大的效益。有些如旋覆花、車前子、辛夷等粘性強、粉末狀及帶有絨毛的藥物,宜先用紗布袋裝好,再與其他葯同煎,以防止藥液混濁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及沉於鍋底,加熱引起焦化或糊化。有些膠類藥物及黏性大而易溶的藥物如阿膠、鹿角膠可單用水或黃油將此類葯加熱熔化即烊化後,用煎好的藥液沖服。有些有效成分易溶於水或久煎容易破壞藥效的如番瀉葉、胖大海等,可用少量開水或復方其他藥物滾燙煎出液趁熱浸泡,加蓋悶潤,半小時後去渣即可服用,稱泡服。還有些藥物為了防止與其他葯同煎使煎液混濁,難於服用,宜先煎後取其上清液代水再煎煮他葯,如灶心土、心米須等。歸納起來包括有先煎、後下、包煎、另煎、熔化、泡服、沖服、煎湯代水等不同煎煮法。

當然,以上所舉的是一般情況下的注意事項,有時還須按照醫生的特別囑咐來煎藥,以確保藥效的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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