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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你清醒一點,假期已經過去5天啦!

周一啦!一想到又要擠公交、擠地鐵,心頭就有一萬隻……奔騰而過,究竟是誰發明了「上班」這個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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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上班」這個詞,並不是西方舶來品,而是源於我國古代。

在宋代,上班全稱為「上朝班」。大臣到朝廷覲見君王,奏事議政,稱為「上朝」;而其他官吏沒有資格上朝,就叫做「上班」。

那麼問題來了,古人一般是早上幾點去上班的呢?

早在春秋時期,我國古人就有「雞鳴上班」的傳統。《詩經·齊風·雞鳴》中曾記載:「雞既鳴矣,朝既盈矣;東方明矣,朝既昌矣」,意思是說公雞打鳴時,官員就準備上朝了;東方天剛放亮時,官員已經站滿了朝堂。而公雞一般是早上五點打鳴。

唐代以後,開始有了「官街鼓」,《舊唐書》中寫道「五更二點,鼓自內發,諸街鼓承振,坊市門皆啟。鼓三千撾,辨色而止。」 官街鼓五更二點敲起,相當於今天的凌晨五點左右。古代天子講究勤政,正所謂「夙興夜寐」,上朝理事,不敢輕易懈怠。上朝的百官們當然更要早起,因為散居於長安各街坊,距上朝的宮殿還有相當遠的一段路程,所以更得早起。

到了明代,據《大明會典》記載,早朝時大臣們必須午夜起床,凌晨3點到達午門外等候,凌晨5點鐘聲響過,宮門開啟,百官依次進入。《明皇雜錄》里有這樣的描述:「五鼓初起,列火滿門,將欲趨朝,軒蓋如市。」這就是對曉色朦朧中百官上朝的真實寫照。

在清代,以康熙為例,未成年時,「卯入申出」即早晨5時至下午3時去上學,召見大臣或大臣覲見,一般安排在午飯之前或放學之後。康熙成年之後,沿襲明制進行「御門聽政」,冬春季早上六點,夏秋季早上五點,先在乾清門,後來改在太和門聽取官員彙報。

綜上來看,古人絕大部分是早上5點左右去上班的,這樣一對比,是不是感覺作為現代人好幸福,畢竟可以在床上多睡那麼一小會兒。

叮鈴鈴!叮鈴鈴!叮鈴鈴!

萬惡的鬧鐘響了!

為了再多睡一小會兒,我們地球人都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準確無誤地按下鬧鈴開關鍵,又睡過去了,最終華麗麗地遲到了。遲到扣工資,曠工被辭退,簡直太悲劇了,那古人會不會比我們幸運一些呢?

Too young too simple!

《唐律疏議·職制》中規定:「諸官應值不值,應宿不宿,各笞二十,通晝夜者,笞三十」;「諸官人無故不上(班)及當番不到,若因暇而違者,一日笞二十,三日加一等;過杖一百,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半,邊要之官,加一等。」唐代的上班時間還有多次點名和抽查的規定:「內外官司應點檢者,或數度頻點,點即不到者,一點笞十」。

在唐代,對於遲到缺勤的,不僅「打屁股」不能了事,還有扣工資、降級、撤職,甚至坐牢等五花八門的處罰措施。唐玄宗時規定「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到唐肅宗時規定「朝參官無故不到,奪一月俸」,再到唐文宗時「文武常參官,朝參不到,據料錢多少每貫罰二十五文」。

大詩人白居易,一枚唐朝「西漂」的公務員,曾專門寫了一首詩《晚歸早出》,詳盡描寫了他不辭辛苦上班的苦逼生活。(詩文見下)

連白居易都要起早貪黑地去上班,絲毫不敢遲到,還不是因為上班遲到後果太嚴重。

宋代時期,公務員看起來休閑,但其考勤制度和唐代相似,也是十分嚴格的。

到了明朝,不是誰都那麼走運,可以遇到明神宗這種三十年來不早朝的主。明朝規定缺勤1天打20小板,每再滿3天就加一等,滿20天直接杖打100大板。魏忠賢當權時,就有官員因為怕遲到而一大早匆忙趕路,沒留神失足跌進御河淹死了,可想而知有多嚴格。

清代時,《清會典事例》有相關記載。康熙十二年定例,官員接駕不到及常朝之日不朝……皆罰俸一月。官員詐稱上朝者,罰俸一年。捏供同上朝之官,罰俸兩月。乾隆三十年再定例,除規定的若干情況外,於該朝之時託故曠闕者,照失誤朝賀例罰俸一月。例如,乾隆時,曾有一個叫錢在上的翰林給皇孫當老師,只因連日缺勤,便奉旨革職留任。

我是歷史的分割線

看看古人上班的悲催,還真有點小確幸,大概你再也不會做夢穿越了吧,好好上班,不為別人,只為做一個連自己都羨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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