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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騎兵:落沒得陸軍之王

重騎兵是封建時代的陸軍之王,在公元4到15世紀,沒有一隻部隊能在缺少重騎兵的情況下取得野戰的勝利。有限幾次例外都有及特殊情況,並能名垂青史,這裡不再討論。但重騎兵也是一杯毒酒,清香撲鼻但後患無窮。

先來談談重騎兵的戰地位:首先,重騎兵擁有半噸的體重,以及每秒超過10米的速度,這對步兵陣形會造成難以想像的破壞。傳說中的槍陣最多可以和重騎兵同歸於盡。一般來說,馬匹所消耗的補給是人的5倍,重騎兵標配一人三馬,所消耗補給為普通步兵的16倍。以十名步兵的代價殺死一名重騎兵就是成功的戰術,以5名步兵的代價殺死一名重騎兵,指揮官做夢都能笑醒。

在重騎兵興盛的時代,鐵質的鎖子甲和鱗甲已經十分成熟,這兩種鎧甲對當時的武器有極好的防禦作用。加之戰士們還會在鐵甲內加穿軟墊,普通的攻擊很難對全副武裝的武士造成傷害。通常要劈砍或突刺數次才能形成破甲。有三種方法可以穩定破甲——強弩,鈍器和藉助馬匹的衝擊力。由於強弩製造複雜易於損壞,且射速極低並不是一種高效的武器。鈍器沉重短小,成本高需要長期訓練才能操作,應用起來也不理想。

所以換句話說,只有重騎兵能對重騎兵造成有效的傷害重騎兵一般人馬均裝備有防護性能良好的盔甲和盾牌,武器以長矛為主,以強大的衝擊力和優秀的防禦力而著稱,一般正面以自由衝鋒為主,在攻擊側翼時,以錐形陣為主。進攻時先會令步兵,遠程部隊和輕騎兵騷擾對方,打亂對方陣型。當敵方陣型鬆動時,重騎兵發動雷霆萬鈞的一擊,直接擊潰對手。

由於這一時期,重騎兵絕對佔據了優勢,把資源投入到其他兵種顯然是不明智的,這時期的步兵還處在戰場僕從地位。而為了發揮出重騎兵的全部威力,騎手必須從小訓練並裝備合身的武器盔甲,這需要大量得資金和長期培養,騎士階層由此興盛。

我國重騎兵在南北朝時期開始興盛,在宋朝以後衰落,主要原因在於重騎兵是一種可能導致軍隊軍閥化的兵種。而收束軍權是宋代皇帝的第一要務,以重騎兵聞名的國家,國內往往大小軍閥林立,比如法國國王政令不出巴黎,德國至今無法統一,唐朝自玄宗後地方藩鎮割據,中央宦官當道,至於五代十國,南北朝時的亂象就不在一一贅述。

先來談談古代權力分配體系——帝國權權力有三大支柱:以文官集團為代表的地主集團,是帝國的經濟基礎(財權政權)以開國元勛,外戚,宗室等為代表的武勛集團,是帝國的保護者(軍權)以皇帝為核心的皇權集團,負責清除秩序的破壞者(皇權)一般來說皇帝會極力避免軍權和財權政權的結合,而重騎兵往往會導致這一結合。這種結合體在地方表現為軍閥,在中央表現為權臣。

17世紀軍事上出現了三大變化:第一,最重要的變化就是刺刀的發明,這一發明賦予火槍手強大的近戰能力,使長槍兵徹底退出歷史舞台,這一變化使得步兵的火力和功能性大大加強。第二,現代戶籍制度和徵兵制度的建立,保證了平民出身的步兵的忠誠。第三,近代列線步兵戰術開始確立,使火槍可以發揮最大的威力這一時期,步兵重要取得了和騎兵同等的地位,騎士階級徹底瓦解。

但不重視騎兵的將軍還是會付出慘重的代價,比如古斯塔夫本人就是被德國騎兵殺死的。當然,步兵取代騎兵成為戰場主力的步伐以無法阻擋,到拿破崙時期,由於新式滑膛槍和新式黃銅火炮的出現,騎兵逐漸成為戰場上的輔助兵種,騎手也由貴族變成了平民。這一時期,重騎兵的主要作用已經由直接衝擊敵軍,轉變為迫使敵軍由列線狀態轉變為矩形陣,這樣可以減弱敵軍火力,增加己方槍炮的殺傷力。同時騎兵還有衝擊陷入混亂敵軍和追擊敵方潰散的部隊任務。這一時期,試圖以騎兵直接衝擊嚴密的步兵陣線幾乎與自殺無異。當然,使騎兵徹底退出正面戰場的還是這個

當機槍被加起來後,騎兵唯一能做的,就是殺了馬,給步兵做飯。一般來說,在二戰以後,由於汽車工業的進步,騎兵就徹底退出軍隊了。只有少數條件極端的地區,保留了少數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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