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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交易所開展「一帶一路」債券試點,這三類主體可發行

3月2日,滬深交易所發布《關於開展「一帶一路」債券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一帶一路」債券的主要制度安排。

《通知》首先明確了「一帶一路」債券的發行主體。第一類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政府類機構在交易所發行的政府債券;第二類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企業及金融機構在交易所發行的公司債券;第三類為境內外企業在滬深交易所發行的,募集資金用於「一帶一路」建設的公司債券。

《通知》還明確規定了募集資金用途。「一帶一路」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應當用於投資、建設或運營「一帶一路」項目,償還「一帶一路」項目形成的專項有息債務或開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業務。「一帶一路」項目應經省級或以上發改部門或其他國家職能部門認定為「一帶一路」項目,或為發行人與沿線國家(地區)政府職能部門或企業已簽訂協議,且已獲得有關監管機構必要批複、符合「一帶一路」倡議的項目。

為提升該類債券募集資金使用的靈活性,在滿足上述前提下,滬深交易所允許使用不超過30%的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償還銀行借款。

《通知》還對「一帶一路」國家的熊貓債發行明確了監管安排。「一帶一路」政府債券發行人需要向交易所提交相關文件進行發行前備案並做好信息披露,債券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適用深交所現有交易業務規則。發行人在存續期內需就年度經濟數據和重大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近年來,滬深交易所已經有幾隻「一帶一路」債券率先完成發行。

上交所方面,2017年,俄鋁公司在上交所發行了首隻「一帶一路」熊貓債券;2018年伊始,紅獅控股集團則開啟了境內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走出去」用於「一帶一路」建設的先河;深交所方面,2018年,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及普洛斯洛華中國海外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成功發行了 「一帶一路」公募熊貓公司債券。

另外,滬深交易所還將安排專人負責「一帶一路」債券的申報受理及審核,設立「一帶一路」債券板塊,鼓勵各類投資機構投資「一帶一路」債券。

上交所表示,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深化上交所債券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完善「一帶一路」投融資機制及相關實施細則,繼續支持境內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相關機構和優質企業等通過上交所債券市場投融資,積極推動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一帶一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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