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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閱讀】——古文閱讀的基礎課:文字的再認識

有人認為掌握「六書」知識對學習古代漢語沒有多大幫助,這種看法無疑有點偏激。讀書必從識字始。文字、音韻、訓詁,古人稱為「小學」。掌握一定的文字知識對閱讀古籍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一、漢字的性質

任何一種文字都是記錄語言的符號系統,漢字當然就是記錄漢語的符號系統。可以說,這就是文字的本質。但是任何一種民族文字都有自己的特點。我們要了解漢字的性質,要了解漢字的根本特點,只有同其他民族文字作番比較以後才能有所認識。一般認為現在世界上的文字基本可概括為三大類型:音素文字、音節文字和表意文字。漢字不是拼音文字,因此我們說表意就是漢字的性質。

幾干年來,儘管漢字的形體和結構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漢字的性質並沒有改變。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一下。

第一,從字形和字音的關係上看,漢字的形和音不能發生直接聯繫。當然任何一種語言都是有聲語言,任何一種文字也都是記錄有聲語言的符號體系。問題是這種「記錄」所反映的形和音的關係是直接的呢還是間接的。眾所周知,組成漢字的基本部件是筆畫而不是音素,因此每個漢字都是寫法各異的獨立符號,是形音義的統一體。也正因為如此,所以漢字才有同音不同形或同形不同音的獨特現象。

第二,從漢字的結構特點上看,漢字也沒有徹底擺脫表意性質。根據漢字的結鉤特點,漢字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純粹的表意字(如「日」「出」「林」,諸字);一類是純粹的表音字(「我」「自」諸字);一類是兼有表音、表意成分的半表音、坐表意字(如『溢」「趾」諸字)。第一類的「日」「出」「林」,甲骨文分中正像一輪紅日、腳趾邁出、眾木成林諸意。這些都是純粹的表意字。至干第二、第三兩類字、雖說具有表音作用。但它們仍未徹底擺脫表意性質。因為這類字也多半是以象形字為基礎的。如「我」甲骨文原是一種兵器,後借為代詞;「自」甲骨文原是鼻子,後來也借為代詞。又如「溢」、「趾」,甲骨文即「益」,正像水滿則溢之意,後分化作「溢」。「趾」,甲骨文像腳趾之形,後分化作「趾」。

總之,現在的漢字仍屬表意文字,正確認識漢字的性質,是我們正確理解漢字形音義之間種種關係的基本前提。我們閱讀古籍時經常碰見的通假字、古今字、異體字和繁簡字等種種文字現象,可以說無一不同漢字性質相關。因此我們應當重視對這個問題。

【古文閱讀】——古文閱讀的基礎課:文字的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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