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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還是他者:我們該如何定義寄生蟲?

北京時間3月5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傑里·科因(Jerry Coyne)是美國芝加哥大學的演化生物學家,從事了多年種群和演化遺傳學的研究,成果廣泛地發表在各種學術和行業期刊上,並出版了多本著作,如2009年的《演化為什麼是真的》(Why Evolution Is True)。這些著作使他成為了演化生物學研究領域的權威。傑里·科因還是一位國際知名的演化論捍衛者,常常與創造論和智能設計論的支持者交鋒。他是一位廣受尊敬的科學家。

不過,這裡要講述的是傑里·科因的一個私人故事。讓我們回到1973年,當時科因只有24歲,是哈佛大學的博士研究生。隨著研究項目的深入,科因逐漸掌握了研究領域中所採用的學術工具——遺傳學、演化學邏輯,以及各種研究方法。然而,在與大自然實際接觸的過程中,他的經驗就變得好像「無精打採的果蠅在裝滿食物的玻璃管上無力地爬著」。在哈佛大學比較動物學博物館的工作甚至更令他感到挫敗。這家博物館由瑞士著名的博物學家路易士·阿格西(Louis Agassiz)創立,其建館宗旨是「學習自然,而非書本」。然而,除了在毫無成果的實驗室里擺弄果蠅,科因唯一能接觸到的自然事物只有在前往百事可樂自動售貨機的途中見到的、放在陳列櫃里的哺乳動物填充標本。當有機會前往哥斯大黎加進行一次熱帶生態學野外考察時,科因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他從未想到自己能與大自然有如此近距離的接觸。

就在哥斯大黎加的考察臨近尾聲的時候,有一天,科因正走在森林中,聽到一隻蚊子越來越靠近,最終在他頭上叮了一口。「距離頭頂不是很遠,我抓了一下,」他回憶道。然而,與普通的蚊子叮咬不同,這一次情況要嚴重得多。幾天之後,他額頭上的腫塊已經變得如豌豆大小。科因向同行的一位研究昆蟲學的學生朋友求助。「她看著我的頭,把頭髮往後撥了一下,然後說,『我的天啊,裡面有東西在動』,」科因說道。這位朋友發現,科因頭上被蚊子叮咬的地方有一根微小的管道突了出來,並且正在擺動。這是一根「呼吸管」,就像一根稻草桿一樣。這意味著管道的另一頭有某種活物。兩位生物學家馬上意識到,這肯定是一隻蛆蟲。

最終他們發現,這是膚蠅的蛆蟲。膚蠅是一種毛絨絨的昆蟲,主要分布在中、南美洲的熱帶地區。從生物學的角度看,該物種確保後代生存的策略相當精明,雖然在大多數人看來十分噁心。整個過程是這樣的,雌性膚蠅在產卵之後,會飛到空中捕捉蚊子,接著在飛行途中將產下的卵黏著在蚊子的翅膀上,然後離開。被膚蠅選中的蚊子可能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它繼續做著自己的事情,即到處尋找哺乳動物吸食血液。當蚊子找到獵物時,哺乳動物的體溫促使膚蠅的卵孵化,其中一隻剛孵化出來的幼蟲——微小的蛆蟲——就會通過蚊子的叮咬進入哺乳動物體內,建立起一個小小的家,並挖開一條呼吸通道。膚蠅以哺乳動物的組織為食,直到6個星期後,當它們長到足以自主生活的程度時,就會從宿主皮膚上鑽出來。這一次,科因剛好成為了膚蠅幼蟲的宿主。

科因很快發現,想要把這隻膚蠅幼蟲弄掉並不容易。最好的方法是用消毒刀片把它挖出來,但是在偏僻的熱帶雨林中,想找到一位好的外科醫生頗有難度。「課程中有一位女士曾經被膚蠅感染到屁股,」科因回憶道。這位女士讓別人用手術方法剔除了膚蠅,但場面相當可怕。「那傢伙把她帶到後面一間屋子裡,開始用瑞士軍刀把它們挖出來。我記得在整個過程中,我們都聽到了她的尖叫聲。我對自己說,『我真的想要經歷這些嗎?』」

科因很想抓住蛆蟲突出的呼吸管,把它用力拽出來,但他知道這可能是最糟糕的選擇。「與所有演化奇蹟一樣,膚蠅蛆蟲也具有能阻止你把它拉出來的物件,因為它生活在你的身體里,」科因解釋道,「因此,它的肛門端長著一對鉤子,也就是挖進你肌肉里的那一端,因此如果你想把它拉出來,它就會往裡鑽,然後你就會把它扯成兩段。這是你絕對要避免的事情,因為可能會帶來嚴重的感染。」

在科因所居住的地方,最常見的治療方法是所謂的「肉療」。有人告訴他,可以把一塊肉——比如牛排——綁到頭上。這會阻斷蛆蟲的氧氣供應,同時蛆蟲會把牛排誤以為是科因肌肉的一部分,鑽到牛排里以尋找空氣。一旦蛆蟲鑽得足夠深,科因就可以把牛排拿下來。聽起來似乎很靠譜,但科因還是禮貌地拒絕了,「每天在熱帶的酷熱中辛苦幹活,頭上還綁著一塊T型骨頭,這實在不是我想做的事情。」

與此同時,膚蠅寄生引發的癥狀開始惡化。「發癢的感覺非常可怕,它時不時就會移動或抽動,你會感到頭骨上傳來某種尖銳的疼痛,或者說你能感到它正在磨蝕著頭骨,」科因回憶道,「而且當我去游泳或沖澡時,它就會抓狂,因為它的氣孔被切斷了,然後就會變得瘋狂,帶來非常嚴重的疼痛。所以我盡量避免把頭部放在水下。」

腫塊變得越來越大,十分引人注目,而科因也很清楚為什麼。「它正在吃掉我的肌肉和組織,還有頭皮,」他說,「它正在將人類的血肉變成膚蠅的肉體。」與任何正常人一樣,科因開始感到噁心。「我完全抓狂了,」他說道。但是接下來,作為科學家的他有了新的想法,而這也正是生物學的優雅之處。「你可以換個角度思考一下,一隻動物可以利用人類的血肉,在它自身基因的控制下,轉變成一隻膚蠅,簡直太不可思議了。」他想到,這一過程真是太奇妙了,「某種東西正在將我的分子轉變成它們自身的分子。也就是說,一隻膚蠅可以把你轉變成膚蠅,這真的讓我吃了一驚。」而反過來,這隻膚蠅,通過吃掉科因的肌肉組織,是否在某種意義上也變成了他?「這正是讓我喜歡它的原因,」科因說道。

它是我的膚蠅

幾個星期之後,科因回到波士頓,直接前往了哈佛大學的健康診所。「在哈佛沒有人遇到過這種情況,」科因回憶道。幾分鐘內,他就被大約20名醫生圍住。科因說:「我必須向他們解釋。他們都在不停地戳著腫塊,但似乎沒有人知道該怎麼辦。於是我覺得,實在不值得把自己交到那些從未治療過這類病例的人手裡,他們更可能把事情搞砸。膚蠅帶來的疼痛已經沒那麼嚴重了,我知道它過一段時間就會自己爬出來了。」他決定不做別的,而是順其自然,儘可能地享受並讚歎在他身體內發生的一切。

「在外行人看來,這種行為可能很奇怪,」科因說,「我依靠蠅類來過生活。我的工作要用到果蠅。我是遺傳學家,而現在,一隻膚蠅正依靠我的身體生活。」科因饒有興緻地發現,他自己正身處一條食物鏈中,扮演的卻不是通常的消費者角色。膚蠅以科因的血肉為食,茁壯成長,而科因也越來越喜歡這隻膚蠅。「我對它越來越好奇,等待它鑽出來。我不想殺死它。」

膚蠅繼續成長。沒過幾個星期,腫塊已經像顆鵪鶉蛋那麼大。科因開始戴上棒球帽。一天晚上,他和朋友薩拉·羅傑森(Sarah Rogerson)到芬威球場觀看紅襪隊的棒球比賽。「每隔一會我就要摸一下腦袋,它的整個發育過程中我一直這麼做,只是為了查看一下。球賽過程中,當我又摸著腦袋的時候,我感到有什麼東西從腫塊里掉出來了。」「傑里不停地說,『我的天啊,我的天啊,它出來了,我能感覺到它』,」薩拉說,「一個壞球飛到我們坐的地方,擊中了芬威球場的木質座椅,我們差點就被擊中,因為我們完全沒有關注球賽的情況。」

膚蠅並沒有馬上鑽出來。薩拉和科因回到公寓。科因不斷檢查並感覺著腫塊。當天晚些時候,他從床上探起身來,說:「它沒了,它出來了。」他跟薩拉說,他們必須找到這隻膚蠅。「我把燈打開,它就在枕頭上,看起來很嚇人,」科因說道。這是一隻又白又胖的大蟲子,長度有一英寸半(約合3.8厘米)。它的一端圓滾滾的,逐漸變細,另一端有個小尾巴。它還有著黑色的小牙齒。作為一位演化生物學家,科因很驚奇自己在膚蠅鑽出來時毫無痛感。他說:「當它在裡面的時候,我疼得不行,而當它出來時,卻毫無痛苦。」他馬上意識到,這在演化上可以有很好的解釋,「如果蟲子爬出來時產生疼痛,那麼被感染的馬、猴子或其他動物就會猛拍一下,把它殺死。」

不過,科因想做的卻是救下這隻膚蠅。他看著枕頭上的小傢伙,決定把它養成成年膚蠅。「我準備了一個罐子,裡面裝上消毒過的沙子,然後把這隻蟲子拿起來放到沙子里,並在罐子頂部弄了個通氣管,」科因說,「不幸的是,它死掉了。」回顧這一過程,科因表示自己非常遺憾「沒有把它放到一個酒精瓶里保存起來」。他後來感到非常傷感。「你知道,在波士頓這樣的溫帶地區,膚蠅是活不下來的。它無法生活,因此在一開始就註定了悲劇。我想看它完成生命周期,但很不幸,它做不到。我已經盡我所能了,」科因感到悵然若失,「它讓我的生命變得豐富,確實如此。當我把這個故事告訴別人時,他們還是會覺得很可怕,雖然對我來說這是一個不錯的故事。」而且,科因還說:「它是我的膚蠅。」

入侵者和免疫系統

傑里·科因的蛆蟲顯然是個入侵者——一個打了就跑的小偷,狡猾地闖入科因的身體,偷取所需的營養,並且在科因再也沒有用處時,它又鑽出來過自己獨立的生活。它就是一隻寄生蟲。但是,這隻蛆蟲也引發出關於自我和非自我的疑難問題。它不請自來,在科因的額頭裡生活了好幾個星期,那在這段時間裡,這隻蛆蟲在字面上是不是科因的一部分?畢竟,除了末端的呼吸管,它完全存在於科因的身體之內。此外,毫不誇張地說,這隻蛆蟲幾乎完全就是由科因的血肉組成。當然,它和科因之間還是存在一條邊界。為了不受感染,科因的身體將這隻蛆蟲封存在皮膚下方的一個小袋子里。這個小袋子成了蛆蟲的家。同樣的物理邊界——科因的皮膚——將科因與他身體之外「毫無生氣」的空氣隔離開來,現在也將蛆蟲和外界隔離開。那麼,這個小袋子更多是傑里·科因的,還是那隻蛆蟲的呢?

從心理學的角度看,人們有許多種劃分個體邊界的古怪方式。當人們發現某個人或某種事物已經進入自己的個人領地時,會變得非常感性。但是,事實上,在這樣的例子中,心理上的感覺顯得微不足道。科因是否把他的膚蠅看作自己或外來者,其實並沒有太大不同。他們的關係是一個生存或者死亡的問題——對膚蠅而言確實如此。從生物學角度來說,一切都取決於科因是否讓這隻膚蠅活著。

在生物學上,自我與他者之間的界限是一件至關重要的事。這種重要性甚至使我們在漫長的演化歷史中,發展出了堪稱所有現生脊椎動物中最為複雜的生物學系統(或許是除了我們的神經系統之外):人體的免疫系統。免疫系統是我們的邊境巡邏警察,由眾多蛋白質、細胞、器官和組織組成,對我們的身體進行全天候的巡邏和防禦,主要工作是識別入侵者,評估其危險性,在必要的時候消滅它們。免疫系統能精細地識別外來細胞和分子,其特長之一便是發現寄生蟲。

科因的免疫系統對入侵者進行了追蹤,並確定它不是自身的一部分,但評估結果可能認為這只是短期訪客,造成的威脅比較有限,因此更安全的措施是保留在身體內,而不是殺死或移走它。科因的身體產生抗體,將膚蠅蛆蟲安全地封鎖在小袋子里,而科因所做的就是讓生物學自己發揮作用。

在解剖學上分析「自我」和「非我」聽起來很簡單。我的身體就是我的,外界其他一切則都是「非我」。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當說到自我和他者的邊界時,解剖學界線有時會變得十分混亂,令人困惑。

以所謂的「分子相似」(molecular mimics)為例,有一類寄生蟲極為擅長混淆自我與他者。「這些寄生蟲非常狡詐,」寄生蟲學家保羅·克羅斯比(Paul Crosbie)說,「它們侵入宿主身體後,會將一些宿主的蛋白質粘在自己的細胞上。」這就是它們的生存之道。有些模仿者甚至還會攻擊巨噬細胞,而巨噬細胞正是我們體內的抵抗軍,主要任務就是殺死并吞噬寄生蟲。這些寄生蟲會撕下巨噬細胞的一部分,粘在自己細胞表面,作為偽裝。還有的寄生蟲學會了改變自身外觀,從而混入宿主細胞。正如克羅斯比所說,這些分子相似會欺騙宿主的免疫系統,使其誤認為外來者是自己身體的細胞。這些鬼鬼祟祟的騙子,這些微小的秘密特工,絕對可以稱得上是生物界的偽裝大師。

不要試圖在微生物的世界裡尋找所謂自然的寧靜。這是一個微小而殘酷的叢林世界,到處都是騙子和殺手。當達爾文爭辯稱自然並不適合用來證明上帝有善意設計時,他便以寄生蟲作為主要例子。「創造出無數世界系統的造物主也創造出了無數蠕動的寄生蟲,這一點頗有貶損意味,」達爾文寫道。

如果你想了解欺騙的藝術,一群入侵細胞內部的模仿者或許可以提供範例。這些入侵者不僅僅把自己偽裝成宿主細胞。它們會偷偷潛入宿主細胞,以後者的細胞膜作為偽裝。免疫系統本身就是由細胞組成的網路,只與其他細胞的表面發生作用。抗體作為免疫系統的一部分,並不會穿過細胞膜。因此,一旦有入侵者成功進入細胞內部,它就安全了。它可以安全地在細胞內部生長、繁殖,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計划下一次攻擊。

能引發瘧疾的瘧原蟲(Plasmodium)就是很好的例子。它們通過蚊子叮咬進入宿主體內後,立即開始尋找肝臟細胞寄生。穿過肝細胞的細胞膜是一項艱巨的任務,但瘧原蟲有備而來。它們的頭部具有一圈空腔,作用就像左輪手槍的槍管。當瘧原蟲找到肝細胞時,就會發射出分子,在細胞膜上打開一個小洞。這些原生動物不會游泳,但身上長有細小的鉤子,能用來抓住小洞內側,把自己拉進去。在穿過細胞膜的過程中,瘧原蟲頭部的空腔還會發射出另一團分子,隨著它們的前進而覆蓋在它們身上,形成一個保護罩。當瘧原蟲完全進入宿主細胞內部時,細胞膜會恰到好處地恢復原狀,將瘧原蟲打開的小洞封住。整個過程只需要大約15秒鐘,堪稱是一場緊張得令人屏住呼吸的軍事行動。

進入宿主細胞後,瘧原蟲開始增殖,最終產生大約4萬個後代,稱為裂殖子(merozoites)。這些裂殖子從肝臟迸發出來,進入宿主的血液,開始造成嚴重的損傷。但是,它們面臨一個問題:如何在逃出肝細胞之後避免被抗體殺死?解決方法還是偽裝。這些寄生蟲用細小的爪子從受感染細胞上抓下來一些細胞膜,包裹在自己身上。它們安全地偽裝成一個閑逛的肝細胞,可以隨著宿主的血液流動找到新的目標。想像一下,這就像在一部B級片中,越獄者向看守做了個鬼臉,然後偷走他的制服,從容逃脫。只不過這些寄生蟲是偷走了看守者的皮膚。

在血管里,瘧原蟲選擇對血紅細胞展開攻擊。它們依然是通過15秒的分子閃擊戰侵入紅細胞內部。之後,它們脫掉肝細胞的偽裝,開始舒服地建立起致命的瘧疾工廠。它們以紅細胞中的血紅蛋白為食,通過這種寶貴的營養物質建立起防禦工事,迅速增殖。數量猛增的瘧原蟲最終消耗了紅細胞的所有內容物,使其變成一團由細胞膜包裹的寄生蟲群體。當沒有更多血紅蛋白可供吸食時,包裹著宿主細胞膜的瘧原蟲會穿行在血管中,尋找另一個可供入侵的健康紅細胞。隨著每一次侵入紅細胞時的指數式增殖,瘧原蟲感染的速率也不斷加快。最終,紅細胞被大量感染,宿主便會出現瘧疾癥狀。

在解釋什麼是「自我」,什麼是「他者」時,我們的免疫系統原本應該是最重要的法官和陪審團。在漫長的演化歷史中,這一無比複雜和精細的生物學系統不斷經歷磨鍊,以確保我們這一物種能夠存續下來。它是達爾文式的傑作,是最為精巧的國土安全機構。如果這一生物學系統如此輕易就能被誤導,那我們在更加主觀的社會行為層面上對個人界線感到困惑又有什麼奇怪呢?

有人或許會說,像瘧原蟲這類擅長模仿的寄生蟲只是一群盜賊。它們只是對我們的身體感興趣,試圖竊取能利用的一切。分子相似只是比做得小偷小摸更加精細而已,不能只因為它們在我們的皮膚里就認為它們成為了我們。但是,當寄生蟲活在我們的細胞內部時,這種論點就變得沒什麼底氣。不過還是有人會說,吸血者就只是吸血者。

那麼,如果外來者不是簡單地摧毀你的身體,而是在根本上改變你呢?導致瘧疾的寄生蟲就類似不負責任的旅館住客,他們可以毫不顧忌地破壞旅館房間。但是,還有一些入侵者在進入細胞之後,卻表現出了長久定居的意圖。這些外來者更像是買房者。與大多數新買家一樣,它們喜歡對新家進行個性化裝修,以滿足自己的需要。事實上,有許多寄生蟲正是這樣的,它們完全改變了宿主細胞的樣貌。例如,導致旋毛蟲病(因食用生豬肉或未煮熟豬肉,或者在野外活動時感染)的旋毛蟲會在進入宿主細胞內部後,在接下來3個星期里,破壞並重建幾乎整個細胞內部結構:拆除了原有的細胞骨架纖維,甚至對連接細胞的毛細血管進行修飾,重建了物質進出細胞的路徑。不過,更終極的「取而代之」還在後頭:它們會產生新的細胞核。旋毛蟲確實能在細胞內長出新的細胞核。對這些建築師來說,宿主的組織並不僅僅是一大堆建築材料,而它們也不是只躲藏在宿主細胞里,而是從內部對宿主進行改造。

或許最不可思議的寄生動物要屬縮頭魚虱(學名:Cymothoa exigua),又被稱為「食舌蟲」。這種令人不適的寄生蟲會摧毀宿主的整個器官,然後取而代之。縮頭魚虱會侵入魚的嘴裡,固著在舌頭上,吸取舌頭的血液,使其萎縮。同時,它們佔住舌頭的位置,發揮起舌頭的功能。這是已知唯一能完全取代宿主器官的寄生方式。那麼,誰是主?誰又是客?

縮頭魚虱以宿主的血液和其他液體為食。相信我,你絕對不想看到它們寄生時的真實畫面。當你打開一條被寄生的魚的嘴巴,在舌頭的位置你會看到一隻黏乎乎、長著許多條腿的生物,它那圓溜溜的眼睛直視著你,並且伸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爪子,似乎想抓住一切看起來像是食物的東西。不過,雖然外形醜陋,但縮頭魚虱並不會對宿主造成任何嚴重的損傷。沒錯,被它寄生的魚繼續活得好好的。

想像一下,如果你是一條被縮頭魚虱寄生的魚,你肯定會同意原來那條舌頭是屬於你自身的一部分。但如果一隻食舌寄生蟲進到嘴裡,你肯定會強烈地認為,這是一隻外來生物生活在你的嘴裡。為什麼?你是否應該認為寄生蟲舌頭比原有的舌頭更不是你自身的一部分?是否因為新的「舌頭」曾經在你的身體之外生活過,或者它有著自己的基因?畢竟從功能上說,它和原來的舌頭是一樣的:都能夠幫助你獲取食物並活下來,反過來也讓你的「舌頭」活著。如果你患上某種疾病,需要把原來的舌頭切除呢?當舌頭被切除,放在你的身體之外,比如手術室的桌子上時,你還會認為那是你的一部分嗎?可能不會,或者你會說它曾經是你的一部分。如果醫生們又把舌頭接了回去,成功恢復它的功能呢?你可能會說它再次成為了你的一部分,不是嗎?那麼,為什麼這隻寄生蟲舌頭永遠就是外來者呢?只是因為它剛好長著許多條腿和兩隻眼睛嗎?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自我和非我在何種程度上才會融合?如果你自身的細胞是由外來者打造,並且被改造成了外來者的家——那麼誰才是住客,誰又是房東呢?這是由誰來決定的?理查德·費曼(Richard Feynman)曾經這樣評論量子力學:「如果你認為自己理解了量子理論,那麼你就沒有理解量子理論。」到這裡,如果你還是沒有對生物學教給我們的自我概念充滿困惑的話,那還可以了解下另一種有機體:線粒體。

寄生蟲是掠食者。這是一種寄生蟲獲勝,宿主失敗的一邊倒關係。乍看之下,縮頭魚虱很符合這一定義。畢竟,這些小蟲子侵入了受害者身體內,咬掉了它們的舌頭。然而,沒過多久,縮頭魚虱就與宿主進入了不可思議的合作關係——生物學家稱之為互利共生關係。與傑里·科因額頭上寄生的膚蠅不同,縮頭魚虱會一直留在宿主身上——如果分開,無論是魚還是縮頭魚虱都得挨餓。與外界生物建立互利共生關係對人類的生存也同樣重要。我們身體內的每一個細胞都是一個微型社區,存在著眾多辛勤工作的細胞器,而它們都有著自己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沒有這些細胞器的工作,我們甚至都不能存活一秒鐘。這種合作關係最好的例證或許就是線粒體。

線粒體是產生三磷酸腺苷(ATP)分子,為細胞提供能量的微型細胞器,可以說是細胞的能量工廠。人體細胞中有大量線粒體,在耗能不多的細胞中可能有幾百個,而在耗能較大的組織和器官——比如肝臟、肌肉和大腦——的細胞中,線粒體數量可以達到數千。我們的生命依賴於線粒體的工作。反過來,細胞也為線粒體提供了安全和穩定的營養來源。我們和線粒體已經合二為一,至少看起來是這樣。

線粒體如此普遍,又完全嵌入了我們的細胞功能中,因此很容易忘記它們其實本質上並不屬於我們。從生物學角度來說,線粒體是獨立的生物體。在我們這樣的複雜生物形成之前的億萬年里,它們還只是在自然界中自由生活的細菌。現在,線粒體在我們的細胞里過著一種更加馴化,也更加安全的生活。然而,線粒體並不真正屬於我們:它們是動物細胞中唯一一類攜帶著自身遺傳物質,即線粒體DNA(mDNA)的細胞器。線粒體能獨立於所處的細胞,自己生長、複製、分裂和融合。而且,我們自己的細胞無法製造出線粒體。沒錯,它們為我們工作,而我們同時也為它們工作。關鍵在於,就個體DNA的永恆性而言,它們是完全自主的。「它們彼此之間,以及與山腳下自由生活的細菌之間的聯繫要比與我的聯繫更為緊密,」生物學家劉易斯·托馬斯(Lewis Thomas)觀察到,「它們就在那裡,在我的細胞質里移動,呼吸著我自己的血肉,但卻是陌生者。」從定義上說,線粒體確實是他者。

「我被灌輸的觀點認為這些(線粒體)在我的細胞中是神秘的小引擎,由我或者代表我的細胞擁有和操控,是我智慧肉體私有的、在亞微觀層面上的組成部分,」托馬斯評論道。然而,隨著對這些細胞器有更多了解,他改變了自己的觀點:「這樣來看吧,我可能是被一個非常龐大、充滿活力的細菌群佔據著,它們運行著一個由細胞核、微管和神經元組成的複雜系統,為它們的家族帶來愉悅和給養。」

在微生物世界中,一些生物體生活在另一些生物體內部並不出奇。例如,如果你仔細觀察許多住宅植物,你會一種被稱為粉蚧的昆蟲正過著自己的生活。在粉蚧體內,你會找到共生的細菌在過著它們自己的生活。而在這些細菌內部,還有著更小的、可以分離出來的細菌。生物界中有太多外來者。線粒體,就像粉蚧一樣,都在嘲笑著所謂「自我」的概念。透過顯微鏡,我們可以看到細胞中還有著更小的細胞器,它們看起來就像獨立的生物,各自過著自己的生活。然而,退後一步,線粒體看起來又只是組成一個複雜單元——我們稱之為「細胞」——的許多要素之一。

線粒體是我們還是它們?如何回答這一問題並沒有太大關係。事實上,在我們的身體中,生活著太多遺傳上獨立的生物體,與我們完全融為一體。自我中包含著自我。我們就好像俄羅斯套娃,打開一個娃娃後發現裡面還有更小的娃娃。從線粒體到細胞,從細胞到我們的身體,慢著,我們又如何能確定自己不是身處一個更大的套娃之中呢?這是個艱難的問題。

面對這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到底有什麼是我們可以稱為自己所有的呢?劉易斯·托馬斯留下了一個很謙卑的請求:「我只希望能夠保有我的細胞核。」隨著微生物學家不斷深入研究我們的結構,了解我們是否真的擁有細胞核,結果會十分有趣。我們可以從旋毛蟲開始,這些寄生蟲會進入我們的細胞並長出自己的細胞核。你有什麼看法?

自我和他者之間的界線應該劃在哪裡?在生物學中,答案被歸結於遺傳學。自我,正如理查德·道金斯在他的經典著作《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中所說的,只不過一組熱衷於複製的DNA。不同的DNA造就了不同的自我。在這一定義下,我們體內的線粒體都是獨立於我們的個體。然而,即使對遺傳學家而言,線粒體的基因個體性也代表了我們自身的個體性,不僅僅是我們今天是誰,而且代表了我們源自於誰。我們祖先留下來的痕迹難道不屬於我們嗎?

但是,如果線粒體屬於我們,那豈不意味著我們擁有兩套基因?能否說我們是既包含了自身細胞DNA和線粒體DNA的嵌合體?事實上,所有「他者」——無論它們是寄生還是互利共生,無論是作弊還是直截了當,無論是長期居民還是短期住客——都有一個顯著的共同特徵:它們都攜帶著自己的DNA。這就意味著,無論它們在宿主身體里待多長時間,這兩個遺傳上截然不同的生物體都生活在同一副皮囊之內,在某種程度上,它們的生物學特徵糾纏在一起。再深入下去,直達我們的組織核心,可以說我們就是一個龐大的、共生性的陣列,由各種各樣的有機體組合而成。換句話說,所有這一切組成了我們。

當然,最終的結果要比這些名分重要得多。所有這些有機體融合在一起,使我們的身體如同一台機器,有條不紊地運行著。它們之間的合作要遠多於競爭。正如演化生物學家林恩·馬古利斯(Lynn Margulis)和多里昂·薩根(Dorion Sagan)所指出的,「生命並非通過戰鬥,而是通過結成網路來接管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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