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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京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出爐!新增藥品476種

3月1日,北京市人社局發布《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與舊版目錄相比,新版藥品目錄新增醫保藥品476種,藥品品種達2986種。

新版藥品目錄將於今年4月1日起實施。

新增抗腫瘤新特葯及高血壓、糖尿病藥品

新版醫保藥品目錄納入了國家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內收載的藥品和國家組織談判的36種藥品。與上一版醫保藥品目錄相比,新版目錄共增加476種新葯(不含劑型),醫保藥品品種由現在的2510種增加到2986種,其中西藥1567種,中藥1419種。

新增的藥品主要是抗腫瘤新特葯、治療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藥品以及兒童用藥等,如伊馬替尼、吉非替尼、曲妥珠單抗、利拉魯肽、尼可地爾、小兒肺熱清顆粒等。

新版藥品目錄將於4月1日正式實施

今日,除了發布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北京醫保管理中心還通知藥品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進行藥品信息備案以及醫保系統升級改造,新版藥品目錄將於4月1日起正式實施。

關於印發《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

2018-03-01 京人社醫發〔2018〕40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定點醫藥機構:

為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不斷規範和完善醫保用藥管理,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5號)、《關於將36種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5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經過組織專家評審,制定了《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藥品目錄》)。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制定《藥品目錄》,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精神、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對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用藥需求,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藥品目錄》的貫徹實施工作,不斷規範和完善醫保用藥管理。

二、《藥品目錄》適用於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員藥品費用、加強基金使用管理的政策依據及標準。

三、《藥品目錄》實行通用名管理,凡列入《藥品目錄》的西藥、中成藥(含民族葯)、國家談判品種,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批發經營企業等相關機構應按規定到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相關手續的藥品不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範圍。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批發經營企業等相關機構提交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該藥品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四、各定點醫藥機構要認真做好《藥品目錄》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藥品目錄》內藥品的合理配備,積極穩妥地做好新舊藥品目錄的銜接過渡。同時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宣傳培訓,保障合理用藥,不斷降低使用《藥品目錄》外藥品的比例。

五、市區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目錄》實施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參保人員醫藥費用審核結算工作,並做好有關藥品費用統計分析和監測工作,不斷加強精細化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六、本《藥品目錄》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七、本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執行。《關於印發(2010年版)的通知》(京人社醫發〔2011〕47號)文件同時廢止。

附件: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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