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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臨終前讓溥儀「兼祧」,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

在古代封建社會的宗法制度下,人們非常重視家族的傳承。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讓家族香火斷絕,便是最大的不孝。若有家族嫡子未出子嗣而死亡,又或沒有生育能力,為了防止大宗後繼無人,則會從近支親族中選擇一位後輩入嗣,是為「承祧」。

這種承祧制度下的父子關係,是法理上的,而不是血緣上的,但並不是說這種關係只是流於形式。因為日後財產的繼承,以及社會關係的變化,都是實實在在的。而到乾隆年間,民間又創新出一種新的承祧方式,叫做「兼祧」。

所謂兼祧,民國時期的《民商事習慣調查報告錄》中記載,即「凡宗支零落,以一子兼祧數房往往每房各娶一婦冀續宗支。」兼祧的出現,是當一個家族人丁零落,沒有足夠的男丁來一人承繼一個小宗時,便以一人祧兩房或者數房的方式,來延續家族中多個小宗的做法。

清朝的最後一位皇帝——宣統帝溥儀,便是以兼祧的方式入嗣大統,繼承皇位的。溥儀是一人祧兩房,既承同治皇帝之祧,又承光緒皇帝之祧。而在背後操縱這一切的,則是晚清實際的最高統治者慈禧太后。

清末連續三代幼主臨國,除了同治即位是迫不得已之外,光緒和溥儀以沖齡踐阼,都是出於慈禧個人的私心。而且光緒以同治堂弟的身份入嗣大統,本來是不合祖制的。

因為慈禧強行讓光緒繼位一事,引起了朝堂上許多反對的聲音。最嚴重的一起事件,是御史吳可讀以自殺尸諫慈禧。最後逼迫慈禧許下諾言:「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意思是等以後光緒生了兒子,將過繼給同治皇帝,承同治皇帝的祧。

然而,事情的發展並沒有按著慈禧的計划進行。由於慈禧對後宮的干預,光緒也和同治皇帝一樣,一直沒有留下任何子嗣,這讓慈禧之前許下的諾言落了空。

而在戊戌政變之後,慈禧光緒兩人的矛盾又達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慈禧後來也不願讓光緒留下子嗣。己亥年(1999年),慈禧立了端王載漪的兒子溥儁為大阿哥,將他過繼給同治,想將其培養為大清未來的接班人。

端王載漪急於奪權,意圖利用義和團進京打擊光緒和其他政敵,最終導致了八國聯軍入侵的下場。溥儁的大阿哥身份被廢,慈禧又需要重新挑選繼承人,這一次,她把眼光放在了醇王載灃的兒子溥儀身上。

在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光緒和慈禧兩人先後去世。慈禧在臨終前,決定了由溥儀入繼大統。但究竟溥儀是承同治之祧還是光緒之祧,當時尚存疑問。

按照慈禧當年對眾臣許下的承諾,大清下一個繼任者必須過繼給同治。但正如張之洞所言;「(光緒)皇帝臨御三十餘載,不可使無後。」這也是許多朝臣的心聲。最終權衡之下,慈禧決定仿效民間兼祧之舉,「以攝政王載灃之子承繼穆宗毅皇帝為嗣,併兼承大行皇帝之祧。」讓溥儀一人祧兩房,也是一種「公義、私情兩無所憾。」

此外,慈禧讓溥儀兼祧光緒,應該還有一個理由。那就是光緒的皇后隆裕,是慈禧的親侄女。若溥儀繼統後之祧同治,則隆裕作為溥儀的「皇嬸」,身份比較尷尬。而兼祧光緒後,隆裕便是名正言順的皇太后,以便在慈禧身故之後,大清後宮仍然由葉赫那拉家的女人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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