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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城金代遺址所見壘脊瓦及其相關問題

原標題:寶馬城金代遺址所見壘脊瓦及其相關問題


《營造法式》是北宋時期官訂的建築專書,歷來受到學術界的高度重視,以往對《營造法式》的研究成果豐富,多集中於大木作的相關方面,對小木作、彩畫作等方面也有一定關注。但長期以來,有關《營造法式》瓦作、磚作、石作等部分的研究相對薄弱。近年來,隨著歷史時期特別是遼宋金元時期重要都城和建築遺址考古工作的開展,一批重要考古材料尤其是建築遺迹和構件陸續刊布,這為我們重新認識和深入研究《營造法式》的相關內容提供了契機。吉林安圖縣寶馬城金代皇家神廟遺址的發掘,使我們有機會了解金代官式建築的有關材料,本文擬從寶馬城金代遺址出土的壘脊瓦入手,試對相關問題加以分析。


一、寶馬城遺址出土壘脊瓦


2014~2016年,在對寶馬城金代皇家神廟遺址進行系列發掘的工作中,出土了兩類較為特殊的瓦件,不是一般常見的屋面用筒瓦或板瓦。


一類常見平面呈窄長條形,寬度多在11~12厘米左右,瓦件弧度較大。瓦背(凸面)光滑,多保留有灰白色泥灰痕迹,應是原建築瓦件間粘合劑的殘留,泥灰痕迹範圍多佔瓦背面積的一半弱;部分瓦件兩側邊緣均保留有泥灰痕迹,說明兩側緣都曾施以泥灰類的粘合劑;瓦內(凹面)飾布紋。瓦件兩長邊端面較為規整,仔細觀察可見端面邊緣一半平整光滑、一半略顯凹凸,應是製作時先以一扁平銳器在瓦坯上一側或兩側進行刻劃,再掰開所致。兩短邊端面則稍不同,一側多為平整豎直的光滑平面,另一側多切削加工成光滑的斜面。標本2015T0704⑤︰8,較完整。一側短邊端面上刻劃有數道較淺的平行弦紋,可知該瓦原無瓦舌(圖一,1;圖二)。



另一類常見平面亦為窄長條形,寬多在9~10厘米左右,瓦件弧度較小。瓦背、瓦內情況與前者類似,不同處在於瓦背所留灰白色泥灰痕迹面積較大,說明施以粘合劑的區域面積較大,僅一側邊緣露出1~2厘米。標本2016T0505⑤︰6,各長邊、短邊端面情況與前者類似(圖一,2;圖三)。



觀察這兩類瓦不難發現,前者為四分之一圓弧,寬度約相當於寶馬城遺址出土普通筒瓦的一半,應為筒瓦一類的瓦件改造而成。後者寬度則約相當於寶馬城遺址出土普通板瓦的一半,但長度略短,應為板瓦一類的瓦件改造而成。這兩類瓦件應為《營造法式》卷十三「瓦作制度」中所述的壘脊瓦。


二、《營造法式》所記壘脊做法


《營造法式》有關壘脊瓦的記載,主要見於卷十三「瓦作制度」、卷二十五「諸作功限二·瓦作」和卷二十六「諸作料例一·瓦作」。其中尤以「瓦作制度·壘屋脊」條最為重要,茲摘引如下。


壘屋脊之制:


殿閣:若三間八椽或五間六椽,正脊高三十一層,垂脊低正脊兩層。併線道瓦在內。下同。


……

凡壘屋脊,每增兩間或兩椽,則正脊加兩層。……正脊於線道瓦上厚一尺至八寸,垂脊減正脊二寸。……線道瓦在當勾瓦之上,脊之下,殿閣等露三寸五分,堂屋等三寸,廊屋以下並二寸五分。其壘脊瓦並用本等。其本等用長一尺六寸至一尺四寸瓪瓦者,壘脊瓦只用長一尺三寸瓦。合脊瓦亦用本等。其本等用八寸、六寸瓦者,合脊用長九寸瓦。令合垂脊瓦在正脊瓦之下。其線道上及合脊瓦下,並用白石灰泥一道,謂之白道。


由這段文字和《營造法式》其他相關記載可知,《營造法式》所記建築屋脊自下而上由當溝、線道瓦、條子瓦和合脊筒瓦四部分構成,針對不同尺度的殿閣、堂屋、廳屋等不同建築有具體的壘脊瓦層數要求。其中,線道瓦雖在「脊之下」,但計算壘脊瓦層數時明言「線道瓦在內」,因此,壘脊瓦應包括線道瓦和條子瓦兩部分。


關於元代以前建築的壘脊瓦,以往學術界通過對《營造法式》記載的分析,已有了初步認識。梁思成在《營造法式注釋》中即曾指出:「在瓦作中,屋脊這部分的做法,以清代的做法、實例和《法式》中的『制度』相比較,可以看到很大的差別。……宋代的屋脊,是用瓪瓦壘成的。所用的瓦就是結屋頂用的瓦,按屋的大小和等第決定用瓦的尺寸和層數。但在清代,脊已經成了一種預製的構件,並按大小、等第之不同,做成若干型號,而且還做成各式各樣的線道、當溝等『成龍配套』,簡化了施工的操作過程,也增強了脊的整體性和堅固性。這是一個不小的改進,但在藝術形象方面,……使形象趨向繁瑣,使宋、清兩代屋脊的區別更加顯著。至於這種發展和轉變,在從北宋末至清初這六百年間,是怎樣逐漸形成的,還有待進一步研究」。這不僅是較早關注壘脊瓦的研究,也同時指出了從宋代到清代屋脊用瓦及其做法、施工發展的宏觀脈絡。


此後潘谷西等又進一步根據《營造法式》的記載對屋脊的壘砌方式進行了初步復原,相當程度上推進了對《營造法式》所記載壘脊瓦的認識(圖四)。潘谷西等同時指出,在《營造法式》中對於線道瓦、條子瓦的製作是使用筒瓦還是板瓦,存在一定的矛盾,這是相當準確的發現。《營造法式》卷十五「窯作制度」中將線道瓦、條子瓦的製作繫於板瓦下,卷二十五「諸作功限二·瓦作」中同樣將線道瓦、條子瓦的製作繫於「琉璃瓪瓦」和「瓪瓦」下,但卷二十六「諸作料例一·瓦作」中則明確記載線道瓦、條子瓦均由筒瓦製作,其中線道瓦「以瓦一口造二片」,條子瓦「以瓦一口造四片」。潘谷西因此認為筒瓦、板瓦都有打造成線道瓦、條子瓦的可能性(圖五)。




三、壘脊瓦實例及其做法


以往針對元代以前建築壘屋脊的研究,大都是從《營造法式》的相關文獻記載出發的。而在現存地面建築實例中,部分仍使用並保留了壘脊瓦的做法,但由於木構建築屋頂部分是建築中最常修繕的部分,所以屋脊部分往往被後代修繕更換。因此,對《營造法式》瓦作制度中「壘屋脊」條的進一步研究,有必要在考察現存地面建築實例的同時,結合考古發現的遺物加以綜合探討。


(一)地面建築實例中的壘脊做法


在對地面建築實例調查中較早注意和報道壘脊瓦的,是中國營造學社20世紀30年代開始的相關工作,在對木結構進行調查、測繪時,對屋面等木構以外的部分也予以充分重視。1949年後對一些重要古代建築進行修繕時,部分發表或出版的簡報、報告也披露了瓦作部分的相關信息,可加以參考。

山西五台山佛光寺的東大殿,1937年營造學社調查確認為唐代建築。東大殿為廡殿頂,正脊垂脊以板瓦壘疊,上面加蓋筒瓦,正脊在當溝和線道瓦之上用瓦19層,垂脊用9層(圖六)。梁思成曾認為東大殿鴟尾或許應為明代遺物,而正脊中部所安的火珠恐屬清代。後有學者指出,佛光寺東大殿屋面琉璃脊剎、鴟吻與文殊殿有元代題記的脊剎等屋面瓦件造型、做法均相似,應屬元代遺物。佛光寺東大殿曾多次維修,各脊做法雖為板瓦壘疊,但結合脊剎及鴟吻為元代遺物考慮,則壘脊做法是否為唐代原貌尚存疑問。河南嵩山少林寺初祖庵大殿,再建於北宋宣和七年(1125年),正脊以瓦條壘砌,兩端施用鴟吻,中央用寶珠。祁英濤認為該殿正脊龍吻為後代補配,但屋面部分瓦件仍為北宋時期原件,其屋脊壘砌的方式是否為北宋原貌也尚待斟酌。



應縣佛宮寺釋迦塔為遼代木塔,塔身各層腰檐及副階的博脊、垂脊均用筒瓦橫置以代當溝,溝隙用灰勾抹,其上用板瓦壘砌作脊,再覆以筒瓦;唯最上層頂瓦垂脊不用板瓦壘砌,而是側置筒瓦,以代垂疊的板瓦,做成脊的兩側,其上置板瓦一壟,再覆以筒瓦。梁思成認為後一種做法應是明清修葺時更改原形所致。大同華嚴寺遼代建築海會殿懸山頂,正脊兩側砌卷草紋花磚,且大小不等,因知屋面後世曾多次維修;但垂脊仍以薄磚疊砌,覆扣筒瓦,與《營造法式》所記做法有相似之處。類似的還有大同善化寺金代諸構,三聖殿、山門及普賢閣的各脊皆以磚疊成,無線道雕飾,上覆筒瓦,普賢閣和山門諸脊下還橫用筒瓦二壟,以代線道瓦及當溝。



大同華嚴寺金天眷三年(1140年)至皇統四年(1144年)前後重新修建的大雄寶殿,廡殿頂,在1997~2000年的維修工程中發現殿頂各脊(正脊除外)拆除外表摻麥秸紅泥後,內部結構為瓦條壘砌的脊,局部坍毀補砌磚脊(圖七)。維修工程的主持者認為其瓦條壘砌的各脊應為金代遺制。朔州崇福寺金代建築彌陀殿,歇山頂,各脊皆瓦條壘砌,瓦條之下當溝之上用兩壟或三壟筒瓦以代線道瓦,部分壘脊瓦條被後代修繕時替換為磚砌。正脊瓦條32層,脊中央設寶剎,脊端設吻獸(圖八)。大修時曾在脊剎內的琉璃基座中發現了皇統六年(1146年)的匠師題記。彌陀殿屋面瓦件的規格較為統一,柴澤俊認為殿頂瓦件大多是金代原物。



保存下來的地面建築屋面做法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山西芮城永樂宮。永樂宮是元代全真教根本宮觀之一,位於中軸線上的四座主要門殿無極門、三清殿、純陽殿、重陽殿均為元代所建。其中,三清、純陽、重陽三殿的主體土木工程完成大約在元中統三年(1262年)以前。一般認為,此三殿屋面瓦件等的主體仍是元初遺物。三清殿殿頂上五條屋脊,全為琉璃脊筒對接而成,正脊兩側還堆塑凸起的菊花、蓮花、龍鳳等,四條戧脊兩側為連枝荷包牡丹,脊身腰間各置一條行龍(圖九)。純陽殿脊身為坯胎色脊筒式,脊筒兩側面皆刻製成壘脊瓦所壘砌脊身式疊楞,遠看很像傳統壘脊瓦之制,近觀實為脊筒上刻制的紋飾(圖一○)。重陽殿及稍晚於三殿修建的無極門(龍虎殿)則仍使用壘脊瓦壘砌脊身的做法(圖一一)。




(二)考古發現的壘脊瓦實例


較早從考古發現的建築構件遺物中分辨出壘脊瓦的,是早年對渤海時期城址的發掘。早在1964年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對黑龍江寧安縣渤海上京龍泉府遺址的勘探和發掘中,就在該城址宮城西區寢殿及東半城1號佛寺遺址發現了「扣脊瓦」,報告描述該類瓦件「形體長而狹,似筒瓦而較平,兩端截平,無瓦唇」,並稱該類瓦「比較少見,……推測只用於屋脊上,故稱『扣脊瓦』」。從報告發表的兩件壘脊瓦的圖片看,應該都是由筒瓦類瓦件改造而成。


此後,在對渤海城址的發掘中,陸續發現了不少壘脊瓦。在對吉林和龍縣西古城的發掘中,城址內多處地點如內城隔牆門址,一號、三號、四號宮殿,內城一號房址及內城水井中都發現了壘脊瓦,可分為板瓦類和筒瓦類兩種,發掘報告統稱為「壓當條」,有的還有模壓文字或指按紋。相較於此前,發掘者對於這類瓦件的用途已有了較為清晰的認識,指出這類構件「利用了板瓦或筒瓦的胚體加工而成」,「安裝在正脊、垂脊、戧脊、角脊等的正當溝或斜當溝之上,是增加各種脊線條的構件」。


1998~2007年黑龍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對渤海上京城的考古工作中,也曾發現壘脊瓦(圖一二)。第2號宮殿所出壘脊瓦有兩類,不施釉者發掘者稱「條瓦」,均為板瓦改造,兩件標本寬16.5、17.5厘米;紅胎綠釉者發掘者稱為「壓當條」,似亦為板瓦類型,兩件標本寬8.5、10厘米。第3、4號宮殿出土者均不施釉,亦分兩類,一類發掘者稱為「條瓦」,為筒瓦改造,標本寬約11.5~13厘米;另一類發掘者稱為「壓當條」,僅一件,似為板瓦改造,寬11.7~12.6厘米。第5號宮殿出土一類,不施釉,發掘者稱為「條瓦」,應為筒瓦改造,標本寬約12~14厘米。第50號宮殿出土壘脊瓦均施釉,發掘者稱為「壓當條」,其中一類為板瓦類型,部分施黃綠色釉,標本寬約8~9厘米,部分施深綠色釉且瓦頭飾指按紋,標本寬約12.5~13.5厘米;另一類為筒瓦類型,施淺綠色釉,標本寬約9~11厘米。從發現的壘脊瓦看,可明顯分為兩類,一類為板瓦改造者,為板瓦分割一半而成;另一類為筒瓦改造者,為筒瓦分割一半而成,無論施釉與否皆如此。



在對吉林琿春市八連城遺址的發掘中,也在城址內如內城南門址和內城第一、第二號建築址及其之間廊道、第一號建築址東側廊廡等多處地點發現壘脊瓦,亦可分為板瓦類和筒瓦類兩種,發掘報告統稱為「壓當條」,有的還有模壓或刻寫文字、指按紋。


除寶馬城遺址之外,在遼金元時期的考古遺址中也多次發現壘脊瓦。遼上京宮城東門遺址出土壘脊瓦(發掘者稱為「陶壓當條」),前後兩端殘缺,兩側長邊有切割痕,素凸面有刮抹痕,凹面壓印布紋,殘長10~12.4、外弦寬6.7、內弦寬5.8~6厘米,從發表的標本看應屬板瓦類。陝西華陰西嶽廟遺址的金元時期地層中,曾出土黃釉、白褐釉的壘脊瓦。吉林白城永平遼金遺址出土壘脊瓦,也分為板瓦類、筒瓦類兩種,前者21件、後者13件。其中,遼上京宮城東門遺址和吉林白城永平遼金遺址所出壘脊瓦,形制與寶馬城遺址出土者非常近似。


而遼金元時期的考古工作中最重要的壘脊瓦發現,則是元中都遺址。在元中都宮城西南角台、宮城一號殿址、宮城南門及皇城南門均出有壘脊瓦,且做法統一,可分為兩類。一類為綠釉板瓦改造,寬度約為板瓦的二分之一,瓦背凸面一側寬數厘米的局部、側緣和一端施釉,其餘部位無釉;另一類為黃釉筒瓦改造,寬度約為筒瓦的二分之一,瓦背凸面的絕大部分及側緣和一端施釉(圖一三)。發掘報告中,將前者稱為「條子瓦」,後者稱為「線道瓦」。此外,還在宮城南門出土了合脊筒瓦,施綠釉,無瓦舌,瓦內四周都有削切痕迹,前後兩端削得極薄,中部有圓形瓦釘孔。還有一處重要的發現是在宮城南門東闕台處,發現一段使用條子瓦壘砌的殘屋脊,殘長0.8米,共存6層,總高0.175米,條子瓦每層疊澀內收約0.5厘米(圖一四)。



(三)壘脊瓦實例反映的問題


通過以上實例可知,在《營造法式》刊布之前的渤海城址遺迹中,已有壘脊瓦的發現。事實上,早在北朝時期壘脊瓦做法已經較為常見。最為典型者可舉麥積山北朝石窟和山西忻州九原崗北朝墓葬壁畫為例。前者如第43窟、第49窟等處的窟檐各脊上皆雕出水平線,應即是模仿壘脊瓦的形式(圖一五)。後者在墓葬甬道前端墓門上方的門牆正面繪門樓圖,所繪建築各脊也為壘脊瓦樣式(圖一六)。唐宋以降,壘脊瓦形式更為多見,前述各地面建築實例中可反映遼宋金時期建築壘脊瓦的形制及做法。這些做法,大多與《營造法式》所見較為吻合,但有些也有不同之處,如應縣木塔及大同善化寺三聖殿、山門、普賢閣,使用橫置的筒瓦代替線道瓦和當溝,應是晉北地區遼金建築壘脊瓦的常見做法。




地面建築和考古出土的兩處元代實例——永樂宮與元中都非常重要。元中都所見壘脊瓦,凡板瓦類皆施綠釉,筒瓦類皆施黃釉,且前者施釉面積較小,後者則較多。加之宮城南門東闕台出土殘屋脊的六層壘脊瓦均為板瓦類,且所發現的合脊筒瓦也施綠釉,似乎可說明同樣施綠釉的板瓦類壘脊瓦應是較為靠近合脊筒瓦的部分,層層壘砌故而僅少量露出的瓦背邊緣和側緣施釉,報告定名為「條子瓦」應是允當的。而筒瓦類壘脊瓦的瓦背施釉面積較大,也說明這部分應該更多地露出,參考上述應縣木塔等用筒瓦代替線道瓦的做法,說明這類壘脊瓦即應是「線道瓦」。


與此類似的是,寶馬城遺址出土的筒瓦類壘脊瓦,瓦背上有泥灰痕迹的區域較小,露出部分較多;板瓦類壘脊瓦,有泥灰痕迹的區域則占絕大部分面積,僅一側邊緣露出。這一現象和元中都出土的壘脊瓦有很強的一致性,可知寶馬城遺址所見前者即「線道瓦」,後者即「條子瓦」。倘若以此考慮,可以說明在金元官式建築做法中,皆以板瓦制條子瓦,以筒瓦制線道瓦。《營造法式》中所記條子瓦、線道瓦製作選用筒瓦、板瓦的矛盾,或應從此著眼考慮。


永樂宮三清、純陽、重陽三殿主體土木工程於元初基本同時興建、完工,但屋脊形制不同,這一點值得注意。元代初年應是開始創製脊筒式屋脊的時期,三清殿、純陽殿即是脊筒式屋脊的早期實例;但重陽殿與無極門則說明這一時期乃至元代更晚一些,儘管已經開始創製脊筒式屋脊,但壘脊瓦疊砌屋脊的做法仍然流行。而且,如果沒有像三清殿那樣特殊的裝飾需要,脊筒仍做成如純陽殿那樣模仿壘脊瓦疊砌的形制,也說明元代初年正處在從壘脊瓦壘砌屋脊向脊筒式屋脊過渡的階段。


四、結語


本文從寶馬城遺址出土的壘脊瓦入手,根據《營造法式》的有關記載,並結合唐宋遼金元時期地面建築現存實例與考古遺址出土的壘脊瓦遺物,對壘脊瓦的做法進行了分析。《營造法式》所記壘脊瓦,包括線道瓦和條子瓦兩類。金元時期官式建築所見遺物中,線道瓦皆以筒瓦類瓦件製成,而條子瓦皆以板瓦類瓦件製成。並且,自唐宋以降,壘脊瓦做法已十分成熟。從所見實例反映的情況看,元代初年開始出現了預製脊筒構件,但仍存模仿壘脊瓦疊砌的形制,也說明元代初年正是壘脊做法出現轉變的過渡時期。


同時,也希望通過本研究引起建築史和考古學界的研究者對《營造法式》瓦作及其他相關薄弱環節的重視。在古代建築勘測、修繕報告和考古發掘、整理及報告編寫中,注意對屋面及各類瓦件的識別、分析和報道。對瓦件的深入研究,不應止於分型和分式;同時應注意瓦件的各種加工和施工過程中遺留的痕迹,這些痕迹對於營造工藝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附記:本文中圖一至圖三由郭美晴繪製、拍攝。文章草就後,曾先後承蒙鍾曉青、朱岩石、韓建華、李志榮等先生給予寶貴意見,謹此表示感謝!


(作者:王子奇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趙俊傑 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原文刊於:《考古》2017年第12期 此處省略注釋,完整版請點擊左下方「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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