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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 評選活動誠邀您投票

中國影響性訴訟自2005年啟動以來已走過12年的歷程。十二年中的每一年,都會經由社會公眾投票、專家學者評選,最終推選出最具年度影響性的十個個案,入選案件既要考慮本身的重要性和關注度,也注重案件的制度性影響——它與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息息相關。回望走過的12年,我們邁出的步伐雖然緩慢但卻紮實而堅定,我們取得的進展雖然不算巨大但卻匯聚起各方的支持和力量,我們也帶動了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個案評選、關注個案對整個法治進程的推動價值。

2018年,帶著經前期廣泛推薦、專家組層層篩選出的30個案例,我們如約而至。

今天,就是現在,我們期待您神聖的一票!請親手投出您心中2017年最具影響力的十大個案。投票和最終評選結果一致的,將有機會受邀參加「2017年十大影響性訴訟」評選活動揭曉儀式。敬請關注!

主辦單位

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

中國法律評論

學術支持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清華大學法學院

北京大學法學院

人民大學法學院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請點擊下方的鏈接進入投票頁面

2017年中國影響性訴訟備選案件簡介

1

於歡故意傷害案

於歡的母親蘇銀霞及丈夫於西明向趙榮榮等人借款135萬元,約定月息10%,後蘇銀霞共還款183.8萬元。2016年4月14日趙榮榮先後糾集杜志浩(男,歿年29歲)、郭彥剛、嚴建軍、程學賀等人到源大公司討債。杜志浩用污穢語言辱罵蘇銀霞、於歡及其家人,將煙頭彈到蘇銀霞胸前衣服上,將褲子褪至大腿處裸露下體,穿好褲子後脫下於歡的鞋讓蘇銀霞聞,其他討債人員對於歡等人做出揪頭髮、拍打等行為。民警出警後於歡、蘇銀霞欲隨民警離開接待室,杜志浩等人卡於歡項部,阻攔其離開。於歡持刃長15.3厘米的單刃尖刀,在警告杜志浩等人無效後捅刺杜腹部一刀,又捅刺圍逼在其身邊的程學賀胸部、嚴建軍腹部、郭彥剛背部各一刀。杜志浩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嚴建軍、郭彥剛的損傷均構成重傷二級,程學賀的損傷構成輕傷二級。一審法院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認定於歡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防衛過當,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案件引發了輿論廣泛關注,專家學者、司法人員和普通群眾對正當防衛、對情理法的平衡進行了多角度討論,最終推動了廣大公眾對正當防衛制度的認知。

2

紅黃藍虐童案

2017年11月22日起,有十餘名幼兒家長反映朝陽區管庄紅黃藍幼兒園(新天地分園)國際小二班的幼兒遭遇老師扎針、喂不明白色藥片,並提供孩子身上多個針眼的照片。2017年11月26日晚,北京警方就該幼兒園幼兒疑似遭針扎、被喂葯一事進行了通報,涉嫌虐童的幼兒園教師劉某某被刑拘。11月29日,紅黃藍教育機構針對紅黃藍新天地幼兒園事件發佈道歉信。12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批准逮捕。

虐童事件觸動了「孩子」這根家長綳得最緊的神經,真假混雜的信息可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大範圍傳播、發酵,釀成公眾事件。該案再次提醒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孩子們可能遭受的身心傷害,源頭整改、防患未然。

3

全國首例電商平台打假案

被告姚某自2015年開始在淘寶網出售寵物食品。2016年5月,淘寶與瑪氏聯合發現其銷售的「Royalcanin」貓糧存在假貨嫌疑,遂以「神秘購買」的方式,在該店鋪購買了一袋99元的寵物貓主糧。經過品牌方鑒定,該貓糧為假貨。隨後,淘寶以「違背不得售假約定、侵犯平台商譽」為由將姚某告上法庭。庭審時,淘寶網向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提供了四種損失計算方式,根據計算平台受損141萬元,另主張姚某在媒體刊登聲明、消除影響。法院審理後認為,淘寶網提供的計算方式與案件無直接關聯,且姚某無法預見到這種損失。鑒於姚某售假的行為對淘寶網商譽造成了損害,奉賢法院綜合考慮被告經營時間、商品價格和利潤等因素,判定其賠償淘寶網12萬元。

本案是全國首例電商平台打假案,商家造假不僅會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也會給平台商譽等帶來重大損失,需要付出相應的法律代價。該案在動員社會共治、維護公平競爭、改善消費環境上起到了積極作用。

4

全國首例證券支持訴訟案

劉某等共計十四名原告系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多倫股份」,以下簡稱「匹凸匹公司」)的投資者。2016年3月,上海證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多倫股份存在違法違規的事實,包括未及時披露多項對外重大擔保、重大訴訟事項,以及2013年年報中未披露對外重大擔保事項,屬於虛假陳述行為。2017年5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某等14名原告訴被告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鮮某等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作出宣判,一審支持原告全部訴請。該案系全國首例證券支持訴訟,首次由證券金融類公益機構——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支持投資者向上市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提起證券賠償訴訟並出庭的民事賠償案件。

該案系全國首例證券支持訴訟,首次由證券金融類公益機構——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支持投資者向上市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提起證券賠償訴訟,標誌了中國證券市場正嘗試通過強化民事追責,彌補投資者保護機制的「短板」。

5

博士訴北大撤銷學位案

於艷茹系北京大學歷史學系2008級博士研究生,於2013年7月5日取得歷史學博士學位。2013年1月,於艷茹將其撰寫的論文《1775年法國大眾新聞業的「投石黨運動」》(以下簡稱《運動》)向《國際新聞界》雜誌社投稿,後於同年7月23日刊登。2014年8月17日,《國際新聞界》發布《關於於艷茹論文抄襲的公告》,認為於艷茹的《運動》一文構成嚴重抄襲。北京大學經調查認為,《運動》一文「基本翻譯外國學者的作品,因而可以視為嚴重抄襲,應給予嚴肅處理」。2015年1月9日,北京大學經調查後作出《關於撤銷於艷茹博士學位的決定》。於艷茹不服,先後向北京大學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提出申訴,均遭到駁回。於艷茹不服,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海淀法院經審理,以程序違法為由撤銷了北京大學作出的決定。2017年6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學生因學位問題起訴高校,該案並非首例。但該案是我國首起因涉嫌論文抄襲導致博士學位被撤銷的行政訴訟案件。於艷茹的勝利,是正當程序原則的勝利,而其博士學位能否恢復仍然要視北大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再次決定。

6

繆新華殺人案

2003年4月,福建省柘榮縣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公安機關認定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為犯罪嫌疑人。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做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刑,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因包庇罪分別獲刑三年至八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做出終審判決,繆新華因故意殺人罪改判死緩刑,其他人維持原判。十多年來,繆家人一直提出申訴。經過複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7年7月14日作出了再審決定。2017年9月1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繆新華故意殺人,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包庇再審一案,依法做出撤銷原判,宣告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無罪的判決。

該案判決書顯示,唯一物證違背法醫學原理,其他證據與繆新華等五人有罪供述不一致,真實性、可靠性存疑,證明力明顯不足。該案的再審改判,是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的再次勝利。

7

「e租寶」非法集資案

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於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間,在不具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資質的前提下,通過「e租寶」、「芝麻金融」兩家互聯網金融平台發布虛假的融資租賃債權項目及個人債權項目,包裝成若干理財產品進行銷售,並以承諾還本付息為誘餌對社會公開宣傳,向社會公眾非法吸納巨額資金。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等判處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18.03億元,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安徽鈺誠控股集團罰金1億元;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走私貴重金屬罪等分別判處丁寧等26名被告人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丁寧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訴。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年半內非法吸收資金500多億元,受害投資人遍布全國31個省市區, e租寶非法集資案所涉及的投資數額之巨,投資者之多,持續時間之長,歷來罕見。該案不僅觸發了金融監管政策的調整,也引起社會各界反思。

8

杭州保姆縱火案

2017年6月22日凌晨5點左右,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縱火案,縱火者為該戶保姆莫煥晶。119指揮中心稱由於小區正門關閉,室內消火栓壓力不足等原因救援進行不暢,導致4人死亡。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對「藍色錢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12月22日案件開庭審理,時任莫煥晶的辯護律師黨琳山因管轄權異議退庭抗議導致庭審一度中斷。此後,圍繞莫煥晶辯護律師人選問題曾出現數度風波。

該案雖已宣判,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莫煥晶死刑,但圍繞該案的爭論遠遠沒有結束。該案引發了社會公眾對物業管理、消防管理的廣泛關注,也使辯護律師如何依法辯護、維護委託人合法權利的問題受到了社會關注。

9

山東非法疫苗案

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間,龐紅衛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等資質、不具備經營條件的情況下,先後在山東省聊城市、濟南市天橋區等地僱傭人員、租賃倉庫,從國內多地購進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b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疫苗、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口服輪狀病毒活疫苗及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等多種藥品,存放在不符合疫苗等藥品冷藏要求的倉庫內,向山東省及國內多地買家銷售,並以「保健品」等名義通過不符合冷藏要求的運輸方式發送疫苗等藥品,銷售金額合計497萬餘元。孫琪在明知其母親龐紅衛非法經營疫苗等藥品的情況下,參與從事記賬、收發藥品、辦理銀行轉賬等經營活動,參與的銷售金額合計426萬餘元。2017年1月2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龐紅衛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前罪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孫琪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743萬餘元。扣押在案的疫苗等藥品依法予以沒收。2017年5月19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龐紅衛、孫琪的上訴,維持原判。

疫苗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本案爆出後,群眾在期待及時查清公布涉事疫苗及製品的來源與流向之外,將更多的目光投向了追根溯源查堵生產、流通、購銷、使用等環節的監管漏洞。國務院相關部門要求職能部門恪守職責,用高效透明、嚴絲合縫的監管措施阻遏非法疫苗流通,確保疫苗安全。

10

組織刷單入刑第一案

李某建立刷單炒信平台,吸納淘寶賣家註冊賬戶成為會員,組織會員通過該平台發布或接受刷單炒信任務,提升會員淘寶店鋪的銷量和信譽,欺騙淘寶買家並從中牟利,共收取平台管理維護費、體驗費及任務點銷售收入至少30萬元,另收取保證金共計50餘萬元。2017年6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法院做出判決,對李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9個月,並處罰金92萬元。

過去打擊刷單行為主要依靠工商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上限20萬元。該案作為刷單平台非法經營被刑事追訴的首案,極大地增強了對刷單炒信等違法行為的震懾,有利於進一步凈化網路交易環境,彰顯對經營秩序的刑事保護。

11

高通訴蘋果專利侵權案

2017年9月29日,著名晶元商高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起訴蘋果公司專利侵權,請求禁止在華製造和銷售蘋果手機iPhone。高通指控蘋果公司在中國侵犯了高通三項中國非標準必要專利,包括蘋果目前使用的電源管理技術和一項名為「Force Touch」的觸摸屏技術。隨後,蘋果公司向北京知產法院提出不侵害專利權糾紛案訴訟,請求法院就涉案專利作出確認不侵權的判決,並判令高通賠償合理支出200萬元。

高通與蘋果之間不斷升級的訴爭反映的不僅是利益之爭、商業模式之爭,也是技術創新的主導權之爭,還挑起了全球通信業大國間在反壟斷執法能力上的競爭。無論高通與蘋果間訴訟結果如何,及時創新市場監管模式應引起相關部門重視,這關係到全球化背景下我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大局。

12

未成年起訴遊戲公司案

2016年10月,陝西省西安市吳某11歲的兒子因沉迷於騰訊公司遊戲,不到三天的時間通過微信紅包購買了價值近萬元的遊戲裝備。吳某作為監護人認為騰訊公司對未成年人能夠隨意登錄遊戲賬戶並進行有償交易的行為負有責任,在聯繫騰訊公司無果後,吳某之子向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法院提起訴訟。2017年3月,本案在西安市臨潼區法院開庭審理,後騰訊公司請求和解。

該案發生後,騰訊公司上線了遊戲《健康系統》,加強了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參與網路遊戲的監管,但仍和社會公眾的預期有較大差距。我們期待相關部門出台未成年人參與網路遊戲的指導規範,更期待大型互聯網企業承擔起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13

騰訊訴「今日頭條」侵權案

2017年4月,深圳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因「今日頭條」的母公司北京位元組跳動公司未經許可,在「今日頭條」網和「今日頭條」App上主動抓取騰訊公司獨家所屬版權作品,以其侵害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為由,將北京位元組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2017年6月19日,北京海淀法院宣判了這批287件系列案,認定北京位元組跳動公司構成侵權,判決被告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每案810元至1980元不等,賠償額總計達27萬餘元。

在中國互聯網發展的前20年,我們享受了大量的免費信息,某種程度上已經養成了免費獲取互聯網內容的習慣,不僅個人用戶習慣於免費,連互聯網公司也習慣了免費的「搬運」。但是到了2017年,知識產權保護的概念越來越受到重視,互聯網企業,是時候反思了!

14

鄭震、楊莉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

2011年至2013年9月,被告人鄭震、楊莉分別擔任雀巢(中國)有限公司西北區嬰兒營養部市場經理、蘭州分公司嬰兒營養部甘肅區域經理期間,為了搶佔市場份額,推銷雀巢奶粉,授意該公司員工被告人楊繼紅、李春林、杜寧娟、孫瀟通過拉關係、支付好處費等手段,多次從多家醫院醫務人員手中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十餘萬條。其間,被告人王思敏利用其擔任某醫院婦產科護師的便利,將其在工作中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2074條非法提供給楊繼紅、孫瀟,收取好處費13610元。楊芳利用其擔任某醫院婦產科護師的便利,將其在工作中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724條非法提供給被告人杜寧娟,收取好處費6995元。一審法院判決上述被告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信息安全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我們都有不願為他人知悉的個人信息,但在生活中又無法避免向特定部門提供信息。如果僅靠這些單位的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行業自律來約束,恐怕難以抵禦利益誘惑。該案反映了司法系統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大,具有示範意義。

15

趙某因在微信朋友圈侮辱他人被判名譽侵權案

趙某與張某系朋友關係,雙方因瑣事產生矛盾,張某遂通過微信對趙某進行質問。因雙方言語不合讓矛盾進一步加深,趙某便在微信中對張某使用了大量侮辱、辱罵的言語,並將這些言語截圖附上張某的照片發到了自己的朋友圈,給張某的生活、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後因協商解決未果,張某遂起訴至法院。四川省南充市中院以名譽侵權維持了四川省閬中市法院判令趙某於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刪除其朋友圈內的辱罵、侮辱性言論及所附上的張某照片;在其朋友圈內發布向張某的道歉函,發布天數不低於三天;並賠償張某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的判決。

該案是個小案,卻是非常有現實意義的案件。微信已經成為了人們網上社交的重要場所,在微信朋友圈是不是可以為所欲為?本案給出了法律層面的回答:微信朋友圈作為網路空間,也應當嚴格遵守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和道德底線,依法謹慎行使言論自由權。

16

肖某昌等在網上非法銷售他人視頻教程被判承擔巨額經濟賠償案

成都一間房教育諮詢公司將其工程建築方面的五個視頻教程向四川省版權局進行了作品登記,並在其經營的網站www.yjf8.com中以加密方式銷售播放 ,打包售價為1380元/套。肖某昌系淘寶賣家「逸人風情」的開辦者及經營者、肖某昌網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肖某昌在淘寶網店以168元的價格公開售賣上述五個視頻教程,提供給賣家下載地址、密碼及播放提取碼,使買家還可以在登錄後在線觀看被控侵權的視頻,肖某昌、肖某昌網路公司通過上述方式牟取利益。一間房公司遂向法院起訴。一審成都中院判決肖某賠償120萬元,肖某網路公司就共同侵權行為在70萬元範圍內與肖某承擔連帶責任。四川省高院二審維持了該判決。

本案的判賠突破50萬元法定賠償最高限額,判令肖某昌賠償120萬元,肖某昌網路公司就共同侵權行為在70萬元範圍內與肖某昌承擔連帶責任。這對培養互聯網企業尊重產權,杜絕主動侵權行為具有警示意義。

17

海南昌江縣王某書、王某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王某書從同村村民王某淵、王某軒二人手中獲取了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姓名、電話、身份證號、QQ賬戶、IP地址、家庭住址等信息),存放於百度網盤、台式電腦中,並通過群發QQ信息的方式在網上出售公民個人信息(俗稱「菠菜數據」),從中獲利。2016年12月,王某書通過百度網盤將約5GB的公民個人信息免費分享給被告人王某鴻,王某鴻亦通過群發QQ信息的方式在網上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從中獲利。2017年6月7日,二人在海口市瓊山區網吧內被抓獲。王某書被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王某鴻被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扣押的手機和台式電腦予以沒收。

網路時代,個人信息安全岌岌可危。沒有防範、沒有打擊,就沒有安全。本案的宣判不僅教育普通網路用戶,要提高個人信息安全防範意識,也警醒有關職能部門進一步提高公民個人信息監管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隱私安全。

18

宋修福案:中國行政誘惑調查第一案

2016年6月22日,山東省平度市交通局與社會人員李浩合謀「釣魚執法」,用網約車軟體對網約車司機宋修福進行誘惑調查,李稱自己微信餘額不足,請求宋修福取消訂單,改為線下現金交易形式。宋在按約定收取現金時,在場的執法人員對其作出非法營運的行政處罰決定。隨後宋修福提起行政訴訟,提交了「釣頭」投放魚餌、誘惑議價、線索證據先行傳遞、執法人員埋伏及捕獲全程的行車記錄儀記錄,但一審敗訴。2017年7月20日,二審敗訴。

山東平度網約車「釣魚」執法案引發公眾對「釣魚」執法本身是否合法展開理性探討,進而推動相關部門以該案為鑒,多思考如何服務民眾,改進交通服務,合理合法管理網約車。

19

陝北千億礦權糾紛

2003年,凱奇萊公司與西安地質礦產勘查開發院(西勘院)簽訂《合作勘查合同書》,約定以8:2的出資和分成比例,合作勘探陝西菠蘿井田。後探得儲煤20億噸。但履行中,西勘院認為合同無效不應當繼續履行,雙方引發紛爭。2006年凱奇萊以西勘院不履約、又與他人合作為由,起訴至陝西高院,要求合同繼續履行。2006年10月,陝西高院一審判決勘查合同有效,繼續履行。之後,西勘院不服一審判決向最高院上訴。2009年,最高院以事實認定不清為由,裁定案件發回重審。2011年3月,陝西高院重審後,認定合同無效,凱奇萊不服上訴到最高院。2013年11月,最高院裁定二審中止審理。2017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判決,認定凱奇萊與西勘院合同有效,繼續履行。

凱奇萊公司經歷了12年馬拉松式維權,歷經區、市、省、最高院四級法院,由於案值巨大、涉及到省級多個部門,且案件當事人趙發琦實名舉報多名官員,所以此案備受外界關注。有媒體認為該案是落實中央關於保護產權制度、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精神的標誌性案件。案件雖已宣判,但執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讓我們拭目以待。

20

山西監察委對國企高管採取留置措施案

2017年4月,山西省監察委員會對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海採取留置措施,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這是中國首個省級監察委員會掛牌運行以來公布查辦的首起案件。根據目前公開的信息,郭海於2017年3月22日接受組織審查。山西省紀委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基本查清了違紀問題,後山西省紀委監委已經對其採取了留置措施。

2017年1月,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分別成立監察委員會,標誌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郭海案是中國首個省級監察委員會掛牌運行以來公布查辦的首起案件,對積累試點經驗,發現和解決具體問題以及後期監察工作在全國推開具有重大意義。

21

吸煙被勸猝死案

2017年5月2日,河南省鄭州市的醫生楊某因在小區電梯里勸一名老人不要抽煙,引發爭執,老人因此情緒激動突發心臟病離世。家屬田某某將勸阻者楊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40萬餘元。2017年9月4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為楊某的行為與老人死亡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在判決中酌定楊某向老人家屬補償1.5萬元,老人家屬不服提起上訴。鄭州市中院認為,楊某勸阻段某某在電梯內吸煙的行為未超出必要限度,屬於正當勸阻行為。在勸阻段某某吸煙的過程中,楊某保持理性,平和勸阻,無其他不當行為。楊某沒有侵害段某某生命權的故意或過失,其勸阻段某某吸煙行為本身不會造成段某某死亡的結果。段某某自身患有心臟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緒的情況下,發作心臟疾病不幸死亡。勸阻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並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楊某不應承擔侵權責任,撤銷了一審補償1.5萬元的判決。

本案一審判決後在社會上引發了極大爭議。有人不理解為什麼做好事還要賠錢?有人認為法官判決補償的做法能夠平撫老人家屬的悲慟,也有專家學者認為一紙判決扼殺了民眾維護法律尊嚴、保護公共利益的積極性,這是最寶貴最稀缺的社會資源。二審雖然進行了改判,但引發的情與法之爭,卻仍未止息。

22

紅色娘子軍芭蕾舞劇著作權糾紛案

2015年5月18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就梁信訴中央芭蕾舞團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作出一審民事判決,判令中央芭蕾舞團賠償梁信經濟損失10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2萬元,共計12萬元;中央芭蕾舞團就其官網介紹涉案劇目《紅色娘子軍》時未給梁信署名的行為,向梁信書面賠禮道歉。2015年12月28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2017年12月11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根據梁信繼承人殷淑敏的申請,裁定變更殷淑敏為申請執行人,並於12月27日向中央芭蕾舞團再次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判決。中央芭蕾舞團收到執行通知書後仍未履行。12月28日,法院依法扣劃被執行人中央芭蕾舞團款項13萬餘元。

案件在法律層面不算複雜,卻因為中芭的一紙聲明,在網上掀起了口水戰,有對梁信方口誅筆伐的,有對中芭方冷嘲熱諷的,你方唱罷我登場。口水戰是沒有勝負的,參與者就會沾上口水,但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法律的權威不容侵犯,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

23

4000億跨國網賭案

2012年6月,周某夥同他人蔘股創辦溫州星豪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僱傭一批網路技術人員,創建了「998遊戲中心」,設置有「通比牛牛」等14款賭博遊戲,銷售自創的「酒吧豆」遊戲幣作為賭博籌碼。2012年12月份至2014年6月份的一年半時間裡,998遊戲平台共生成一萬八千多億的遊戲幣,涉案資金4000億元,周某等人非法獲利達5.8億元人民幣。2014年10月22日,周某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批捕,2016年4月5日在越南落網,後被移送回國。2017年1月8日,浙江省麗水市松陽法院經過審理,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網上賭博由於其隱蔽性、高獲利性,雖然相關部門嚴厲打擊仍屢禁不止。本案的取證、證據固定、案件審判為打擊網路賭博犯罪提供了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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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女碩士筆試面試第一被拒案

2016年年初,原告紀元報考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下屬單位徐州市徵收辦工作崗位,筆試、面試總成績均為第一名。徐州市人社局以紀元所學的專業屬於「中國語言文學類」,而不是招考要求的「中國語言文學」專業,認定其專業不符涉案崗位招聘條件,紀元被取消錄取資格。2016年8月9日紀元向徐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確認被告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招錄行政決定違法。2017年徐州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後判決確認被告徐州市人社局在此次招聘中取消紀元聘用資格行為違法。

本案最初的輿論關注點是用人單位未「定向」錄用他人而取消女碩士聘用資格。經過司法審判,本案或許並不存在這一問題,但卻折射出行政機關履行事務時簡單、機械的做法。期待該案引發的輿論風暴和法院的判決,能夠使行政機關反思,如何切實維護每一個活生生的個體的合法權益,避免因為自身的簡單過失對群眾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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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電氣欺詐發行、虛假披露證券處罰上訴案

2017年12月1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欣泰電氣欺詐發行、虛假披露證券處罰上訴案。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出庭應訴。2016年7月5日,中國證監會認定欣泰電氣將包含虛假財務數據的IPO申請文件報送中國證監會並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的行為,違法了證券法並決定對欣泰電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32萬元罰款。經行政複議後,中國證監會作出維持決定。欣泰電氣不服被訴處罰決定和行政複議決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院判決駁回欣泰電氣公司的訴訟請求,欣泰電氣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案是中央部級單位負責人首次出庭應訴。2015年行政訴訟法修訂後,行政機關被訴後,該機關負責人如無特殊原因或正當理由都應出庭「當被告」。中央部級單位的負責人出庭應訴,對進一步緩解行政訴訟審判難,更好地保護行政相對人的訴訟權利,具有推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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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付林貪污、挪用公款案

2017年5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對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建築技術科學系教授、博導付林提起公訴,指控其在國家撥付科研經費不足以滿足科研需要的情況下,其團隊引入外部資金,以出售樣機的名義獲取贊助費380萬元。其中220餘萬沒有回收,造成了科研經費損失。起訴書還稱,付林於2011年至2014年間,利用擔任清華同衡能源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在清華同衡能源所與江蘇雙良集團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山西雙良再生能源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雙良公司)簽訂、履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過程中,指令雙良公司將應付清華同衡能源所的600萬元支付到其妻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華清泰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其中439萬元被華清泰盟公司用於經營。

付林案是一個非常典型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所引發的案件。科研成果如何合理合法地得到轉化應用,由於付林案而受到了廣泛關注。我國大學科研成果轉化率深受詬病,如何改變現狀,找到符合國情、符合科學研究規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科研成果轉化方式?該案引發了社會各界的深層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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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離婚案

2016年8月14日凌晨,演員王寶強發聲明,稱妻子馬蓉婚內與自己的經紀人宋喆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決定解除二人的婚姻關係,同時解除經紀人職務。次日,王寶強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立案訴訟離婚。8月16日,馬蓉向朝陽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其名譽權。王寶強因發現宋喆與馬蓉涉及非法處理離婚案的財產等相關問題,向警方報案。後宋喆因涉嫌職務侵佔,於2017年9月12日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判決解除婚姻關係,婚生子由王寶強撫養,婚生女由馬蓉撫養。馬蓉名譽權案中,法院認定王寶強不構成名譽侵權,一審判決駁回了馬蓉的訴訟請求。

王寶強是大眾所熟知的娛樂明星,原本是個人私事,卻因明星身份引發了社會持續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討論中甚至脫離了所謂的八卦本身,群眾紛紛對什麼是職務侵佔,怎麼區分個人財產和公司財產等法律問題發表意見,不可謂不是一次範圍廣泛的普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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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雛軍案

2015年6月,原科龍電器董事長、格林柯爾系創辦人顧雛軍狀告海信科龍等八公司,提出返還已收執行款、索賠489.61億等訴求。2015年9月6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裁定,除了繼續審理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外,其餘訴求均以「不符合受理條件」駁回。此案被稱為「建國以來最大金額的民事賠償案」,源於顧雛軍觸犯刑律後引發的民事訴訟。2008年1月,顧雛軍因虛假註冊、挪用資金等罪獲刑10年,2012年9月提前出獄。而在顧被拘(2005年7月)不久,2006年,佛山中院的16起民事判決書,判令顧和格林柯爾系賠付海信科龍系公司7億多元。2015年5月,佛山中院作出執行分配方案,引發顧的不滿。2012年顧出獄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對顧雛軍案再審。

顧案曾入選2005年十大影響性訴訟案件,當年的「郎顧之爭」也引發了國企改革話題公共事件。此次顧案再審的消息,再次引起了國內外媒體高度關注。顧案12年的演變歷程,也是我國產權保護制度發展變化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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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榮新無罪釋放案

2012年9月10日,雲南省勐臘縣村民鄧某在地里勞作時被害,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對盧榮新提起公訴。一審法院雲南省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6月判處盧榮新死緩。盧榮新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經重審,西雙版納州中院再次判處盧榮新死緩。盧榮新再次上訴。雲南高院在審理中發現,本案證據存在重大問題,不能證實盧榮新實施了殺人、強姦犯罪行為,遂將案件移送雲南省檢察院。雲南省檢察院、省公安廳隨後確定原DNA鑒定存在嚴重錯誤,並抓獲犯罪嫌疑人洪樹華。2017年1月6日,雲南高院通過庭審,將原判定案證據認定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依法宣告盧榮新無罪併當庭釋放。

盧榮新案的標本價值在於其是在二審期間,通過排除非法證據進而認定被告人無罪,並通過政法機關協作補查證據查獲真兇,呼應了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要求,是司法程序糾錯的正面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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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車進北京長安街被處罰案

2016年10月16日,青島車主王女士駕駛山東牌照小汽車駛入北京東長安街,因違反「每天6時至22時,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在長安街及延長線新興橋(不含)至國貿橋(不含)之間等路段通行」的規定,被東城區交通支隊帥府園大隊執勤民警攔下處罰款100元、記3分。王女士以該規定區別性對待公民,違反了《憲法》第33條的平等原則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17年9月15日,王女士收到東城區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王女士提起上訴,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

該案雖小,卻頗受關注。近年來,我國不少大型城市採取了汽車限牌、限號、限行政策,甚至住房也有限購政策,社會影響巨大,熱議不斷。本案將這些政策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從輿論討論層面納入了司法程序,其審判結果值得期待。

個案促進法治

訴訟影響中國

感謝參與投票!

最終評選結果將根據網路投票結果結合專家意見,於2018年3月18日在「2017年十大影響性訴訟」評選活動揭曉儀式上公布。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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