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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丙甫:從專名翻譯談起

隨著全球化和信息技術的發展,我國語文規範化的任務也應該與時俱進。外來專名的急速湧現,使外來專名翻譯的規範化在當前語文建設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由於漢字的獨特性,在翻譯、引進外來專名方面面臨獨特的困難和混亂。

以往這方面零碎的討論不少,劉丹青、石汝傑的「專名翻譯規範化的兩大課題:統一與保真度」一文(《語言文字應用》1993年第4期)可說是一個相當完整和深入的總結。可惜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時隔二十多年,隨著對外交流的迅速擴大,世界各國新的專名在漢語中的湧現日益洶湧,這個問題就更顯得迫切和尖銳了。

劉、石兩位文章分兩部分,首先是詳細分析了導致規範化困難的種種原因,其次提供了一些解決的具體建議。兩部分中,前者是重點。本文這裡主要是在具體解決方面補充些建議。

1. 漢語音節負載量和譯音選擇

漢語有個問題是某些音節同音字太多,出現率太高,導致各個音節交際功能負載量的不平衡,不利於信息處理,這在處理拼音形式中尤其明顯。所以其他方面優劣相等的情況下,專用術語應選擇使用率低的音節和漢字。當然,在優先選擇出現率低的同時,也要避免使用生僻字。

出現率有兩種情況:一是指某個音節代表的漢字(尤其是常用字)的數量,二是指這個音節本身在言語中出現的概率。兩者通常是一致的。不一致的情況當然有,如 kan 這個音節(本文所說的「音節」,不包括四聲的區分)的漢字不算多,但是其中的「看」字使用頻率很高。我們後面說到的情況,都是兩種出現率基本一致的情況。譯音漢字的選擇問題,不僅適用於音譯,也適用於意譯。

我們先從語言學中一些新術語談起。

如當代語言類型學中adposition一詞(包括了英語before這樣的前置詞和漢語「以前」這樣的方位後置詞), 現在主要有「附置詞」和「旁置詞」兩個意譯。兩者在意義方面都可以。但從語音上考慮 fu 在現代漢語中同音詞極多而且總體出現率極高,信息負載太重,而 pang 這個音節使用較少。並且,「旁」這個字的出現率比「附」低。從這個角度看,取「旁置詞」較好。

identifiability(指語言單位所指對象容易識別的程度)有人譯為「可辨度」,也可譯為 「可別度」。兩相比較,至少後者在譯音上比較可取,因為 漢語中 bie 這個音節使用得比 bian 少得多。

plural算不上一個新術語,傳統上有兩個翻譯:「複數」和「多數」,前者在使用上佔優勢。但從使用頻率看,「多數」比較好,除漢語中 duo 這個音節出現率比 fu 低之外,還因為「復」有「多」和「雙」兩個意思。特別是隨著語言類型研究的深入,發現某些語言的確有「雙數」,如太平洋中新愛爾蘭島附近的一些小島上的Lihir語有五個數範疇,「單數singular、雙數dual、三數trial、少數paucal和多數plural」。此時用「多數」更顯這一翻譯的好處。這說明以前一些問題不大的翻譯,也會隨著學術的進展,做出適當的調整。

「能、會、應該」等所謂「助動詞」,是傳統教學語法auxiliary verb的意譯。現代句法理論中,這類詞一般稱為modal verb。我國語言學界,特別是外語學界,除用漢語教學語法的「助動詞」外,也常翻譯成「情態動詞」。其實,modal一詞在邏輯學界翻譯成「模態」(Modal Logic是「模態邏輯」)。如採用「模態動詞」的說法,有利於語言研究與邏輯研究接軌。並且,mo 這個音節的使用率也遠遠低於 qing 這個音節。更何況,「模態」跟modal的讀音也比較接近,兼有音譯的作用。

劉、石兩位的文章中有個很好也很重要的建議:

在制定譯音表時,可以利用不同的漢字來區別原語中不同音位和不同拼寫法。如英語的 f、v ;s 、th [θ] 可規定分別用「 夫( 富)」「 符(伏)」;「 斯( 司)」「 思( 絲)」表示它的原音,同時反映其原有的拼寫形式。音譯時用不同漢字分化原語中不同的發音,有利於我們需要時追溯並記憶原語形式。

這個建議還具有遠瞻性。譯名的混亂,對於我們後人,比起對於我們自己,造成的閱讀理解麻煩更是大得多。他們要追溯這些譯名的原文,恐怕就要做許多考據研究了,有如我們閱讀古漢語史料中的一些譯名一樣。根據這個建議選擇不同漢字,便於後人的考據。

根據這個道理,外語中普遍存在的 r、l 對立,可以選擇不同的漢字表示,如 ri 用「麗」,考慮到 Mary 這個常用名字已經普遍翻譯成「麗」,li 用「栗」。r、l這兩個聲母輔音的對立,在外語中的普遍性遠超過 s 、th [θ] 之間的對立。

2. 從減少主觀性看以往一些失真較大翻譯

上述例子在考量音節選擇外,也已經同時牽涉到一些意義問題,這一節專門談談翻譯中的意義問題。因為用意義豐富的漢字翻譯外來專名,即使是音譯所用漢字,也無法避免意義聯想問題。

以往漢語對外來表達、外來新概念的意譯有個問題,容易加入原文所沒有的主觀價值判斷的褒貶色彩。例如語言學界對近年來功能學派中的重要概念 iconicity 這個術語,就有「臨摹性」和「象似性」兩個翻譯。比較而言,「臨摹性」中「臨摹」一詞,是個自主動詞,主觀能動性色彩太強,隱含著「有意為之」的意思。但實際上,臨摹現象的發生,是一種自然而然的無意識、下意識的選擇。「象似性」一詞則客觀「無意識」的色彩比較強,比較符合iconicity的詞源icon(圖標、圖象)的本意。

跟iconicity有偏重主觀和客觀的兩個譯名一樣,motivation這一術語也有 「理據性」和「動因」兩個譯名。 前者也有主觀能動性色彩較強,隱含著「據理而為」的主動性意思。 「動因」一詞就毫無主觀色彩,因此更符合motivation的原意。英語的motivation雖然偶爾也能帶有主觀性,但比起明顯帶主觀性的motive(動機)和motif(動機、宗旨)來,主觀性就少得多了。有關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和理據性之爭,就跟對理據性的理解有關。選擇「動因」,或許能緩和兩種意見的衝突。說一切語言形式都是有動因的,即其產生和存在都是有原因的,大概比說有理據性更容易少誤解而容易接受。

事實上,語言學中的motivation來源於使用廣泛的普通詞。很多術語,來自於一般辭彙。不過這些辭彙引進某個專門學術領域時,通常被賦予新的特殊意義。翻譯時也不妨以原來的一般辭彙為準,用在中文專門學術領域中,這個一般辭彙也同樣能被賦予新意義。沒有必要譯成兩個詞。因此,捨棄已有、常有的「動因」而採用更專門的「理據性」,實為「畫蛇添足」之舉。

關於詞義的主觀性和客觀性的差別,在科學術語中尤其不可忽視。

意義和形式的關係是語言研究的主要內容之一。雖然在「意義」一詞中,「意」和「義」的意思好像差別不大,但實際上還是有區別:「意」的主觀性比「義」強得多。漢字的「意」採用「心」旁作為部首,也體現了這一點。此外,從兩字組成的常用複合詞「定義、詞義、義項」和「意圖、意會、意境、意念、意識、意料、意味、意向、意願、意識」來看,後者的主觀性很明顯。這個區分在翻譯時應該考慮到。

如Semantics,台灣一般譯作「語意學」,大陸一般譯作「語義學」;比較而言,似乎大陸的更合適。其實語義學和語用學的分工,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後者的「意義」更偏重使用者的主觀態度(意願、判斷等)。表示說話者態度的illocutionary,就應該翻譯為「示意」而不是「示義」。

尤其要留心的是,翻譯時要特別防止加入主觀價值判斷的褒貶色彩。這方面的失誤有時會引起對整個理論的誤解。最明顯的就是達爾文的evolution理論長期被譯成「進化論」,就使人誤解成evolution是朝「進步」方向發展。事實上,雖然在達爾文之前,有一些生物學家(例如拉馬克)持有生物從低級到高級的方向性過程,恰恰是達爾文改變了這種觀念,他認為演化並無方向性,無低級、高級之分(若以適應能力為進步標準,則病毒的適應能力比人類強得多)。在生物學界,「進化」的觀念正是逐漸在被更中性的「演化」所代替。其實,嚴復作為第一個翻譯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理論」的學者,他用的書名就是《天演論》。只是由於「救亡圖存」這一歷史背景的緣故,「進化」一詞逐漸流行。「演化」是個客觀事實,演化是否有「進步」價值,是否屬於「進化」,則是個主觀價值判斷的問題。

不僅學術術語要如此,普通辭彙的翻譯也需要注意。

比起英語來,漢語辭彙的主觀褒貶色彩是比較強的。如envy一詞,在英語中是中性的,漢語普通話中沒有對應的中性詞,只好翻譯成貶義的「妒忌」或褒義的「羨慕」,都不精確,很是無奈。解決的途徑之一也許是吸取方言辭彙,如上海話的「眼熱」就是中性的,拿來翻譯envy再好不過。唯一不足是口語性強,不夠典雅,這一點對應於「妒忌」的「眼紅」。不過,終究而言,褒貶的偏誤比文體的偏誤,是更嚴重的失誤。

又如新聞中常用到的中性詞rebel,翻譯成漢語,不是褒義的「起義」就是貶義的「叛亂」。曾經比較中性的「造反」,一度因為跟「造反有理」聯繫起來,也被賦予神聖的褒義;況且它是口語辭彙,不很適合嚴肅的新聞報道。比較中性的翻譯也許是「動亂」,但動亂不如rebel那麼有「明確的反對對象」和「有組織有預謀」意義,隱含rebel所不具備的較強「自發性」。如何使漢語的新聞報道文體更中性化、客觀化,也是翻譯界需要注意的。

某些普通詞語的誤譯,後果不可忽視。英語的truth,我們通常翻譯成「真理」,其實truth的基本意義、核心意義是「真相」。權威的牛津高級英語詞典中關於truth 的三個義項中,只有第三個才稍微跟 「真理」搭點界:a fact that is believed by most people to be true「被大多數人信以為真的事實」,但仍然離漢語「真理」相差很遠;說的主要是個事實,並沒有任何價值判斷的意義。「真理」在漢英雙語版的《現代漢語詞典》中,一方面英譯為truth,同時又解釋為「真實的道理,即客觀事物及其規律在人的意識中的正確反映」;其中「真實」 「正確」兩詞已經做了價值判斷。英語中truth翻譯成「真理」的情況,十有八九是應該改成「真相」的。誤譯的結果導致「真理」一詞的在現代漢語中的使用率大大超過「真相」。而其實,「真相」往往比「真理」更重要,因為弄清真相是獲得真理(正確認識)的前提。

這裡順便提一下,在注意翻譯精確的同時,也應該認識到,翻譯終究是翻譯,無法絕對精確,而且語言本身就是不可避免的模糊性,我們所能做的,只是儘力避免明顯的誤解。

在學術中存在一種所謂「術語名詞之爭」,就是對經典譯著中某些術語的「本意」進行無休止的討論。這就是所謂「替聖人立言」的「微言大義」式的「經學注釋法」。如在討論語言符號的任意性和動因性(有動因的,動因驅動的)時,不能與時俱進地看到當代語言學的實質進展,分析實質性的語言學問題,而花費大量篇幅琢磨索緒爾原著中「理據性」的本來含義等。這種經學注釋在我國有根深蒂固的傳統。封建社會的一部正統文化史,主要內容就是以少數儒家經典為起點,加上後世注釋這些經典的各類「注」 (傳、箋、解、章句等) ,以及對「注」 進一步注釋的「疏」所一起構成的一個內蘊無比龐雜而對外封閉的學術體系(陸丙甫,試論經學注釋法對思想的禁錮,上海《社會科學》 1985年第4期)。這種經學傳統,嚴重地束縛了中華民族的原創力和首創精神。

其實,因為人類語言根本上就是一種具有很大模糊性的交際工具,說者無法(也無須) 用它表達自己所知的有關一切,聽者也無法(和無須) 從中理解說者想說的一切。換言之,一切表達和理解都是極為相對的。而且這種相對性遠遠超出一般人的想像之外。我有時看自己多年前寫的東西,也會對其中某些提法、說法感到莫名其妙,不知當時怎麼想的。理解自己的文章尚如此,理解別人的就更加如此了,理解隔代、隔世紀的文獻就更加更加如此了。

往往有這樣的情況,一個人提出某個術語,某個說法,不等於就是理解了它。古人早就提出「經絡」這一術語、然而並不知其究竟為何物,甚至至今我們還沒有找到經絡的存在形式。所以,從某種角度可以說,「人們使用語言,與其說用來表達他們知道些什麼,還不如說用來掩蓋自己不知道些什麼」。許多洋洋萬言的長篇大論,實際內容卻空空如也。學術討論同樣要抓住實質性問題,避免純術語名詞的無謂爭論,加強對規律性的發掘,才會有積極的意義。

學術領域如此,日常生活也應該如此, 不說「假大空套話」,不說自己也不理解的話,這也是語文生活健康化建設所亟需注意的一個重要方面。

-end-

本文據《從某些語言學術語的翻譯談起》(陸丙甫,2009,《外國語》)一文改寫,有刪減。

作者簡介:

陸丙甫,美國康州大學心理語言學碩士,美國南加州大學東亞語言學博士。

主要研究領域為語法理論、功能語法、語言類型學、語言共性。就短時記憶對人類語言結構的影響、層次分析、成分分析、軌層結構、組快等語法學的基本概念,發表了數十篇文章。 代表作《核心推導語法》《漢語的認知心理研究》《語言類型及其功能基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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