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共享汽車事故如何處理?不計免賠不是萬能的

共享汽車事故如何處理?不計免賠不是萬能的

不知不覺間就進入了18年的3月份,上班都有快兩個周了,但是這幾日總感覺靈魂還停留在過年期間,親戚朋友相聚的酒桌上,愣是回不來神,大概這就叫節後抑鬱症吧!

抑鬱歸抑鬱,班還是必須要上的,早上睡過了怎麼辦?打個快車那也得按時打卡呀!

大多時候,快車師傅都是閑不住的人,即使你雙眼迷離、昏昏欲睡,他也能跟你聊上一路。趕巧了,這個司機師傅說的事,還真的引起了我的興趣。

他講了一個發生在春節期間的故事。

有個朋友過年走親戚,心血來潮的要體驗一把分時租賃、共享汽車,於是就在大道用車上租了一輛車。

過年開上車當然是全家高興,但這朋友喝了點酒還得瑟,聽不了勸還非得接著開車走,這不,出了個交通事故,人罰款拘留,車也被扣了。

講到這想必不光是我,大家都好奇了,這處理是沒問題,可是這車畢竟是租的,出了事故,責任分配是什麼樣的呢?

司機師傅沒等到我追問,自顧自的一句不知道後續就結束了故事,只給我留了一個大大的疑問。

共享汽車各方面都好,解決了最後十公里出行難,省時省力還省錢,但就是這法務問題一直不清不楚,耐人尋味。

自從共享汽車行業突然間紅火起來,資本持續注入,大有一個全覆蓋的趨勢,但隨著使用共享汽車的用戶越來越多,與之滋生的共享汽車法務問題也逐漸多了起來。

春節之前就有一起與共享汽車理賠相關的案子。

當時市民吳女士在駕駛GO FUN共享汽車時,不小心發生了剮蹭,修理費用為1050元,與共享汽車客服聯繫後獲知,先墊付費用,後續會全額報銷。

事倒不是大事,但是過程卻著實有些繁瑣。

公司報銷需要事故認定書和發票,交警部門則需要行車證和交強險原件,才會出具事故認定書。來回一個多月,從春節前直到春節後,吳女士才終於備齊材料,但是墊付的費用還需要等待30天左右才能回款。

有時候想想,心血來潮的用一次共享汽車,遇到這種糾葛,整個春節年假都在處理一件事,實在是影響心情,而如此差的用戶體驗,也難再讓人提起使用共享汽車的念頭。

如果說吳女士遇到的是鬧心,那接下來要說的就有些麻煩了。

去年7月,張先生開車出門被一輛共享汽車撞上,然後,該共享汽車用戶駕車而去。交警支隊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該共享汽車用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對張先生車輛維修費用損失等等,該用戶卻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這其實證明了一點,該用戶自己也不清楚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但是使用的共享汽車有保險在身,交通事故需全額賠付,總感覺得不償失。

其實,在這方面是有相關規定的。用於汽車共享的車輛都應該購買了相應的保險,以應對車輛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事故賠償。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上忙、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

而應用到共享汽車之中便是,先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進行賠償,超出部分,由過錯一方承擔責任。

有不少的市民在使用共享汽車服務的時候,會買一份不計免賠服務,價格在2-10元不等,大多數共享汽車服務都有這一項。

但是即便是買了此項服務的用戶,他們也只是以為出險與自己無關,但真正出現事故的時候,並不是如同自己想像的一樣。

其實,這種不計免賠服務也並不是全包的,因為在每一個共享汽車的服務協議里大都有著自己的規範,像GO FUN可以抵扣1500元,EVCARD可以減免2000元,但超過的部分則需要用戶承擔20%的費用,並且還有保險上浮的費用。

有的協議里還會標註如果車輛因維修停運超過3天,用戶還要每天承擔200元的停運損失費,這大概並沒有多少人了解吧。

這就是現今用戶使用共享汽車的現狀,經過採訪部分常用共享汽車的用戶,我們了解到,大多數人都沒有仔細看過共享汽車的服務協議,理賠流程也並不清晰。還有的用戶表示會打電話給客服,但接下來要做什麼卻一臉茫然。

總的來說,目前的共享汽車與共享單車的狀態有些相似,撞車、違章等等處理機制都有待完善,相關部門應及時出台管理制度,共享汽車平台也應完善處理流程,用戶更應該增強自身意識。

在我看來,共享汽車還有不短的路要走啊,畢竟某些有經驗的用戶表示,共享汽車時常會碰到外地繳納汽車強險的情況,事故輕重都無法走快速理賠,註定是一個麻煩的過程。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汽車之乎 的精彩文章:

CES上的英偉達:不來自動駕駛領域燒錢顯得不專業!

TAG:汽車之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