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新郎悔婚,要回28萬的彩禮,我們該如何看待禮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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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微博熱搜近來關於結婚禮金的話題很多。看看這則新聞
就在昨天蕭山一位小哥去給哥們當伴郎,當他和新郎來到新娘的家裡時,遭遇的問題跟電視劇如出一轍。新外家裡臨時提了一個條件,要加碼18萬彩禮,並且要在新郎全款買的房子上面寫上本人的名字。新娘的媽媽很現實的說,萬一往後分手了呢?
聽到這話,新郎立馬就炸了,帶著車隊撤出了新娘的家裡。表示婚不結了,分手的後路都想好了,怎樣期望過一輩子呢?並且要收回之前支付的28.8萬的彩禮。
按照法律,這彩禮應該是可以要回來的,會算數的都曉得,28萬再加18萬,曾經小50萬了。這關於平凡家庭簡直是天文數字,當然這些錢可以對新郎來說擔負並不重,不過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關鍵這事兒做的太磕磣。
關鍵不在於錢多少,難道面子和金錢比起兒女的幸福更重要嗎?我們這裡的禮金風俗就特別重,每個地區有沒地去的價格,雖然不說都基本上在10萬左右,但是你少一分都是不行的?
這讓很多很深厚的戀人關係,因為「它」變成了心中的一道坎!雖然表面上是過去了,但是心理這件事永遠都在。
當然也有通情達理的家庭,他們更看重的是子女的幸福。兩個家庭商量著辦事,目的是讓子女能夠快樂。這才是初衷啊!不是嗎?
你們對於這件事又是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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