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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為什麼只有包公狄公,沒有福爾摩斯?



最愛君前幾天看了《唐人街探案2》,導演在拍第一部的時候,就有野心塑造中國版的福爾摩斯與華生。第二部同樣把故事背景放在異域,這次是紐約,之前是泰國,但不管放在哪,內核還是中國文化、中國傳統的展示。


包括電影中的探案邏輯與推理,也是中國式的。跟福爾摩斯有很大的不同。




 

《唐人街探案2》劇照




中國式推理,當然要對中國傳統文化有一定的了解,才能識破其中的機關。在影片里,連環殺人犯的手法和動機,只有懂得道家五行理論的中國偵探才看得出門道。


但最愛君今天要說的中國式推理,主要不在這裡,而是:

淡化邏輯證據,強化神奇力量。


已經有一些觀眾在網上吐槽這部電影,說任何線索的發現都是秦風這個角色靈光一閃,突然想出來的,根本不需要真正的追查與抽絲剝繭,因為他不是人,他被塑造成了具有上帝視角的神。


這種藉助神力的推理,在這部電影里有痕迹,但還不算明顯。在中國傳統話本小說及其改變而成的影視劇,比如以前很火的包青天系列、狄仁傑系列裡面,那就更典型了。當證據鏈斷了,或者推理不下去,找不到元兇的時候,總會有一些神啟般的跡象,推動主角挖到真兇。



 

藍鼎元




1



雍正年間,曾任潮陽知縣的藍鼎元在《鹿洲公案》中披露了自己在城隍廟裡審斷疑獄的詳情。


潮陽縣的延長、埔上、塘子等鄉一起築堤蓄水,輪流灌溉田地。然而一有旱情,爭水之風就盛行。江、羅兩姓人多勢眾,肆意破壞規約,佔用楊姓的用水日期,以致雙方發生械鬥。結果,楊仙友被打死。


此案發生之後,藍鼎元正好兼任潮陽知縣,於是在縣衙多次審訊,卻沒人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連證人也聲稱,當時參與械鬥的人員眾多,刀棍相加,實在不知是誰打死楊仙友。案件的審理陷入僵局。


幾天之後,碰上一個天氣陰晦的日子。更深人靜之時,藍鼎元突然把訴訟雙方人員召集起來,對他們說:

「殺人償命,古今不變。你們始終不肯供認,不過是因為沒人出來指證對質罷了。我已經給城隍打過招呼了,約定今夜二更,提出楊仙友的鬼魂與你們一一對質。到那時,兇手可就百口莫辯了。」


一行人遂來到城隍廟。敲鐘擊鼓,焚香禱告,氣氛嚴肅緊張。


藍鼎元先叫楊仙友鬼魂上堂聽審,向空中略問數語,然後對眾人說:「楊仙友就在這裡,要和你們對質。你們都抬頭看他。這個用手捧心、穿著血衣的人就是楊仙友。」


眾人都抬頭而視,只有羅明珠、江子千、江立清三人低頭不看,置若罔聞。


藍鼎元心中已有數。他先叫羅明珠,正言道:「楊仙友在此要你償命,你還有什麼推諉之辭?」


平日牙尖嘴利的羅明珠竟顫慄不敢言,供出當日真相。當日,羅明珠將楊仙友擊傷,而致死的一刀卻是江子千砍殺的。


藍鼎元接著審問江子千,要他直接與楊仙友的鬼魂辯論。江子千心虛,惟有服罪,並供出當日指揮殺人的,實系江立清。


此後,藍鼎元又以同樣的方法,讓眾人一一說出當日詳情,均與羅明珠、江子千所說的相同。


不料,江立清倚老賣老,堅決推諉。藍鼎元看他年老病重,恐怕也將不久於人世,便說:「眾人的證詞明白無誤,就等於此案成立。楊仙友的鬼魂說,此禍由江立清而起,一定不會讓他再活下去的。」


藍鼎元據此將江立清等一干人治罪。剛過三天,江立清就像應驗似的死掉了。潮陽人都以為真有神鬼之事。


藍鼎元自己對此案的審理也大有心得。他說:

「疑獄難決之處,不得不用權術。試思此案若非冤魂對質,何能使兇手伏辜?」

並分析了此案最終迎刃而解的關節所在:

「妙在晦夕凄風,乃冤鬼出來之時,城隍攝鬼,又是眾人所信;許多排場森森凜凜,令人毛髮悚豎,而神機妙用,全在舉頭一觀。」


這種斷案手法,利用了人們相信並恐懼神鬼的心理。


藍鼎元在案件依據正常審理毫無進展的情況下,想到了這一招。他全場就像一個導演兼主演,像在拍電影,力圖營造讓人信以為真的幽暗空間。


有意思的是,這種做法也不是藍鼎元的首創。

在古代中國,類似的斷案個案就有不少,變成古代官員的一種集體智慧和操作模式,只要遇到無解的疑案,他們可能就會另闢蹊徑,求助神神鬼鬼。



 

《神探包青天》劇照




2



但是,這種寄希望於神化、鬼化的斷案經驗也存在風險。第一,它對無神論者是無效的。第二,當它成為人所共知的經驗後,就會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反利用,進而提升了新的辦案難度,從而可能造成冤案。


最愛君下面要講的,就是斷案經驗與風險問題。


衡水縣有一婦人與當地豪族某人私通,併合計謀殺了本夫。事情被受害者的侄子告了官,官府依司法程序派仵作到現場驗屍。


不料,仵作受了姦夫的賄賂,聲稱屍體無傷。告官者反被斥以誣告之罪,遭到痛懲,然而心有不服,於是上訴到府里。府里委派鄧縣尹複查此案。


鄧縣尹已看出案中蹊蹺,但苦於反覆勘驗仍不得證據,鎮日冥思苦想,以至於夜不能寐,只得披衣起坐。時候已近四更,隨從均已熟睡,鼾聲此起彼伏。


突然,窗外寒風大起,簾幕動響,燭光昏暗下去,牆角隱約有人現身,跪於地上。


鄧不禁毛髮聳然,再仔細審視,發現此人的形體與服飾跟日間驗看的屍體一模一樣。這時,那人微作啼泣聲,右耳畔垂一白物。


鄧忽有所悟,於是大聲說道:「被害之冤,吾必為爾雪之。爾其斂跡,吾知之矣。」


那人叩頭而隱,燭光驟明。


次日,鄧信心十足,要求相關人員陪同前往重新驗屍,務必把此案辦成鐵案。


一行人開始重驗屍體,鄧叱令檢視右耳。仵作大驚失色,知道他的手腳已經敗露,乃於屍體右耳中取出水濕棉絮,將近半斤。


鄧指著那堆堵塞傷口的棉絮,依法審判姦夫淫婦。此案因此告破。


這個故事記載在一本叫《夜譚隨錄》的清代筆記里。


在這個案件中,由於具有認定屍體死因資格的仵作被姦夫收買,導致案情撲朔迷離。而此案的傳奇之處,正在於藉助死者幽靈現身,揭示出致命傷口之所在,從而使案情迎刃而解,大白於天下。


鄧縣尹夜見幽靈的傳奇體驗,在無神論者看來必屬無稽之談。但我們應當知道,在古代大部分士人與平民的精神世界之中,鬼神與靈異的存在是不證自明的。


憑著這種樸素的信仰,英明的決獄者在遇到疑案之時,往往能夠通過鬼神或夢境的神秘啟示而一舉堪破案件的疑點所在。


然而,風險也來了。


決獄者對於神秘啟示的深信不疑有時也會導致案件的審判偏離正確的軌道。這裡面又有一個作偽的問題。當夜見鬼神的傳奇成為社會的談資與常識,心懷鬼胎者就有了偽造靈異事件的認同基礎。在利益的誘發下,連鬼都可以造假。


袁枚《子不語》中的直隸總督唐執玉便曾遭遇到輕信「鬼言」的教訓。


唐執玉曾經審判一起殺人案。案件結審後,罪犯依法被囚禁,等候處置。


一夜,唐秉燭獨坐,忽聞啼泣聲,由遠而近,遂令小婢出去看個究竟。小婢剛到門外,就呼號著倒地了。


唐驚訝不已,自己掀開門帘,但見一鬼浴血跪在階下。唐厲聲叱罵。鬼稽顙而言:「殺我者某,縣官乃誤坐某。仇不雪,目不瞑也!」唐說,知道了。鬼乃去。


次日,唐重為提訊。眾人所供死者衣履,與昨夜所見之鬼無不吻合,於是更加相信鬼言,推翻原判,改判某人為兇手。任憑其他官員百般申辯,唐就是不改己見。


一天夜裡,一個幕僚拜見唐執玉,問:「鬼從何來?」答:「自至階下。」又問:「鬼從何去?」曰:「翻牆出去的。」


幕僚終於找到破綻,說:「凡鬼有形而無質,去當奄然而隱,怎麼會翻牆出去呢?」


於是兩人到鬼翻牆的地方查看,只見「新雨之後,數重屋上皆隱隱有泥跡,直至外垣而下」。唐恍然大悟,原來那夜所見之鬼乃一假鬼也,想必是殺人犯賄賂身手敏捷者假扮而成。


從這個案子可以看出,在利用與反利用、真與假的對峙之中,古代官員賴以解決疑案的神秘資源事實上已經成為全面共享的秘密,從而也失去了其應有的效用。


作偽的出現迫使官員面對所謂靈異事件之時,應當再做甄別,成倍地增加了工作量與出錯概率。




 

《大偵探福爾摩斯2》劇照




3




袁枚是個很有意思的人。

他很喜歡揭短,喜歡反邏輯——你們都相信神啟、鬼言有助於釐清疑案,我偏要提醒你們,神啟、鬼言也有可能是偽證、假象。


上面的唐執玉被假鬼迷惑是一個案例,下面最愛君再講講袁枚寫過的另一個案例。


福建仙游縣,某村民王監生與佃戶之妻通姦,兩情相得。兩人嫌佃戶在家妨礙其偷情,便合計賄賂算命先生給佃戶算命,說是在家流年不利,必遠遊他方,才能幸免於難。佃戶信從不疑,遂向王監生借了本錢,前往四川做貿易。


這一去就是三年不歸,成全了偷情者,卻也造成了謠言。


村裡人議論紛紛,都認為佃戶已被王監生謀殺了。事件一傳十,十傳百地傳到了仙游知縣宋某的耳朵里。


宋知縣是一個以包龍圖自命的人,他決定為死去的佃戶雪冤。


一日,宋知縣乘轎經過村裡,突然一陣旋風從一口水井底颳起,直達轎前。他感覺到有冤魂在向他傾訴,於是派人勘探究竟,果然從水井中打撈起一具男子腐屍。


他深信此即為遍尋不著的佃戶屍身。接下來,便對王監生及佃戶之妻實行了拘捕,經過刑訊逼供,兩人承認謀殺了佃戶。


殺人償命,兩人頓成刀下鬼。


宋知縣因此贏得宋龍圖的美名,而且,像包龍圖一樣,他的斷案經歷也被演成戲本,沿村彈唱。


又一年過去,佃戶從四川歸來,剛入城,就看到戲台上正在演王監生的故事,才知道妻子已經冤死。佃戶登時大慟,控告宋龍圖於省城。


經過審理,宋龍圖以冤屈平民致死抵罪。


此番下來,宋龍圖沒了美名,也沒了性命。


這次,仙遊人為此作了一首歌警告為官者:

「瞎說姦夫害本夫,真龍圖變假龍圖。寄言人世司民者,莫恃官清膽氣粗。」


這首歌應該就是袁枚記述宋某故事的用意所在。可以推測,

袁枚可能耳聞目睹了太多以包青天自命的官吏屢屢鑄就冤案,所以才有感而發,寫出上面的故事。故事與人物不一定是真實的,但是,它所反映的時代現象必定是真實的。


康雍乾時代的風氣確實是把審判疑案作為清官能吏的主要衡量標準之一。誰有能力將難斷之案審個水落石出,他的知名度就會無限擴大,博得再世包拯、當代青天的美名。


正因如此,一些膽氣十足的官吏便借著清官的名聲,大膽地假設,粗心地求證,結果釀成了冤獄。




 十幾年前的連續劇

《大宋提刑官》,才終於讓宋慈火了一把




4



明清兩代,隨著社會發展,人性越趨複雜,中國司法審理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和難題。


恰在這個時期,有一種類型小說在社會上熱銷,叫公案小說。我們現在熟知的包公案、狄公案,都是典型的公案小說。


這類小說在描寫包拯、狄仁傑等人斷案的時候,往往把解決疑難案情的判斷放在了超自然現象上,而不是司法檢驗與證據。神鬼顯靈於是成為這類小說中斷案的核心。


包拯、狄仁傑被寫成了神探,但他們的斷案過程卻經常經不起推敲。他們必須藉助神鬼相助,才能明察秋毫、斷案入神。


然而,國人很認這一套。

神鬼顯靈,不僅無損於清官循吏的威名,反倒更能體現其由道德高尚而派生的神力通天,更符合一般百姓對「清官」的想像。


只有少數人比如袁枚、紀曉嵐,清醒地知道斷案有可能靈光一閃,但更多地必須依靠能力和證據說話。所以他們寫出了看似反邏輯、反常識,實則更符邏輯、更符常識的筆記,目的就是為了提醒斷案的官員要加強司法檢驗技藝的學習,不要整天幻想依靠一個夢境就解決所有懸案,這是不現實的。


其實,中國古代也有以取證為核心,而非靈驗為核心的斷案傳統。宋慈的《洗冤集錄》就是代表。


宋慈(1186一1249),字惠父,福建建陽人。少年時從學於朱熹弟子吳稚,後入太學,由於文採過人,被一代名臣、理學家真德秀賞識,宋慈於是拜其為師,終生師事之。嘉定十年(1217)中進士乙科。


宋慈先後出任江西贛州府信豐縣主簿、福建長汀縣知縣,改劍州通判,累升提點廣東刑獄,移任江西兼任贛州府知府,除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升為廣東經略安撫使,淳祐九年(1249)卒於任上。由於長期任提刑官,人稱「宋提刑」。


宋慈任職湖南提刑期間,寫下了《洗冤集錄》。他認為

「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

指出司法檢驗實為案件審理中的頭等大事,因此他博採眾家,加上自己的經驗,編輯而成這本書。


《洗冤集錄》問世後即被政府頒行,成為後世刑事檢驗的準則,是世界上現存最早的、公認的第一部法醫學著作,已被翻譯成多種文字流傳海外。


歷史上,就實際斷案能力,宋慈絕對比包拯、狄仁傑更有資格成為中國版的福爾摩斯。


弔詭的是,如最愛君前面所說,神神鬼鬼對斷案的干預,以及公案小說的助推,把中國古代司法檢驗觀念引向了另一個方向,一個完全不同於宋慈主張的脫實就虛的方向。


所以,宋慈在歷史上籍籍無名,不以斷案擅長的包拯、狄仁傑則陰差陽錯成了神探的代表。


因為大眾信仰因果報應,崇拜鬼神以及「清官」所帶來的奇蹟,追求道德評判,而並不需要《洗冤集錄》中的實證與邏輯,這樣,以包公、狄公為主角的小說、戲劇以及後世改編的影視劇,代替了《洗冤集錄》中的勘驗取證,成為故事的核心事件。


這就造成中國公案小說與西方偵探小說的區別,後者重視嚴密的邏輯推理和科學的勘驗取證,更接近宋慈的路數。


影響至今,我們看到中國的偵探電影,還是有點離不開神化和超自然的方向。


只能說,如果宋慈在歷史上的影響更大一點,中國現在的偵探電影表現方式也許真的會很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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