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雜談:孝順父母也要量力而行
子夏比孔子小四十四歲,姓卜名商,是孔子的大弟子之一,戰國名將吳起就是他的弟子。《論語.學而》中,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這幾句話還是證明這個道理,就是學習的目的,不是為了文學知識,而是做人做事。
「賢賢易色」,有的翻譯成「尊重賢者而看輕女色」,有的翻譯成」對妻子,看中品德,不看中姿色「,這兩個感覺都有點牽強,「尊重賢者』跟「看清女色』兩者之間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這句話更不像是說如何看待妻子的。我倒是覺得南懷瑾先生的解釋比較符合邏輯:」看到一個品行高尚有修養的人,就會肅然起敬,改變態度。「這個比較容易理解,我們平常也都可以感觸的到,見到一個怨天尤人,牢騷滿腹的人,心情肯定會不好,態度也好不到哪裡去。但是遇到一個有修養,有學問的翩翩君子,我們肯定會肅然起敬,態度也會有所轉變。這個」色「就是態度,而不是女色。
「事父母能竭其力」,這個是講孝順父母一定要盡心竭力。盡心竭力還要恰到好處,不能過分。比如孔子講過:兒子犯了錯,父母生氣要責罰,打你幾下,兒子認打認罰,這是孝,但是父母急眼了,拿棍子要打你,你就得跑了,再不跑,就是不孝了,是愚孝,因為父母一時在氣頭上,用棍子打你很有可能打傷打殘,過後父母一定會後悔難過的。
還有人沒錢給父母看病,就去外面偷、搶,這雖然是發自孝心,令人可敬,但其實還是愚孝,如果因為偷搶而被抓坐牢,父母的病不但沒人救,連兒子都看不到了,父母會更傷心,也會因此蒙羞,作為兒子,你可以想盡其他任何辦法,但就是不可以做違反法律和良心的事情。所以說,孝敬父母,既要竭盡全力,又要恰如其分,這個火候比較難掌握,是需要有一定智慧的。


※佛法就是發掘本能、開發本能
※《論語》雜談:花言巧語的人,不可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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