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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馬蓉會乖乖的把兒子交給王寶強嗎?

筆者覺得,如王寶強與馬蓉最終已這種方式離婚恐怕還真的不是很多見。從這一點來看,倒也符合王寶強一貫傻裡傻氣的性格特點。就像前段時間因親人車禍而在自己的微博裡面曝粗口一樣,王寶強這次依然採取了這種直來直去並且直抒胸意的「白描」手法。

由此看來,「傻根」同志是真的急紅了眼了。倒也是,自己貌美如花、人見人愛的妻子竟然跟掌握自己經濟命脈的經濟人睡在了一起,別說是思想單純、率真樸實的王寶強,恐怕換了任何一位即便是「德高望重」的明星都不可能承受得了如此殘酷無情的現實打擊。而且如果不急紅了眼,那麼這個男人恐怕就是真的傻到「有病」了。

如今,雖說,法院已經判了兩人離婚,兒子歸父親王寶強,女兒歸馬蓉,但馬蓉並未就此罷休,已經上訴,要回兒子撫養權,同時在自己的微博也一直喊話王寶強,叫王寶強放棄兒子撫養權。

其實,在王寶強與馬蓉的這起離婚官司中,人們一直期望馬蓉最終會落得「凈身出戶」的下場,更別提能得到兩孩子的撫養權了,但最終法院還是將女兒判給她,並未滿足網友的期許,當然財產還沒審判。而從目前的態勢看,馬蓉在財產分割方面也不會一毛不得的,。

首先因為,我國婚姻法第47條明確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所謂的不分就是我們俗稱的凈身出戶。所以,現在高呼終於可以通過凈身出戶來懲罰一方當事人的說法顯然過於幼稚。 其次,同時,對「離婚時」的解釋是這個指導性案例的關鍵指向。在離婚案件中,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界定有一個關鍵的時間前提:離婚時。那麼上述行為只有發生在離婚時才能成為少分或不分財產的理由,但是「離婚時」這個概念並不清晰。

所以,理智的看,馬蓉的最終下場並不會慘!而如果馬蓉現在耍賴堅決不放手兒子的撫養權,筆者覺得王寶強也是很無奈的,也是沒有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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