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美文 > 我更喜歡一個人

我更喜歡一個人

薩默賽特·毛姆寫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學。」大約是說,無論何等微不足道的舉動,只要日日堅持,從中總會產生出某些類似觀念的東西來。

因為痛苦,正因為刻意經歷這痛苦,我才從這個過程中發現自己活著的感覺,至少是發現一部分。我現在認識到:生存的質量並非成績、數字、名次之類固定的東西,而是含於行為之中的流動性的東西。

一日之中,身體機能最為活躍的時間因人而異,在我是清晨的幾小時。在這段時間內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隨後的時間或是用於運動,或是處理雜務,打理那些不需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時分便優哉游哉,不再繼續工作。或是讀書,或是聽音樂,放鬆精神,盡量早點就寢。我大體依照這個模式度日,直至今天。拜其所賜,這二十來年工作順利,效率甚高。

優秀的偵探小說家雷蒙特·錢德勒曾在私信中說過:「哪怕沒有什麼東西可寫,我每天也肯定在書桌前坐上好幾個小時,獨自一人集中精力。」他這麼做是為了什麼,我完全能理解。錢德勒通過這麼做,來提高職業作家必需的膂力,靜靜地提高士氣。這樣一種日常訓練對他必不可缺。

才華之外,如果再舉小說家的重要資質,我將毫不猶豫地舉出集中力來。這是將自己擁有的有限的才能彙集,而後傾注於最為需要之處的能力。沒有它,則不足以辦成任何大事。有效地使用這種力量,就可彌補才華的不足與偏頗。我每天在早晨集中工作三四小時。坐在書案前,將意識僅僅傾瀉於正在寫的東西里,其他什麼都不考慮。我以為,哪怕擁有橫溢的才華,哪怕腦子裡充滿了妙思,假使牙痛不已,那位作家恐怕什麼東西也寫不出來,因為他的集中力受阻於劇烈的疼痛。

在學校里,我們學到的最重要的東西,就是「最重要的東西在學校里學不到」這一真理。

心靈所受的傷,便是人為這種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給世界的代價。

說起來,我這個人是那種喜愛獨處的性情,表達得準確一點,是那種不太以獨處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兩個小時跟誰都不交談,獨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罷,四五個小時伏案獨坐,默默地寫文章也罷,我都不覺得難熬,也不感到無聊。這種傾向從年輕時起便一以貫之,始終存在於我的身上。和同什麼人一起做什麼事相比,我更喜歡一個人默不作聲地讀書,或是全神貫注地聽音樂。只需一個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許多許多來。

其中一位選手,自從開始跑馬拉松。每次比賽都要在腦中回味哥哥(此人也是一位長跑運動員)教給他的兩個句子:Pain is inevitable.Suffering is optional.這便是他的真言。其微妙的含義難以正確地翻譯,明知其不可譯而硬譯,不妨譯成最為簡單的:「痛楚難以避免,而磨難可以選擇。」關鍵詞是這個optional。假使說,跑著跑著突然覺得:「啊呀呀,好累人啊,我不行啦。」這個「好累人」是無法避免的事實,然而是不是果真「不行」,還得聽憑本人裁量。我以為,這兩句話簡潔地歸納了馬拉松此賽最為重要的部分。

想跑快點就適當地加速,不過就算加速也為時甚短,只想將身體感受到的愉悅盡量維持到第二天。其要領與寫作長篇小說一般無二。在似乎可以寫下去的地方,果決地停下筆來,這樣第二天重新著手時便易於進入狀態。歐內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說過類似的話:持之以恆,不亂節奏,對於長期作業實在至為重要。一旦節奏得以設定,其餘的問題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讓慣性的輪子以一定的速度準確無誤地旋轉起來,對待持之以恆,何等小心翼翼亦不為過。

跑步對我來說,不獨是有益的體育鍛煉,還是有效的隱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說一面積累參賽經驗,一面將目標的橫杆一點點地提高,通過超越這高度來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並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處於極為平凡的——毋寧說是凡庸的——水準。然而這個問題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麼一丁點兒,才更為重要。在長跑中,如果說有什麼必須戰勝的對手,那就是過去的自己。

跑步時我大體聽搖滾,偶爾也聽聽爵士。不過考慮到同跑步的節奏匹配,我覺得作為伴跑音樂,搖滾最讓人滿意,像紅辣椒、街頭霸王、貝克樂隊,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復興合唱團、甲殼蟲之類老音樂。節奏越簡單越好。如今許多跑者一面聽著iPod一面跑步,而我還是喜歡用慣了的MD。與iPod相比,MD略略顯得機身偏大,信息量卻遠遠要少,但對我來說已經足夠。現時的我,還不想將音樂和電腦攪和到一起,就像不將友情、工作和做愛攪和到一起一樣。

速度與距離姑且不問,我先做到堅持每天跑步,盡量不間斷。 就這樣,跑步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務和工作一樣,被組編進了生活循環。成了理所當然的習慣,難為情的感覺也變得淡薄了。我到體育用品商店去,買來了合用而結實的跑步鞋、便於奔跑的運動服、一塊秒錶,還買了專為初練跑步的人寫的入門書,讀了。如此這般,人漸漸演變成了跑步者。

世上時時有人嘲笑每日堅持跑步的人:「難道就那麼盼望長命百歲?」我卻以為,因為希冀長命百歲而跑步的人,大概不太多。懷著「不能長命百歲不打緊,至少想在有生之年過得完美」這種心情跑步的人,只怕多得多。同樣是十年,與其稀里糊塗地活過,目的明確、生氣勃勃地活當然令人遠為滿意。跑步無疑大有魅力:在個人的局限性中,可以讓自己有效地燃燒——哪怕是一丁點兒,這便是跑步一事的本質,也是活著(在我來說還有寫作)一事的隱喻。這樣的意見,恐怕會有很多跑者予以贊同。

不過細想起來,這種生來易於肥胖的體質,或許是一種幸運。比如說,我這種人為了不增加體重,每天得劇烈地運動,留意飲食,有所節制。何等費勁的人生啊!然而倘使從不偷懶,堅持努力,代謝便可以維持在高水平,身體愈來愈健康強壯,老化恐怕也會減緩。什麼都不做的也不發胖的人無需留意運動和飲食。並無必要,卻去尋這種麻煩事兒做的人,為數肯定不會太多,因此這種體質的人,每每隨著年齡增長而體力日漸衰退。不著意鍛煉的話,自然而然,肌肉便會鬆弛,骨質便會變弱。什麼才是公平,還得以長遠的眼光觀之,才能看明白。

不管奔跑速度降低了多少,我都不能走。這是原則。違背了自己定下的原則,哪怕只有一次,以後就將違背更多的原則,想跑完這場比賽就難上加難了。

我仰望天空。能看到一絲一毫的愛心么?不,看不到。只有太平洋上空悠然飄來浮去、無所事事的夏日雲朵。雲朵永遠默默無語。它們什麼都不對我說。或許我不該仰望天空,應該將實現投去我的內部。我試著看向自己的內部,就如同窺視深深的井底。那裡可以看到愛心不?不,看不到。看到的只有我的性格。我那個人的、頑固的、缺乏協調性的,每每任性妄為又常常懷疑自己的,哪怕遇到了痛苦也想在其中發現可笑之處的性格。我拎著它,就像拎著一個古舊的旅行包,踱過了漫長的歷程。我並不是因為喜歡才拎著它。與內容相比,它顯得太沉重,外觀也不起眼,還到處綻開了線。我只是沒有別的東西可拎,無奈才拎著它徘徊彷徨的。然而,我心中卻對它懷有某種依依不捨的情感。

本文選自《當我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村上春樹著

薦讀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周國平 的精彩文章:

「愛情」這個詞對男女有完全不同的意義
什麼樣的異性最適合你?

TAG:周國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