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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書法家的個人風格很重要嗎?我認為過分追求風格就是瞎胡整

一直以來,不管懂書法的還是不懂書法的人,評論一個人的書法的時候,總是用「風格」或者「個性」來作為一個尺度。很多學習書法的人也總在朝思暮想著形成自己的風格,或者自成一派。

那麼,風格是什麼呢?風格就是個性,就是屬於自己的特徵,就是別人一眼就能從筆畫、結構以及章法上對你進行識別。風格也可以說是你的書寫特徵,這個特徵就是與眾不同。

但是,客觀地說,既然作為一種「個性」而言的書寫特徵,在某種意義上講,或許有可能就是「習氣」。比如,褚遂良的《陰符經》很多用筆既是風格又是習氣,張瑞圖的翻折筆法既是風格又是習氣,鄭板橋的六分半書風格突出習氣滿紙。

風格,有好的風格,當然也有不好的風格。這就如同每個人的氣質,有好有壞。所以說,如果你覺得你不可能成為一代宗師或者開山鼻祖、開宗立派的話,你冒然的追求形成個人風格,可能就不是什麼好事兒,這個要慎重!

很多書法家,才起步進入軌道,就盲目的要樹立自己的藝術風格,於是乎,放棄向傳統學習的機會,洋洋得意自己的某一筆某一個結構,不斷的放大這種習慣,乃至形成了符號,也就把自己的書法引入了習氣的軌道而不能回頭。

很多書法家,過早的形成了自己的藝術風格,沾沾自喜甚至固守不變,於是乎,過早結殼,從30歲到90歲一直沒有變化,白過年白吃飯,到最後苦苦掙扎難以脫身。

書法這玩意兒挺奇怪的,並不是創新就是好的,相反,越靠近古人反而越高級越有味道。所以,我曾經說過「傳統就是一條大河,我們過分靠近河流的兩岸,偏離主流太遠,反而會擱淺。」比如,我們思索一下歷史上的各個時期名家,他們的創新都是在傳統和前人經典的基礎上,有一點創新就足夠了,正是這一點創新才讓他們沒有偏離傳統太遠。如果,過於個性鮮明、過於創新的書法家,反而都不是一流的書法家。比如,鄭板橋、金農、張瑞圖。他們在書法史上可能僅僅是三流的(大家別跟我抬杠啊,就當我說錯了或者你沒看見。)

可能有人對我上面這個觀點非常不認可,覺得我在胡扯。咱這麼說吧,蘇黃米蔡個性很強吧?其實你去看看《萬歲通天帖》就會發現,他們的風格那裡面基本都有類似的出處。

我反而覺得,風格並不是很重要。比起形成自己不好的「風格」還不如老老實實跟小袋鼠似的躲在古人的肚皮裡面把字寫好更有意義。

我也同時以為,越是好的東西越沒有風格,風格不明顯的藝術,恰恰是包容性最強的。比如,你說王羲之什麼風格?誰能描述一下?我覺得王羲之沒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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