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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絲:舊書之惑

每年高考完畢,總會看到有學生撕書發泄的新聞。「久在樊籠里,復得返自然」的學生們把用過的教材、參考書撕得粉碎,撒得滿地都是,作為淤積多年壓力的宣洩方式。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我就會思索一個問題:為何現在的舊書,重複使用率那麼低?一方面擁有書的人不太珍惜,另一方面是需要的人,又無法以低廉的價格、便捷的方式獲得舊書。這是一種奇怪的時代景象,書籍彷彿不再是知識與智慧的結晶,有著永存的價值,而已成為了一次性的用品。

愛書的人都知道《查令十字街84號》,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美國女作家海蓮·漢芙為了寫作,經常委託倫敦一家舊書店的書商找書薦書,雙方信件往來二十年,從未見過面,卻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誼。好萊塢也有不少電影是通過舊書來鋪墊劇情的。如《緣分天註定》,一個英國姑娘與一個美國男子在紐約邂逅,她把自己的聯繫方式寫在一本舊書的扉頁上,然後把書賣給一家舊書店,雙方是否能夠重逢聯繫上,就看男子過後是否能找到這本舊書。還有《確定地可能》,女主角的父親曾送給她一本《簡·愛》,其後佚失,男主角每次走過舊書店,都會進去看一看,最後找到了這本對女主角意義重大的舊書……

我一度以為這樣的劇情,是編劇為了渲染浪漫氛圍,故意虛構誇大的情節。後來一個居於美國的朋友,想找一本書,與歐洲的舊書商打了多次交道,最後以不菲的價格,買到了心儀的舊書。他由此表達出來的得償所願的愉悅,不僅讓我重新認識了舊書的價值,同時也知道了歐美的舊書經營,有著完整的銷售渠道,並不因為時代和科技的發展,就變得式微;反而藉助網路交易的便利性,更顯生氣勃勃。而這種非凡屬性,既彰顯了舊書的存在價值,也是舊書店獲得敬意的理由。

其實在過去,舊書的重複使用率一直很高。《儒林外史》第一回:「走到村學堂里,見那闖學堂的書客,就買幾本舊書。」明清時期,就有小販專門攜帶舊書和文具到學堂兜售,方便那些因家貧買不起新書的學童。至於文人雅士、京城大老,為了做文字訓估、名物考證、古籍校勘之類的工作,閑暇時到舊書店淘書,更是一種時尚。清末,王國維經常到琉璃廠找舊書考版本,每次都要滯留大半天時間。由於他識貨,也肯出價,舊書店的店伙和老闆都認識他,有了好書會為他留著,優先拿出來給他挑選。魯迅也是舊書市上的常客,他在教育部任職期間,每有空餘,就會到附近的琉璃廠淘舊書。他家藏的一萬四千冊圖書,大部分就是從舊書市上搜羅來的舊書。

我平時也經常到舊書市逛逛,但大多數時候,都很難找到一本心儀的舊書。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當今的出版業發達,為了追求名人效應或「粉絲經濟」,很多書經不起時間的沉澱和檢驗,喧鬧過後,就一切歸於沉寂;二是供應和銷售環節,沒有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如歐美的舊書店,顧客詢問某個類型的書,書店即使暫時沒有,也會想辦法通過自己的途徑,代顧客尋找。我前面提及的朋友,就是托舊書店尋找,買到了想要的書。價格雖然貴,但對於用得上的人來說,就是一種滿意的服務;三是盜版猖獗,很多絕版了的書,會被不法者用盜版的形式重新出版。過去由不肖子孫把家傳數代的絕版藏書低價變賣到舊書市,遊客經常能淘到珍本、善本的情況,再也看不到了。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今人的閱讀量下降,面對新書都沒有閱讀興趣,就更遑論舊書了,由此也無法形成舊書重複使用的風氣。八百多年前,朱熹在《朱子語類》里說:「今人所以讀書苟簡者,緣書皆有印本多了。」這句話在今天看來,仍有切中時弊之感——當可做的選擇多了,人們對已有的就不會太珍視!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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