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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之大者為國為民——評《水滸》宋江的俠義情懷

張利民,武山二中教師,武山作家協會會員,熱愛寫作。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

——評《水滸》宋江的俠義情懷

讀《水滸》絕對不可以一笑而過,可能這點我與張恨水先生有同感。不過我沒有先生那種將家國情懷寄於對經典重塑的才情,我所關注的是俠客世界中那種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威猛,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的洒脫,還有那赴湯蹈火千金一諾的情懷……因而也願將閑情與筆墨付諸於斯。

當然,上至專家學者下至市井小民,談 起中國的俠文化,均有一番說辭,可謂膾炙人口,又莫衷一是。而水滸故事及小說中人物的歷史原型或真實事迹雖不與小說家筆下好漢們具有完全相同的人格特質,但這不妨礙我們拿小說來咀嚼中國的俠文化以及藉此評論小說中宋江的人格價值。

《宋史》記載「宋江起河朔,轉略十郡,官軍莫敢嬰其鋒。」可見,歷史上的宋江實屬悍匪狂俠,不似小說中他深諳官場規矩與江湖規則,兼有報國情和俠義心卻鬱郁不得志,終由刀筆吏轉變為山大王,身居草莽而心懷忠義報國之心,常思替天行道,如此反覆矛盾,令人琢磨不透。

悍匪狂俠者,往往性格果敢,知情尚義任性洒脫不慕權貴,為情為義置生死於度外而赴湯蹈火死不旋踵。憎惡他們的人稱其為悍匪,仰慕他們的人,稱其為狂俠。歷史上的季布、灌夫等人無一不是如此。然而這樣的定義,滿足不了追求穩定安逸的普通民眾對俠的理解,也不適宜於坐擁萬里浩蕩江山的帝王們的需要,而且一言不合睚疵必報不合儒家中庸忠恕之道,也就在人格價值方面略略打了點折扣。

縱觀史上有關俠的記述,從春秋戰國之際的墨俠,到兩漢豪俠,大唐遊俠,以及後世的劍俠、儒俠等等,對俠的認知從最初個別人的捨生取義延伸為古代志士仁人的必備的人格建構。

站在這個角度理解水滸英雄,你就會發現前七十回在普遍的除暴安良情感宣洩中,好漢的任性得到了極大的推崇,以至於殺人越貨打家劫舍都似乎變得合情合理。因為,這屬於最初對俠的理解,長期被現實封建禮教束縛的人們希望出現遊離於道德和律法之外的悍匪狂俠,來充當上帝之鞭懲治世間不平。回歸理性,不受約束的暴力,即使打著道義的旗幟,也會無限衝擊維持穩定的法律和制度,成為社會動亂的根源。

所以,小說家在帶領人們宣洩情緒之後,勢必尋求俠客更大的心理格局和更高的人格價值。古人講究家國天下觀念,莊子《說劍》一文說「庶人之劍:上斬頸領,下決肺肝,無異於鬥雞,無所用於國事。」以劍道說俠道,基於個人好惡以及市民小利的義,無所用於國事,不足取。

漢淮南王劉安在《淮南子》說:「蘭生幽谷,不為莫服而不芳;舟在江海,不為莫乘而不浮。」比喻君子行仁義不求名不避寵。俠之大者為國為民,傳說風塵三俠之一的虯髯客讓天下於李世民,可見世人心中的大俠是隱匿的王者,是具有諸侯之劍或天子之劍的布衣之士。

再看《水滸》後期各路好漢在宋江的率領下吞州並郡萬里殺罰,這是行使莊子所講的諸侯之劍或天子之劍。這樣理解宋江的話,他一介以布衣之士,在大是大非大忠大孝面前任憑境遇變遷始終秉持至高的俠義精神,不求名不避寵,雖九死而不悔,可謂踐行了古人對儒俠的終極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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