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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個稅起征點猜想,7000還是10000?

壹讀精選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5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開幕,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2018年,要穩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個稅起征點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話題,「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這一惠民政策一經發布就立刻引發了網民的熱議,據百度指數數據,「個稅起征點」話題的熱度曲線也在瞬間拉升,並在上午11時達到最高峰。

「個稅起征點」這幾日來也一直是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今日對周刊君表示:「這次(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有巨大的進步,一個月前在徵求意見稿里還沒有這一條,所以我們的政府工作報告還是吸納了很多方面的意見。」

個稅起征點猜想

「個稅起征點」這幾日來也一直是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

全國人大代表、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明珠就建議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上調至1萬元。在她看來,現在的80後已是社會的主流人群,正面臨著子女教育以及房貸壓力的不小負擔。因此她認為:「3500元個稅起征點要改,應該提高到1萬元。」

而李稻葵委員並不認同董明珠的觀點,他認為:「她這個建議就好像她的空調不冷了,往裡面加氟,但是她沒看到根本原因,漏氟了,修修補補,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對於個稅的起征點,3月2日,全國工商聯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提交《關於進一步推進稅制改革的提案》中,建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升至7000元。

在此之前,中國的個人所得稅自創立以來已經歷了3次上調。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決定徵收個人所得稅並制定800元的起征點。

2005年10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把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調整到1600元。

2007年12月29日,經十屆全國人大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從2008年3月1日起,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此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30日,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決定,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9月1日起施行。

個稅負擔將有望降低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提高,毫無疑問將會減輕老百姓的稅負,從而帶來可支配收入的增加。

目前全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35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達45%。想要計算出個人應納稅額,需要先計算出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征點

也就是說個人所得稅的計算不是以月工資為起征點計算,而是按照工資減去各項社保成本及起征點後進行計算。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速算扣除數

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稅率情況如下圖:

李稻葵委員認為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可以稱之為「工薪稅」。

個稅起征點提高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個稅起征點的提高一方面可以增加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也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從國際的大環境看,全球正處在競相減稅的大趨勢之下。通過減稅來吸引人才、吸引企業、吸引資本,可以增強國家的競爭力,從而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從國內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來看,自2011年個人所得稅調整以來,經過了7年的發展,我國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資都在上漲。以2017年中國各城市平均工資為例,在34個上榜的城市中,最高的北京為9240元,處於中游的南昌為6235元,排名墊底的長春為5332元。在目前3500元個稅起征點的背景下,當一個人的收入尚未達到社會的平均工資的情況下卻需要繳納個稅,這顯然是不太合理的。

因此,隨著經濟發展帶來的收入水平的提高,對個稅起征點進行相應調整也就勢在必然。

個稅起征點提高只是「一小步」

雖然通過個稅起征點的提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調節收入分配,但是個稅改革不單是起征點問題,還需要考慮到國家稅收總量、稅收的綜合與分類徵收等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3月3日在接受中國證券報採訪時表示,「國家的錢袋子與個人錢袋子必須綜合平衡,一旦失衡,偏向任何一邊就會導致公共風險,最終危及到所有社會成員。」因此,個稅起征點的提高需要有一系列的措施來進行配合,才能在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同時保證國家稅收的總體平衡。據李稻葵委員介紹,目前 「個稅佔到我們財政收入的7%。其中,70%歸中央,30%歸地方。」

對於如何保持這個平衡,董明珠也給出了一份建議。她建議在提高個人個稅起征點的同時,可以通過提高高收入人群體的稅負,來彌補因個稅起征點的提高而損失的稅收。

對於如何做好個稅調整工作,李稻葵委員總結了三個原則:第一,稅基一定要算準,稅收來源一定要全覆蓋,投資收入和工資收入要捆在一起徵收。第二,稅率一定要降。第三,減免一定要考慮家庭負擔,不要搞的太複雜。

可見,除了要考慮國家稅收的總量,個稅起征點的提高還需要在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方向上下功夫,需要綜合考慮不同地域、不同收入來源、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家庭負擔等群體的利益平衡。比如,在個人收入方面,需要綜合一個人的各項收入,包括不同地域的收入、勞動之外的資本收入等;在支出方面,也要對個人的再教育費用、住宅按揭貸款利息、子女撫養費用等支出進行綜合考量。

對於個稅起征點的上調所帶來的個稅整體性問題,劉尚希認為,由於此問題涉及到很多基礎性工作,比如收入的信息系統建設等,因此在關於個稅改革的基礎設施建立起來之前的改革「頂多是小改革。」

本文綜合自:新華社、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中國基金報等媒體

文:《中國新聞周刊》新媒體記者 韓忠強

來源 | 中國新聞周刊 (chinanewsweekly)

已授權,轉載請聯繫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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