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交椰子,被紐約老黑打劫,中國廚師提著菜刀出來幫我。
「 你待過的城市裡,那些最酷的地方 」,
是我們上周的話題,正值返校季,大家對於在自己家鄉,或偶然去到的某個地方,總有各種苦中作樂、聊起來辛酸但是酷到掉渣的事兒。
由於留言眾多,今天先放出海外版,下周二更新國內城市裡那些酷的地方,如果你們還有話說,記得評論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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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 約 面 交 椰 子 ,
差 點 被 黑 人 搶 ,
廚 師 提 著 菜 刀 出 來 幫 我 。
@桃桃:「 17 歲小盆友,在紐約讀書,紐約很美,可犯罪率也很高。有一次,有一老黑在 ig 上約我,到
市中心面交兩雙白斑馬,
我沒多想,就答應了。
面交那天,我抱著兩對斑馬出門,交易地點在一家中國餐廳。我坐下點了個飯,黑人來了後,就給他驗鞋,
驗完我向他要錢,他竟然說不給,
抱著鞋就打算走。
我就拽著他,然後他給了我一拳,接著,
餐廳里的中國人,看到我被欺負,都跑過來幫忙,就連廚師也拿著菜刀出來了,
黑人一看扔下鞋子就跑了。廚師把我扶起來,問我沒事吧,飯都灑一地了,我重新給你做多一碗吧,不收錢。當時我就哭了出來了,
這件事情之後,我從此不敢跟黑人交易任何東西,這也是我一個人在美國,最銘記於心的事情。」
@臭小寶不二:「 目前在堪培拉,娛樂活動是
爬山喂鳥,拍袋鼠。
在 20 出頭的年紀,我覺得很酷。
最酷的事情,是和朋友們一起去唱 K,醉懵逼的一男一女一裸女(全部外國人),企圖在包房內threeP,
我們成功解救了看店的華人小哥哥,
並迅速關了店門。一位醉醺醺白人大漢,為了給他的 3p 的朋友爭取時間,咬定說華人小哥拿了他們的酒。真希望那時的我,沒看到那個裸女躺在沙發上叉開腿的樣子。」
@Jackson:「 倫敦的中餐廳,和朋友喝著家鄉的綠茶,用中文交流,
沒有歧視,只有不變的和諧,是最酷的。
願所有在外華人華僑,找到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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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小 心 插 了 黑 人 的 隊 ,
他 卻 讓 我 們 兩 個 小 姑 娘 先 排 。
@蛤哈:「 和朋友在加拿大買鞋,排隊付款那裡很亂,沒注意插了一個黑人隊,當時售貨員向我們示意,我們趕緊往後走,
特尷尬。
意外的是,那個老黑沖我們特友好的笑了笑,又讓我們兩個小姑娘,站在前面。
就真的,雖然特小一件事,但在異國他鄉,無意犯下的錯,卻能得到溫暖的寬容。對自己說,做一個寬容且善良的人,才是最酷的。」
@Benjamin Lee:「 不算酷吧。前兩天,剛飛回墨爾本上學,上午搬家下午去排 AJ1 Bred Toe,熬了一通宵,第二天早上排到我時,就只剩最後一雙了,48.5 碼。。。
那個時候,心態崩了,眼睜睜看著最後一雙 41 碼,被前面的馬來小哥拿走了。我要是
早知道他穿 41 碼,我前天晚上絕對不會唱著 rich chig
ga,和他一起搖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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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和 homie 掐 了 煙 就 跑 ,
十 五 秒 跑 了 三 條 街 。」
@hanbo:「 去年感恩節,答應了大學同學,帶他們去紐約玩一圈,我跟他們把 NYC 說的天花亂墜。
可後來我感冒了,礙於面子,
頂著 39 度高燒,坐了 4 小時車,到了紐約。
基本快死在酒店了,什麼也幹不了,但朋友們沒嫌棄我,幫我買葯換毛巾。他們當了三天護工,最後一天,我好點了,
想帶他們去曼哈頓買鞋,他們也說不用。
當時的我,怎麼也沒想到,海外才認識幾個月的朋友,可以這麼鐵。」
@imon??:「 在溫哥華,學校不讓抽煙,有一次跟 homie 在學校旁的樹林,點上了一口。突然聽到一個像 stuff 的人大喊,我和 homie 掐了煙就跑,15 秒跑了三條街。」
@ki:「 兩年前去了巴黎,在機場坐地鐵去市中心,然後半路上,地鐵停電了,突然停下來,慢慢的燈也關了,只有
廣播里聽不懂的法文,還有不標準的英語,
叫我們稍安勿躁。
我們停下的地方,是隧道,一片漆黑。當時我懵了,等了兩個小時,還是沒動靜,有些人硬打開車門想走出去。
我就在同一車廂,遇到個
上海的妹子,還有台灣人,我們一起跳軌,走回月台。
那一刻我覺得很酷,
雖然很危險
,卻是這輩子最難忘的回憶了。」...
「 槍 支 從 來 沒 想 象 中 那 么 酷 ,
只 會 給 人 帶 來 不 幸 。」
@Laical:「 我是敘利亞混血,
敘利亞的家裡,牆上就掛著 AK。
但現在,我寧可槍支從那個國家消失。應該說,
槍支從來沒想像中那麼酷,這種東西,只會給人帶來不幸。」
@Tiger.:「 工作原因,去太平洋最落後的國家之一,巴布亞紐幾內亞。跟著團隊一起,穿越了那裡的食人族洞窟,裡面全是人骨,怕得要死。
後來知道,之前他們吃人的習俗,是想把自己死去的親人吃掉,靈魂會守護在身邊,才覺得食人族並非想像中那麼可怕,而最
酷的是,我們是
第一批穿越食人族洞窟的中國人,
頓時內心響起國歌,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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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 貢 的 苦 行 僧 ,
和 夜 店 年 輕 人 買 老 奶 奶 的 彩 票 ,
這 里 的 一 切 ,那 么 突 兀 又合 理 。」
@Parker · W:「 越南西貢,到處是塗鴉,深巷子里的小咖啡館,戴斗笠的苦行僧,和夜店門口等進場的年輕人一起,在路邊買老奶奶兜售的彩票,
破爛的摩托車行旁邊,可以是一個豪華的法國餐館,
一切在這裡都是那麼突兀,卻又合理。」@??:「 在清邁讀書的日子,交了很多有趣的朋友,做了很多有趣的事。常常晚上 10 點騎摩托,去吃清邁唯一一家中國燒烤;周末放假,和朋友騎摩托去素貼山、蒙佔山,清邁大大小小的景點一日游;
清邁浪漫的水燈節,滿天的天燈;潑水節和朋友懟老外,純粹為了開心;第一次蹦迪在清邁,喝斷片被朋友扛回宿舍;在清邁香格里拉酒店實習,認識一群泰國朋友,對我好的像親姐姐一樣。回國前,
第一次文身,給了清邁一個很和藹的大叔刺青師。」
@Mask off:「 最酷的地方,是寮國的琅勃拉邦。為了省錢和感受本土風情,我們 4 個中國遊客,和一群歐美遊客,幾十號人坐上從寮國首都到琅勃拉邦的通宵大巴車,也就是 sleeping bus。
人生第一次做這種大巴,小激動,發現居然睡不著。大巴司機為了避免自己睡著,用全車廂都可以聽見的大音量,
凌晨兩點放歌到天亮。
寮國語的歌,沒人聽得懂,但沒睡著的人,開始聊天跟著唱,這種旅途都很累,但沒有一個人抱怨。這大概就是不用交流,就自然而然 get 到的 peace 吧。」...
「 在 日 本 買 了 兩 件 短 袖 ,
店 員 幫 我 提 到 門 口 並 道 謝 。」
@Uglylaw.:「 16 年去的日本,去 FIL 買了兩件短袖,付完錢,店員並沒有把衣服給我,我很疑惑,他示意我出門,到門口才把衣服給我,並道謝。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感到很震驚,真正的品牌,
不是質量多好,意義比衣服更吸引人。」
@常歌:「 印象中最酷的城市,是濟州島,去年夏天去那裡玩,深夜在計程車上,落下了買的化妝品,過了一段時間,司機和他的妻子送了回來;
另一天中午,等車,一位計程車司機免費送了我們一程,因為他的大女兒在中國結婚生子,
知道我們是中國人後,一路都在秀他的中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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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 師 學 生 上 班 族 都 有 文 身 ,
對 此 基 本 不 會 有 偏 見 。」
@呂^v^衎:「 一個人在英國上了三年學,認識了很多新朋友。英國人
不管是老師,還是學生,或者公司上班的人,很多人都有文身,
社會不會歧視有文身的人。」@??陸??:「 我去過最酷的地方,是英國溫莎小鎮的威靈頓中學,最有意思的,就是和朋友每天吃晚飯路過游泳館,看小姐姐們游泳。(這個癖好已經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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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酷 的 地 方 ,
和 自 己 最 愛 的 球 隊 有 關 。
@麒麟:「 西班牙伯納烏,必須的,一生鍾愛皇馬,特意報的看球團去的,別提多酷了,但沒趕上訓練基地簽名,球員來的太早了,下次,有機會的吧。」
@Tracy:「 去年 7 月去金門大橋,因為那是我喜歡的球隊,金州勇士的隊標地點。我喜歡勇士 5 年了,我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從事與勇士有關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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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 有 那 些 ,
和 愛 好 和 感 情 有 關 的 地 方 。
@匿名:「 小區的天台,去年暑假和男朋友在上面成長,當時既興奮又害怕。」
@ZHANG:「 扎金索斯,太陽後裔取景地,那兒的海是真的美。當時和前任一起,在石頭上留了我倆的名字,也從那帶走了石頭,
可惜還是沒走到最後,童話里都是騙人的。」
@k:「 跟朋友一起看視頻,看見登山愛好者,用登山鎬一下一下往上爬,最後看到山頂上的風光,立刻就打動我了。
立馬入手新手裝備加入了當地的一個登山組織,往裡砸的錢,得有二三十萬了,爬幾次就得換一對鞋子,鎬子也要經常換,現在鎬都是鋁合金的。
但是我不後悔,
每次登上山頂,都感覺那一分鐘整個世界都是我的,
我會繼續下去,讓我的孩子看到這些故事。」
@W:「 其實這個地方沒什麼,是健身房,但我覺得這裡很酷,有這各種各樣的器械,它最酷的地方是,能讓你從一個弱雞,變成一個肌肉男。」
(部分圖片來自網路,如涉版權聯繫補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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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個城市超酷的記憶,
想想就能懷念地起一身雞皮,
這樣的事,你們應該還有很多吧。
※女人們真的很在意,你穿nike還是特步
※不是在穿衛衣就是在買衛衣的路上,說的是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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