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 「婚姻法」竟公然鼓勵妻子以牙還牙,堪稱奇葩!
原標題:唐朝 「婚姻法」竟公然鼓勵妻子以牙還牙,堪稱奇葩!
唐朝 「婚姻法」竟公然鼓勵妻子出軌,堪稱奇葩!
唐代美女
唐代婚姻制度的「先進」程度開創了前人紀錄之先,最重要的是青年男女可以自由戀愛和自由結婚再婚,不再強制要「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唐律·戶婚》規定:已經成年兒女在未獲得雙方父母答應,就已經私自同居並且明確了婚姻關係的,政府給以認同,不犯法;只有未成年的孩子私自同居而不徵得監戶人同意才算違法。
《唐律·戶婚》
對於離婚,這部「婚姻法」也有明確的規定,這包括協議離婚,促裁離婚,強制離婚。
一、協議離婚就是,指男女雙方相處不和諧,經心平氣和商討後認為這段婚姻已經沒有存續下去的可能而自願分手,即「和離」:
二、促裁離婚,指由男方提出的強制離婚,即「出妻」。
三、強制離婚。男女雙方只要任何一方出現有「義絕」者,必須強制離婚。「義絕」包括男方對女方家族、女方對男方家族的毆殺罪、姦殺罪和謀害罪。經政府審查判定,只要一方觸犯了義絕的,即強制離婚,並懲罰不肯離婚的人。
不過,唐代繁榮富庶,屬於比較「開放型」的社會,不再提倡「從一而終」,女性婚姻較為自由。
唐代美女
根據史書的記錄,唐代的皇帝女兒中再婚的就有二十九人之多,甚至有五個女兒是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
所謂「上行下效」上層風氣如此,下層也紛紛仿效。在民間,普通的平民百姓中也出現了許多已婚婦女與別的男人私奔、私通的事例。
唐代婚姻
唐代婚姻制度規定,如果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出軌「偷腥」,妻子也可以在「不相禁忌」的情況下,有權享有與丈夫一樣的婚外偷情的自由。唐人的筆記小說《柳毅傳書》,就是從當時社會男女的自由再婚的例子再創作出來的。
這個 「婚姻法」竟公然鼓勵妻子出軌,堪稱奇葩!
※跟南京大屠殺有關的四個臭名昭著的人,你都知道嗎?谷壽夫,裕仁天皇,皇族鳩
※日本最想毀壞的一座中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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