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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至元朝的政治制度演變,原來「省」是這麼來的!

漢初仿秦實行郡縣制,同時又分封諸侯王。後來諸侯王的實力逐漸強大,對朝廷構成了威脅。漢景帝採納謀臣晁錯的建議消減諸侯國勢力。公元前154年,吳王劉濞聯合其他六個諸侯王,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起兵叛亂,「七國之亂」震驚朝廷。漢景帝殺掉晁錯,劉濞仍不退兵,揚言「我以為東帝」。漢景帝只好派兵出征,平定叛亂。事後朝廷不斷消弱諸侯王的權利,加強中央集權。

漢武帝

漢武帝在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的基礎上,頒布「推恩令」,規定諸侯王死後,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部分土地為列侯。結果王國越分越小,中央集權得到加強。

漢元期間,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之間的矛盾時隱時現,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治制度的演變。

唐朝中期,朝廷在地方設置很多節度使。節度使名為朝廷的番鎮,實際上在政治上有較大的自主權,經濟上掌握著財權,軍事上擁有強大的武力,往往發展成為地方割據勢力。唐中期安史之亂後形成的番鎮割據局面,持續一百多年,嚴重消弱了中央集權。

北宋初年,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宋太祖把主要將領的兵權收回中央,又抽調各地精兵強將,充實中央禁軍。行政上,中央派文官擔任地方長官,同時設通判負責監督。財政上,地方稅收一部分留地方使用,其他由國家掌控。這些措施的實施,改變了唐末五代以來番鎮割據的局面加強了中央集權。

元朝在地方實施行省制度,除河北、山東、山西由中央直接管理外。地方設行中書省,簡稱行省或省。行省長官由朝廷任命,行省之下設路、府、州、縣,邊遠民族地區設宣尉司進行管理。行省擁有軍事、經濟大權,不過權利收到中央的節制,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加強了中央集權,鞏固了多民族國家的統一。他的創立是中國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變革,中國省制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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