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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深解讀弘一大師與劉質平居士書札六則

正陽按:此文系行深先生讀書札記,先錄原文,再抒己意,標題系編者後加。唯圖片是書籍翻拍再加調整,所以不大清晰整端,望讀者見諒。

-正文-

弘一法師給劉質平寫的信,原件曾在浙江美術館展過,但鄙人愚鈍,不能細看。幸有上海管繼平先生編注的《李叔同致劉質平書信集》問世。過年假期時細細讀完,頗受感動,特選其中幾封書信,略作評註,與諸君共賞。

-第一則-

釋文:

質平仁弟足下,

頃奉手書,敬悉。《和聲學》亦收到。

不佞(我,謙詞)於本學年兼任杭、寧二校課程,汽車往來千二百里,亦一大苦事也。

尊狀近若何?至以為念。人生多艱,不如意事常八九。吾人於此當鎮定精神,勉於苦中作樂。若處處拘泥,徒勞腦力,無濟於事,適自苦爾。吾弟卧病多暇,可取古人修養格言(如論語之類)讀之,胸中必另有一番境界。

下半年仍來杭校甚善,不佞固甚願與吾弟常相聚首也。

祗訊近佳

息上九月三日

游日本未及到東京,故章程尚未覓到,詳情容後復。

解讀:

1912年秋,李叔同先生受聘於杭州浙江兩級師範學校(翌年更名為浙江省立第一師範學校,簡稱浙江一師),同時兼任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圖畫音樂老師。如信中所言,坐汽車在杭州南京兩頭奔跑,在沒有高速高鐵的年代,實在是一大苦事。此信寫於1915年,李叔同時年36歲,劉質平時年22歲,是浙江一師的學生,正因病回家休養。信中全無老師、長輩的距離感,反而充滿關切和謙恭,令人感嘆。

-第二則-

釋文:

質平仁弟足下

來書誦悉。

《菜根譚》及M弦前已收到,曾致復片,計已查收。

官費事可由君訪察他人補官費之經過情形,由君作函寄來,上款寫經、夏二先生及不佞三人。函內詳述他省補費之辦法。此函寄至不佞處,由不佞與經、夏二先生商酌也。

君在東言行謹慎,甚佳。交友不可勉強,寧無友不可交尋常之友。尋常之友雖無損於我(或不盡然),亦徒往來酬酢,作無謂之談話周旋,消費力學之時間耳。門先生忠厚長者,可以為君之友人,此外不再交友亦無妨礙。始親終疏,反致怨尤,故不如於始不親之為佳也。

不佞前致君函有應注意者數條,宜常閱之。又格言數則,亦不可忘。

不佞無他高見,惟望君按部就班用功,不求近效,進太銳則恐難持久,不可心太高,心太高是灰心之根源也。心尚忐忑不定,不可習靜坐法(君有崇信之宗教信仰之尤善,佛、神、耶皆可)。入手雖難,然行之有恆,自可入門(音樂書前日已挂號寄奉)。

附一函乞轉交門先生。

此復即頌

近佳

李嬰

解讀:

1916年,劉質平於浙江一師畢業,在李叔同先生的鼓勵下,東渡日本,在東京音樂學校學習音樂理論與鋼琴。劉家境貧寒,較難支撐留學費用,故而想申請官費助學,此事則全由李叔同先生代為周旋。信中所說的經、夏二先生即時任浙江一師校長的經亨頤和舍監夏丏尊。

劉質平在留學期間,由於經濟和學業的壓力,往往憂慮過度,徒生懊惱,李叔同先生便多次勸導其「務實循序」、「勿心浮氣躁」,還親自抄寫格言警句贈予劉質平。

-第三則-

釋文:

質平仁弟:

昨日一函一片,計達覽。

請補官費之事,不佞再四斟酌,恐難如願。不佞與夏先生素不與官廳相識,只可推此事於經先生,經先生多忙,能否專為此事往返奔走,亦未可知。即能任勞力謀,成事亦在未可知之數(總而言之,求人甚難)。此中困難情形,可以意料及之也。

君之家庭助君學費,大約可至何時?如君學費斷絕,困難之時,不佞可以量力助君,但不佞窶人(窮人)也,必須無意外之變,乃可如願。因學校薪水領不到時,即無可設法。今將詳細之情形述之於下:

不佞現每月入薪水百〇五元。

出款:

上海家用四十元(年節另加)。

天津家用二十五元(年節另加)。

自己食物十元。

自己零用五元。

自己應酬費、買物添衣費五元。

如依是正確計算,嚴守此數,不再多費,每月可余年廿元。

此廿元即可以作君學費用。中國留學生往往學費甚多,但日本學生每月有廿元已可敷用,不買書買物、交際遊覽,可以省錢許多。將來不佞之薪水,大約有減無增。但再減去五元,仍無大妨礙(自己用之款內,可以再加節省)。如再多減,則覺困難矣。

又不佞家無恆產,專恃薪水養家。如患大病不能任職,或由學校解職,或因時局不能發薪水,倘有此種變故,即無法可設也。

以上所述,為不佞個人之情形。

倘以後由不佞助君學費,有下列數條必須由君承認實行乃可。

一、此款系以我輩之交誼,贈君用之,並非借貸與君。因不佞向不喜與人通借貸也。故此款君受之,將來不必償還。

一、贈款事只有吾二人知,不可與第三人談及。君之家族、門先生等皆不可談及。家族如追問,可雲有人如此而已,萬不可提出姓名。

一、贈款期限,以君之家族不給學費時起,至畢業時止。但有如前述之變故,則不能贈款(如減薪水太多,則贈款亦須減少)。

一、君須聽從不佞之意見,不可違背。不佞並無他意,但願君按部就班用功,無太過不及。注意衛生,俾可學成有獲,不致半途中止也。君之心高氣浮是第一障礙物(自殺之事不可再想),必須痛除!

以上所說之情形,望君詳細思索,寫回信復我。助學費事,不佞不敢像他人言,因他人以誠意待人者少也。即有裝面子暫時敷衍者,亦將久而生厭,焉能持久?君之家族尚不能儘力助君,何況外人乎。

若不佞近來頗明天理,願依天理行事,望君勿以常人之情推測不佞可也。

此頌近佳

李嬰

此函閱後焚去。

解讀:

前人書信記載的本是兩人之間的私密之事,但在如今的環境下也成為了人人可閱讀的歷史資料,在李叔同寫給劉質平的信中,多有閱後焚去的字樣,但劉質平終究不舍,不僅沒有燒毀,更是保存著大量的書信躲過了抗戰、內戰和文革,可見師徒情深。

此信較長,可玩味處也多,除了資助劉質平在外留學,信中所說的「近來頗明天理」是指李叔同在皈依佛教前,曾對日本天理教多有尊崇。另外此信所用信箋,是浙江一師成立五周年的紀念箋,上面印有「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校訓,也可見蔡元培先生「以美育代宗教」的時代印記。

-第四則-

釋文:

兩次托上海家人匯上之款,計已收入。

致日本人信已改就,望詧收。去年(由運送店)寄來之物尚未收到,便乞催詢。

不佞近耽空寂,厭棄人事,早在今夏,遲在明年,將入山剃度為沙彌,刻已漸漸準備一切(所有之物皆贈人),音樂書籍及洋服擬贈足下。甚盼足下暑假時能返國一晤也。

質平仁弟

李嬰

三月初九日

正月十五日已皈依三寶,法名演音,字弘一。

解讀:

1918年正月十五,李叔同於虎跑寺皈依退居老和尚了悟為在家弟子,取名演音,號弘一。是年七月十三日正式剃度於杭州虎跑寺,九月於靈隱寺受戒。

關於李叔同出家的因由,在之前與劉質平的書信中已有端倪,如信中有言:「自知世壽不永,又從無始以來,罪業至深,故不得不發心修行」,另外,李叔同受馬一浮影響頗深,自雲受馬一浮大士之熏陶而漸有所悟。

雖然決意出家修行,但李叔同並未忘記劉質平的留學之事,出家人不事產業,再無工資薪水,李叔同便設法借錢供劉質平畢業。並在劉質平回國後,將其介紹至上海城東女校執教。

-第五則-

釋文:

第四中學教員

劉質平居士:

安心頭陀匆匆來此,諄約余同往西安一行,義不容辭。余准於星期六(即二日)十一時半到寧波。一切之事,當與仁者面談。

解讀:

1931年陝西大災,寧波白衣寺主持安心頭陀邀請弘一法師赴陝西講經募款賑災,時弘一法師抱恙(生病的嚴重程度,到了已經給劉質平寫好遺囑的程度),但仍應允前往。但就在已經於寧波上船時,被趕來的劉質平攔下,後有傳聞說弘一法師是被「劫持」入陝,但從這封信中來看,還是法師自覺「義不容辭」而已。

-第六則-

釋文:

質平居士文席:

朽人已於九月初四謝世。曾賦二偈言,附錄於後: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執象而求咫尺千里

問余何適廓爾亡言華枝春滿天心月圓

前所記月日系依農曆也。

謹達不宣

音啟

解讀:

一九四二年三月,弘一法師回泉州開元寺,後居溫陵養老院。八月廿三日下午,身體發熱,漸示微疾。八月廿八日,喚妙蓮法師抵卧室寫遺囑。九月初一下午,寫「悲欣交集」四字交妙蓮法師。九月初四晚,呼吸急促,晚八時安詳示寂。

此信一式兩份,這封給劉質平居士,另一封給夏丏尊居士。信中紅字:「九」、「初三」,為壽山法師所書。

弘一法師出家後寫給劉質平的書信,多為請劉質平代購物品或代辦事宜,此間兩人共同完成了《清涼歌集》、《觀心》等佛教歌曲的編撰,經亨頤、夏丏尊、劉質平、豐子愷等居士還集資為弘一法師在白馬湖建置住所,名曰「晚晴山房」,這其中的書信也有可玩味處,但受制於篇幅,不再錄入,有興趣的朋友可翻閱全書。

關於弘一法師書「悲欣交集」四字,後人多有解讀,悲欣交集四字旁有「見觀經」的附註,觀經即《觀無量壽佛經》,弘一法師自云:「當在此誦經之際,若見予眼中流淚,此乃悲歡交集所感,非是他故,不可誤會。」可見要想體會弘一法師「悲欣交集」四字真意,還得從佛經中體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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