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夜間獨自出行 竟被兩男子拉入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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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女子獨自走在夜深人靜的馬路上,想想都覺得危險係數頗高.
這不,揚州江都一姑娘就遭遇了驚魂一刻。
老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孫某、柳某都是山東人,均為40歲。1999年,兩人狼狽為奸,犯下搶劫強姦罪獲刑。2014年,兩人出獄後,本性不改,依然接連犯案。最近,揚州江都法院經開庭審理,予以嚴懲。
2017年9月初,兩人來到揚州謀生計,閑逛了幾天後,正經事不想做,決定繼續干老本行撈錢。9月9日晚11點,他們在江都一個偏僻路段,發現了獨自出行的三十多歲女子陳某,隨即拿出隨身攜帶的兇器尾隨而上。
江都區檢察院檢察官沙曉明介紹,他們二人攜帶了匕首和膠帶紙,一人鎖定受害人之後用手捂住其嘴巴,另一個人用刀抵住,把被害人從路邊拖到樹林後,一邊用暴力威迫被害人交出手機密碼,一邊還意圖實施強姦,被害人激烈反抗才未能得逞。
兩人搶劫得手後,連夜逃往連雲港。兩天不到,江都警方就根據相關線索將其抓獲。審訊期間,警方發現,孫某和柳某在一個月前剛剛犯過案。
原來,一個月前,兩名被告人在山東即墨,還實施了同樣類型的搶劫強姦案件,後來公安機關將這個兩起案件併案偵查。
檢察機關認為,孫某和柳某涉嫌搶劫、強姦罪應當依法予以嚴懲。近日,江都區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雖然,兩起案件涉案金額僅三千多元,但孫某和柳某還是分別被判處19年與18年的有期徒刑。
沙檢察官介紹,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強姦、搶劫都是重罪,這兩類罪行對人民群眾的傷害是比較嚴重的,理應受到嚴懲。
轉載自:揚州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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