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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東白鹿最ROCK的同學 手裡拿著手術刀和一把電吉他

付同學20歲1997年生 湘雅醫學院-臨床醫學

-以下內容來自付同學的第一人稱自述-

大概是高一的時候,那時候我不喜歡流行音樂,可能是有點叛逆吧,但也不是具體行為上的什麼叛逆,就是不想跟別人干一樣的事。

作為一個學生來說的話,也沒有什麼驚人的事可做(青春無非就是迷茫和無所事事),我平時也是那種努力學習的好學生,然後就選擇跟別人聽不一樣的歌。

付同學給的配圖非常之藝術化

最開始是聽Greenday、Nirvana這樣的樂隊,我記得是那時候用豆瓣FM,隨機隨到一首痛仰剛轉型時期的《不要停止我的音樂》,我當時覺得那個吉他聽起來還可以。

其實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上搖滾樂這種東西,因為其實從小到大身邊幾乎都沒有搖滾樂的土壤。特別小的時候是聽周杰倫,其實我覺得周杰倫還可以。到初中的時候就開始流行EXO、Justin Bieber、韓團這種,我身邊很多追星的我就有點看不太懂,反正我不聽這些,雖然我沒有聽過,但是我覺得肯定也不怎麼樣。高中的時候,湖南衛視喜歡造星,什麼選秀綜藝之類風向是什麼大家就聽什麼。再後來就是網路的各種音樂,一下這個人火一下或者就哪首歌火一下,就像是快餐。我個人覺得流行音樂可能會太側重人聲,就很多人一說到音樂就會說,誒,你唱首歌來聽聽。也沒人會說,誒,你搞個伴奏來聽聽。我個人覺得人聲只是音樂的一個部分。

後來跟朋友去看過音樂節,我記得當時看薩滿樂隊,我記得他們也不是很重型,民謠金屬這樣吧,我身邊的朋友反正就是接受不了,就是比較反感。我覺得音樂喜好這種,你也沒有辦法去左右,也不能說誰的更好誰的更壞,這就是非常個人的東西。

第二張配圖也非常之藝術化

真正想拿起吉他是在高一,買了一把100塊的吉他,100塊的燒火棍。

然後就是各種隨便找譜子彈,也沒跟人學,就跟著譜子瞎彈。彈久了覺得木吉他聲音就這個樣子,大學時候就買了電吉他,覺得電吉他可能聲音會多一點。

然後我才買了電吉他一個月後,就在英語課上面完成了我的處女表演,彈了首《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當時和弦都按不了(正宗的朋克搞法),反正大家也聽不出來。我們那個英語課很頂,上課之前要表演唱英文歌,這樣期末評分就高。我TM唱歌那根本聽不了,我就拉了我兩個室友他們來唱,我的音箱80塊錢買的,我搬過去了,三個人上去就懟了(這就是當代Sex Pistols的化身,換在70年代你們要紅),中間還斷了,勉勉強強就這樣演完了。然後居然現場效果還行~(班上的女生都吵著給你生猴子吧)

大學組了自己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樂隊,我給樂隊取的名字是Eureka,來自於阿基米德測試國王的皇冠黃金純度發現浮力原理的故事,這個單詞是希臘文,意為「我發現了」。在大學裡玩樂隊大家共同話題會比較多,但是每個人的風格差異很大,然後有時候有點不知道從何下手的感覺,不過感覺會越來越好。

付同學喜歡的樂隊

我喜歡的樂隊有挺多,有時候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變來變去,去年的話比較喜歡Radiohead,現在比較喜歡The cure、Pixies這種後朋克樂隊(難怪你我師徒緣深..),其實我想法也很簡單,先搞點翻彈,後面再慢慢學會去創作自己的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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