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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扔煙頭燒了樓下棉被 物業稱自己無責任 業主難認同

昨日,家住華強伊頓津橋小區的業主吳先生撥打本報3838110新聞熱線,說家裡曬的新棉被被樓上扔的煙頭點燃了(如圖)。他認為,小區物業不能提供監控錄像,平時宣傳引導也很少,存在監管不力的責任,但物業卻表示自己無責任,雙方產生意見分歧。

吳先生說,事情發生在春節前的2月12日,當天下午1點左右,他無意中在小區業主群里,看到一張自家陽台棉被著火的照片,驚慌的他趕緊從單位趕回家。「棉被燒壞了好大一塊,被扔在小區景觀湖邊。」吳先生說。他得知,事發是中午12點左右,樓下居民發現他家被子著火了,為避免火勢加大向上蔓延,就趕緊把被子從陽台晾衣桿上扯下去,並告知物業。

看到被子被胡亂扔在景觀湖邊,吳先生心裡很不是滋味,此時他還沒接到物業通知他的電話。「要不是我在業主群里發現,都不知道這回事,物業作為小區管家,發生這樣的事情也不通知業主,很沒有人情味。」吳先生說。當時,他就報了警並來到物業,碰到了華強物業總部來巡查的一位經理及該小區的值班主管。「我跟對方說明了情況,他們也表示很抱歉,承認物業管理存在疏漏,願意給予一定的賠償,但要到春節後。」吳先生說。

截至昨日,吳先生再次與該小區華強物業的楊經理聯繫。「對方表示自己沒有過錯,不存在承擔責任一說。」吳先生說,這和春節前的態度是不一樣的,出現這樣的事,物業無法提供樓宇外立面的監控錄像,無法禁止高空拋物的發生,這就是物業的失職。平時,小區樓道、電梯里有各種美容廣告宣傳,卻很少有禁止高空拋物這樣的公益宣傳,而且平時也很少看到保安在小區巡查。「以前我家還出現過小偷,萬幸損失不大,隔壁被偷了好幾千元現金,可見物業管理存在漏洞。」吳先生補充說。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了該小區物業部的楊經理。她表示,得知業主家棉被著火後,物業人員第一時間去現場進行撲滅,樓管員還每一層敲門詢問是誰扔的煙頭,但沒有結果。她表示,物業正常的巡查、巡視都在做,「業主應該找扔煙頭的人,或是樓上住戶集體承擔責任,物業是沒有責任的。」下一步,物業會加大宣傳,引導居民不要高空拋物。

記者 李賈(圖片由吳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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