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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嚴防變相「帶病」上市

據證監會最新公布的IPO申報進程數據顯示,截至2月22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438家,其中,未過會411家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404家,中止審查企業7家。同時,今年以來已有22家企業終止IPO上市進程。其中,僅2月前半月就有10家擬上市企業打起了退堂鼓。

2017年全年,終止審查的企業數量為149家,僅12月份有45家終止審查,其中35家終止審查時間發生在後半月。

2月27日,華南一家上市券商投行部負責人稱,在監管層嚴把IPO入門關的情況下,對於擬申報企業而言,需要謹慎考慮是否符合IPO條件,除盈利能力外,尤其關注規範性問題,不能「帶病申報」,更不能有IPO如果被否還可以考慮重組上市的想法。

申萬宏源分析師林瑾在其最新的點評報告中表示,證監會封堵IPO被否後三年內借殼途徑,嚴把上市質量關初衷不改。此舉旨在嚴格把好A股多個上市入口質量關,嚴防變相「帶病」上市。

林瑾認為,可以預期的是企業在申報IPO時會更加謹慎,也會在申報前對不同上市途徑進行更加審慎的權衡比較,帶病衝刺IPO的現象將有所減少。

統計數據顯示,自2017年10月17日新一屆發審委上任以來, IPO發行審核不斷嚴出新高度,審核通過率顯著下滑且屢創新低。特別是2018年以來累計有59家企業上會,23家通過,通過率僅38.98%,尚不到四成。

此外,針對IPO被否企業三年內不能借殼上市的監管要求,華南上市券商投行部負責人對記者直言,「存在瑕疵的擬IPO企業可能會推遲申報,即便已經申報的企業也會選擇撤回,該結果本質上和提高否決率帶來的結果一致。這也不難理解,後續終止IPO進程的擬上市企業數量還會進一步增加。」

不僅如此,對於三年內被否的IPO項目企業,新規對其影響也較大。「新規的發布直接影響其二次申報IPO的時間,尤其是在被否決後未能在6個月重新申報IPO的項目,將需要繼續運營三年才能籌劃重組上市。」該負責人稱。「當然,被否企業也可以選擇不籌劃重組上市,仍舊選擇單獨上市。但是,由於存在被否決的經歷,短時間內也難以啟動重新申報。」

另據初步統計,2017年被否的IPO企業共有75家,結合2018年被否決的案例情況,對比近期公布的併購重組審核名單中,暫未發現有IPO被否後申請重組上市的案例。上述數據表明,事實上,由於重組上市等同IPO,因此,IPO被否企業選擇重組上市的也並不多。

「在借殼交易按最嚴標準執行,本質上即等同IPO進行審核的情況下,標準並沒有變化,只是採取的審核手段將會增加,比如現場檢查等。同時,預計將會提高重組上市的否決率,以和IPO企業目前高否決率相匹配,避免監管套利。」對此,該負責人如是說。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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