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貪官最怕在朱元璋手下供職?
抹黑前朝已成統治者慣例,比如漢朝之於秦朝,唐朝之於隋朝。所以我們如今看到的明史,皇帝個個是昏君。但如果從後反推,明朝能立國276年,明朝皇帝怎麼可能毫無作為?
尤其是朱元璋,歷史上對他的污衊,主要在於明初的四大案,殺了不下十萬人。
但這些人,真的是冤死的嗎?
空印案屬於官員貪腐國庫錢糧;郭桓案是官員互相包庇貪污;胡淮庸案是結黨營私,威脅皇權;藍玉案則是武將自恃有功,觸犯明律。
朱元璋終究是個泥腿子出身的皇帝,內心深處,忒見不慣官員欺壓百姓,這是他的底線。
以常理度之,我們這群屁民,是不是也曾設想過,等哪天大權在握,殺盡天下貪官?朱元璋只是把我們的夢想實現了而已!
同理,對待貪官,當用重典。朱元璋站在貧苦大眾的角度,琢磨著該用什麼樣的刑罰,才能以儆效尤?
以往,中國的酷刑多不勝數,炮烙、車裂、凌遲……
但終究還差了點火候,因為人是健忘的,這些刑罰施行之後,短期內效果顯著,時間一長,又會死灰復燃。
所以,開國皇帝朱元璋,跟人民統一戰線,發明了兩種刑罰。
說是兩種刑罰,卻一條線以牽之。
其一是貼加官。
這屬於逼供。由於古代的犯人嘴巴非常嚴實,很難撬開,朱元璋結合前人的首發,並加以改進。
操作步驟很簡單,把犯人捆綁起來,用預備好的桑皮紙,覆蓋犯人臉上,行刑者含一口燒刀子,使勁一噴。如是者再,但不過五。待桑皮紙稍微乾燥些,撕扯下來,面部凹凸分明,猶如戲台上『跳加官』的面具。
貼加官用料簡單,方便快捷,是逼供的不二選擇。當下的黑道電影,也經常出現這種刑罰,但只得其形不得其意,往往是幾張白紙加一一盆水,而且直接弄死。
朱元璋可不這樣,他要的是跳加官面具,收集擺放,令官員時時警惕,告訴他們如若損害人民利益,這就是下場。
官員一旦坐實貪腐的罪名,接下來面對的,就是明律刑典《大誥》的定罪——剝皮揎草。
光聽這名字,就瘮得慌。
確實,剝皮揎草的方式,是活剝人皮,再製成鼓立於衙門,或者填入稻草放在土地廟。鼓聲響,官員必然心悸。
而按明律,明朝官員只要貪污60兩銀子,就可施行薄皮萱草!
※她是漁家女,結果嫁給海盜,最後讓滿清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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