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竟成噩夢!東區警方開具2018年第一封家庭暴力告誡書
《中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六條中規定,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最近,銀江派出所就開具了一封家庭暴力告誡書,這也是2018年攀枝花市開具的第一封告誡書。
究竟發生了什麼?
我們一起來看
↓↓↓
2月26日上午,市民楊其霞女士帶著公安機關為她開具的家庭暴力告誡書來到東區婦聯備案登記。
市民 楊其霞女士:
我只想保護我的生命安全,只想平平安安地把我兒子帶大。其他的我真的不想怎樣。
讓楊其霞迫切想掙脫的噩夢,是丈夫長達5年的家庭暴力,記者從楊其霞身上的傷痕不難看出,她遭受過怎樣的對待。
據了解,楊其霞與丈夫都是二婚,兩人於2009年相識,經過兩年的相處,2011年正式登記結婚。
婚後,兩口之家迎來了新的成員,楊其霞與丈夫生下了一個孩子。楊其霞本以為從此找到了依靠,卻沒想到這只是噩夢的開始。
市民 楊其霞女士:
那天晚上我記得很清楚,他去他們朋友家喝醉了酒,回來後就在小床上睡了。當時他的電話響了三、四遍,我接起電話後,發現對方是個女的,說要找王某。我說你是王某什麼人,對方說王某是她老公。
楊其霞知道楊勇軍有兩個名字,而電話那頭的陌生女子要找的王某也正是楊勇軍,她竟然當著自己的面稱自己的丈夫為老公,楊其霞因此失眠了一夜。
第二天,楊其霞將此事告知楊勇軍,卻遭到了楊勇軍的毒打。
市民 楊其霞女士:
我當時想的是,你要是承認的話我就大度點原諒你這次,畢竟有個孩子。到了第二天,我們發生了爭吵,還當著我們隔壁阿婆的面,他就開始打我了,拿刀追著我。
考慮到孩子還小,被施暴後楊其霞選擇了隱忍。
楊其霞告訴記者,自己的丈夫是一名水電工,常年在外打工,這一次家庭暴力後,丈夫去到了山西的一處工地上班。
隨後,楊其霞也去到了山西與丈夫共同生活。
在此其間,她還曾多次遭到丈夫的毒手,並留下了後遺症。
市民 楊其霞女士:
在山西那邊的時候他也打過我,當時被打得腰上有很大一塊突起。好幾年的時間都是鄰居早晚幫我揉,要不就是我自己坐著慢慢揉,硬給它揉進去了。所以我現在這個腰站不了多長時間。
楊其霞說,丈夫喝醉酒後,不僅會對自己惡語相向,還會拳腳相加,很多時候,她都不敢邁進家門一步。最近一次被丈夫毆打,發生在過年期間。
市民 楊其霞女士:
他過來就把拖鞋脫了,劈頭蓋臉地開始按著我打。他個子又高,又胖又大,我能打得過他嗎?打完了又來打第二次。
無法忍受家庭暴力的楊其霞,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了攀枝花市婦聯。在市婦聯的幫助下,公安機關對楊勇軍下發了《家庭暴力告誡書》。
而對於這段婚姻,楊其霞已經心如死灰,她只希望能夠儘快擺脫丈夫,遠離深淵。
東區婦聯主席 劉華麗:
有了這個告誡書之後,婦女就能夠用它來維護自身權益。
第一是男方如果有繼續加害的情況,可以憑告誡書請男方到別處去居住。
第二是有了告誡書以後,如果她要起訴離婚,這也是一個對家暴非常有利的證明,與醫院的驗傷證明一起提供,對於到法院訴訟離婚的證據提供有非常大的幫助。
了解到楊其霞的具體情況過後,東區婦聯表示,將會為她申請法律援助,儘快幫助她與楊勇軍解除夫妻關係。
在此,微姐也想告訴大家,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如果您正遭遇家暴,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東區婦聯主席 劉華麗:
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應當第一時間去派出所報案,併到醫院進行驗傷。有了派出所的報案證明和醫院的驗傷證明之後,就有了被家暴的證據。今後無論是兩口子繼續過日子,還是要走離婚這條路,都會是比較有力的證據。
您為平安出力,平安為您添福


TAG:首善東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