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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感情太累,不如談藝術

我特別討厭這樣一種文章的開頭,就是一上來,就給自己所要描述的主題進行一通毫無意義的定義,比如說像這樣:

「書籤(bookmark),是一種為標記閱讀到什麼地方,記錄閱讀進度而夾在書里的小薄片兒,多用紙、賽璐珞、或陶瓷等製成……」

或者這樣:

「表白,在《現代漢語詞典》里的意思是指對人解釋,說明自己的意思。現實生活中……」

真的,只要一看到這樣的內容,我就對文章剩下的內容失去了興趣,對作者的水平產生了質疑。這種套路,分明就是小學優秀作文範例裡面的模式啊!說白了,就是因為不知道怎麼寫出一個又吸引人又切合主題的開頭,走投無路,才會用這種方式吧。(希望看到這裡的家長朋友老師朋友千萬不要讓自己的孩子或者學生這樣寫文章,也希望這兩個句子的創作者朋友不要記恨我……你們的文章我是認真地看了的……)

但是,今天,——

我還真的準備用這樣的方式開頭。(光速打臉)

為什麼?

小的時候喜歡看字典,去查找每一個詞的意思和解釋。當時我非常崇拜的我的爸爸有兩個非常厲害的能力(爸 別傷心 我現在依舊崇拜你),一個是不用拼音部首檢索,就能在沒有任何標記的字典上恰好翻到他想找的那一頁(後來我也學會了……其實大多數人好像都可以吧……);還有一個能力就是,當我說出一個字或者頁碼,他就能準確地告訴我這個字在第幾頁或者這一頁有什麼字,當然,這個僅限於特定的那本詞典。這讓我對字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我記得我爸就跟我說,咱們生活中,越是常用的字詞,往往越難準確定義。我深以為然。

不信?那我就出幾個題吧——

請定義:火

請定義:光

請定義:局部 / 部分

請定義:邏輯

請定義:生命

請定義:藝術

是不是詞窮了?不過也別傷心,這樣的東西一不會考你,二是,就連那些編字典的人,也常常繞過直接定義,通過描述它的產生或成分等方法,「曲線救國」。

那麼我今天想定義的東西是什麼?

藝術。

我查了下百度百科——

妥了,連百度百科都把這個詞用三種不同的屬性來定義,那豈不是非常麻煩?對我們的理解沒有任何幫助。(有興趣的可以自己百度一下其他定義)

那我是怎麼理解藝術的呢?

我覺得,從廣義上講,藝術就是能夠讓人產生共情的創造物。

可能用詞不夠嚴謹,但是意思應該都懂。當然你也可能說:「你的意思我懂,但我不認為你是對的。」讓我慢慢解釋。

首先,這個定義的中心詞是「創造物」。這個很好理解吧?小說是創造物,金字塔是創造物,連桂林象鼻山也可以算作創造物——大自然的創造。

其次,「產生共情」。我不知道我為什麼用這個詞,但是我覺得,它就是表達了那個意思,即:藝術,能喚起人們心中積極的情感。所謂「積極的情感」,就是指「創造者希望見到的情感」。打個比方:你在看一部8.5分的恐怖懸疑片,心中湧起驚恐慌亂,雖然說「驚恐慌亂」是一種消極的感受,但這不正是創造者想要看到的嗎?而當你在看一部3.5分的「爆笑賀歲片」的時候全程冷漠,那這個電影就不能算得上是藝術。

當然還有另一種分支的情況:這個3.5分的片全程尿點,但裡面你老公xxx或xx的臉只出現了3秒引起了你的尖叫。雖然說這也是導演希望看到的,但這個電影還不能算是藝術——引起你產生積極情感的,只是出現那個演員的臉的那一段視頻而已,那是攝影的藝術,不是整個電影的藝術。

最後,稍微提一下「從廣義上講」。為什麼我要說「從廣義上講」呢?因為當下這個時代,信息的普及能夠讓比以前更多的人去評判一個新的創造物的好與壞,藝術與否。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想法,因此看待一個創造物的想法就不盡相同。從廣義上講,只要有人產生共情,就OK了;不過從狹義上講,「藝術」,應該是大多數人在大多數時間能夠產生共情的東西。所以說,廣義上,一個創造物是否是藝術,因人而異,也因時而異。

舉個例子。很多人把體育競技稱為「競技藝術」,那麼它就可以看作是狹義的、更多人認可的「藝術」。但我平常不喜歡運動,尤其是需要肢體接觸的競技運動,那麼大多數時間裡,我都不會把它當作藝術。但有的時候情況是不一樣的,比如說,高中籃球、足球班賽的時候,僅僅作為一個吶喊助威的場外觀眾,已經足夠讓我為之緊張焦慮、為之躊躇滿志了,所以在那一刻,我確確實實感受到了競技體育給我、給人類帶來的積極影響、巨大魅力和強大力量,所以在那一刻,我是認可它作為「藝術」而存在的。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讓你理解。

再舉一個例子,「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記》。這也是藝術,而且是狹義的藝術,即:不僅有人與之產生共情,而且從古至今有很多人都能從中找到想認識的人、想聽的故事、想要的答案。司馬遷在編撰的時候就已經立下願望,希望它能成為所謂狹義的「藝術」——

仆誠以著此書,藏之名山,傳之其人,通邑大都,則仆償前辱之責,雖萬被戮,豈有悔哉?

——司馬遷《報任安書》

這說白了,就是在講:我寫的東西,就算在深山老林里擱上個一百年,只要有後人看懂,也就值了!這就是一個有理想抱負、同時又盡心儘力的創造者對自己作品的企願。這,也就是「藝術」在人們心中的價值。

那究竟,有沒有人與之產生共情了呢?有,當然有,不是說「高中作文有三寶,蘇軾韓信司馬遷」嘛?記得一次周測結束,語文老師無奈地說,改了半個年級的卷子,韓信在胯下被辱了五十多次,司馬遷被辱了一百多次……真是「喪盡天良」啊!作為一個平常不怎麼看作文素材的人,我默默地收起了自己卷子上的「東坡居士」並低頭竊喜。

但是,明天我要分享的我高二寫的文章,卻是與韓信和司馬遷緊密相關的。(光速打臉×2)

不是為別的,只是為共情,為感動,為了,致敬。

(此處應該有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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