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版「范跑跑」被稱「懦夫」
有責任感的小編
還記得在情人節那天,美國佛羅里達州布勞沃德縣帕克蘭的一所高中發生了槍擊案嗎?這場槍擊案造成17人死亡多人受傷,原本應是濃情蜜意的一天,卻在槍擊案的陰影下人心惶惶。
「有事找警察」是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一句話,警察對於我們來說是將我們從危難之中解救出來的英雄。但美國一位叫史考特·皮特森的警察,明明身上帶著武器,卻並沒有進入教學樓內挺身而出。
史考特·皮特森是這所高中的駐校治安警,他當時佩戴著武器,並且「清楚地」知道學校里有個槍手,但他沒有做任何事去干預。
監控錄像顯示皮特森到達了12棟樓的西邊,佔據了一個有利位置,但他卻沒有進入樓內。警察局長說皮特森當時應該「進入樓內,然後殺了那個槍手。」
警長說:「在看了視頻之後,我決定讓皮特森先不帶薪停職,直到內部調查結束。作為他的權利,皮特森選擇辭職。但我們的調查仍會繼續。」自2009年起,皮特森就開始擔任駐校治安警了,2016年他的底薪是75,673.72美元。
律師說:「毋庸贅言,皮特森先生希望他當時可以阻止17人身亡,他與受害者的家人們感同身受。」警察局長卻說那天的事情被「過度單純化了。」
據觀察者網報道,警察局長被逼無奈出來發言:我給了他槍,我給了他警徽,我給了他訓練,他自己不進去管我什麼事?!
國外的網友見了這警察,也特別不買賬!
史考特·皮特森是個讓律師說謊自己卻在外面等的懦夫,律師說:「他認為槍擊在外面。」這簡直是胡扯。根本不可能弄錯槍聲是從裡面還是外面傳出來的。
有些事不太對啊
皮特森確實可能是個懦夫
但其他4個警察呢?也在同一時間嚇得刮刮抖?
四個?
為啥我覺得他們是被命令解除戒備狀態...
「有槍的好人」是個想要退休的懦夫,並且他對拯救生命並不負責任。
皮特森最好離開這裡吧
所以一個武裝的警官的實際職責是無法保護學生?「持槍的好人們」怎麼了?
所以,這個受過訓練的警察甚至都沒進學校去救那些學生和老師,但是現在老師們卻被要求不僅要教課,還要做警察的活兒
美國總統特朗普也出來表態,皮特森就是個「懦夫」,「他在壓力下沒有做出適當的反應。」
記得之前因為這場槍擊案,特朗普提出了一個提議,他認為老師們為了保護學生,應該帶槍上學並且熟練掌握舉槍射擊。面對教師們反對的聲音,他還提出給完成槍支訓練並帶槍上課的老師發獎金。
特朗普說:「每次襲擊平均耗時3分鐘,但警察等響應者介入至少需要5到8分鐘,他們趕來的時候襲擊已經結束了。如果有老師精通射擊,他們就可以很快制止襲擊。」
特朗普還說:「我不是希望老師帶槍,我是希望那些有能力的,熟練用槍的人帶槍。如果有人有能力,我認為可以允許他們隱蔽攜帶槍支。這樣一來,人們都知道這個地方有人帶著槍,那麼在我看來,這些槍擊就不會發生」。
然而,持槍的皮特森警察卻躲在樓外暗中觀察,這並沒有震懾住槍手,沒有阻止槍手。一個警察尚且如此,又怎麼能讓老師擔任這樣重大的職責。
還記得當年的「范跑跑」,他在汶川大地震中丟下學生,獨自一人跑出去,受到不少人的非議。他當時還寫了篇文章,其中提到:
「我是一個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卻不是先人後己勇於犧牲自我的人!在這種生死抉擇的瞬間,只有為了我的女兒我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會管的。因為成年人我抱不動,間不容髮之際逃出一個是一個,如果過於危險,我跟你們一起死亡沒有意義;如果沒有危險,我不管你們你們也沒有危險,何況你們是十七八歲的人了!」
有人認為,范美忠可恥並不在於地震時他的臨陣脫逃,而是在於他逃生後還要對自己的懦夫行為大肆「宣揚」。也有人認為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老師沒有職責犧牲自己保護學生。老師的主要職責畢竟還是教書。
但作為一名警察,主要職責就是懲惡揚善、保護人民。當時,老師和學生的希望應該都只能寄托在警察身上了,而像皮特森這樣臨陣脫逃的警察卻並沒有給他們生還的希望。
真正的好警察,是當需要警察的時候,他們總會來到我們身邊。前幾天,杭州民警跳入冰冷的錢塘江中,只為救起溺水的市民。冬天夜晚的水非常冰冷,即便水性好的也有可能發生意外,卻沒有人退縮。
今年1月,紐約一名39歲的男子疑似因為喝醉酒或頭暈,不慎從J線地鐵站月台摔落軌道,當時華裔警官黃約翰和普拉茲原本要從樓梯走上另一個月台,看到情況後立即跑下樓梯,並跳下月台,在列車進站的15秒前,將該名男子從倒卧的軌道拖回安全的地方,相當驚險。
還有一名28年救過60餘人的佛山禪城巡警廖遇鈿,他多次將溺水者「拉回來」、苦尋「煤氣味」排除隱患、日均步巡里程超過10公里,只為維護市民的安全。
這樣的警察才是好警察,他們恪守職責、敬職敬業,給我們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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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內容源自:觀察者網、太陽報等】


※父子倆不幸溺水身亡,遠離不安全河道
※妻子逃亡17年,終究還是落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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