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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李燕建議:對不避讓救護車的行為嚴厲處罰

全國人大代表、齊魯製藥集團總裁李燕 齊魯製藥網站 資料圖

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齊魯製藥集團總裁李燕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她向大會提交了關於暢通救護車「生命通道」的建議。

李燕認為,120救護車執行搶救危重病人生命的任務,對心腦血管等突發重大疾病,危重外傷如觸電、斷肢,特別是呼吸驟停等疾病的患者,需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採取搶救措施,才能取得最好的治療效果。給救護車無條件讓路,是對生命的尊重。這既是法律賦予廣大駕駛員的法定義務,也是起碼的汽車文明和人道主義要求,給急救車避讓寫入很多國家的法律。

李燕表示,在現實生活中,經常看到很多車輛駕駛員只顧個人行車,無視救護車等的特殊路權,遇到了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拒不相讓,甚至擠占應急通道,造成交通堵塞,嚴重影響和耽誤救護車救人,讓寶貴的生命通道難以暢通。此外,人們也未將120救護車與110警車和119消防車「一視同仁」。

為保證救護車「生命通道」的暢通,李燕建議,第一,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大處罰力度,對不避讓救護車的行為制定明確具體而嚴厲的處罰標準,相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形成「不敢違」的震懾。進一步完善健全避讓救護車的法律法規。加強救護車優先通行權的司法和執法保障,正確解釋、合理適用法律,嚴格執法,賦予救護車優先通行權的法律規定以生命力,起到現實的保障作用。

第二,將暢通救護車「生命通道」列入文明城市(單位)考核指標體系,提升全社會精神文明素質。

第三,利用先進技術進行取證。加強城市智慧交通建設,利用交通監控系統、定位系統、人臉識別系統等技術手段,對違法違規進行取證,實現對道路和車輛的全覆蓋。同時,建議在每一輛120救護車前安裝攝像頭,對插隊、攔截、不讓路給救護車的車輛進行取證,相關數據共享給交管部門作為處罰的證據。已安裝行車記錄儀的救護車實現與交警部門警務執法設備的互聯互通。

第四,健全「120」和「122」聯動機制。122交通信息平台與120急救信息平台信息資源共享聯動,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向交通平台發出信號,由交通指揮系統對「120」救護路線提前控制,為「紅、綠」燈設定時差,提前提醒其他車輛繞行,減少救護車在路上堵塞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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