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塊廣告牌:在廣告牌上喊話,不犯法嗎?
假裝懂法的實習壹讀君 | 劉峙奧
在昨天的奧斯卡金像獎頒獎典禮上,《三塊廣告牌》不負眾望,斬獲最佳女主角和最佳男配角兩項大獎。該片講述了一個通過三塊廣告牌復仇的故事——
一位失去女兒的母親,為了抗議當地警察的不作為,在案發地租了三塊廣告牌,寫了如下內容:
RAPED WHILE DYING
姦殺而死
AND STILL NO ARRESTS?
兇手至今逍遙法外
HOW COME, CHIEF WILLOUGHBY?
怎麼會這樣,威洛比局長?
這三塊廣告牌將當地警局推向了風口浪尖,警長最終自殺。可見,這種一言不合就曝光的行為,效果驚人!那麼這種自帶熱搜體質的廣告牌是怎麼來的呢?
廣告牌極簡史
廣告牌,泛指一切傳遞廣告信息的戶外媒體。這種形式自古有之,在我國則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周記》記載在殷商時代,有個叫格伯的人將廣告刻於青銅器上置於室外。
隨後的幾千年,中國的廣告牌迅猛發展,在世界上居於領先地位,據統計,《清明上河圖》中有10面廣告幌子、23塊廣告招牌、4個燈箱廣告、大型廣告裝飾5座。
直到工業革命,通過霓虹燈、燈箱、路牌等更多元的形式帶動,以美國為代表的戶外廣告業迅速促進了整個世界範圍廣告業的大繁榮和大發展。
因此,哪怕在互聯網的浪潮下,戶外廣告牌依然保持著強大的競爭力。而且隨著時代的發展,廣告牌的內容已經從「商業廣告」擴展到「私事廣告」,國內外這種案例屢見不鮮——
那些年讓人啼笑皆非的私事廣告
國外某女生懷孕後卻發現男友失蹤了,無奈之下該女生花費5萬美元租廣告牌「通緝」渣男,最終取得聯繫。壹讀君不知該感慨她遇人不淑,還是真有錢。
英國一名主婦在發現老公出軌後,選擇在繁忙的謝菲爾德大道旁租賃巨幅廣告牌發布分手信,用這種驚天地、泣鬼神的方式甩掉渣老公。
不明身份者通過在特斯拉工廠外租廣告牌的方式呼籲馬斯克diss川普。據悉每天有21萬司機路過該廣告牌,但每月租金僅需5000美元,可以說性價比非常感人了。
2012年11月,北京小伙借用公交廣告牌求婚成功。不管是秀恩愛還是炫富,這種行為對貧窮單身汪都很不友好 o(╯╰)o
2017年5月20日,16所在杭高校的學生、校友採用戶外廣告的方式向母校告白,其中不乏知名企業家校友為母校送上祝福。
廣告牌喊話合法嗎?
然而,這麼做真的沒問題嗎?《三塊廣告牌》中,廣告的尺度不可謂不大,公然diss警局的行為合法嗎?
塞德里克:「韋爾比,你他媽的到底想幹什麼,立那一堆廣告牌,你沒想過這樣子會有法律後果嗎?」
韋爾比:「塞德里克,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塞德里克:「你想讓我給你這種小混蛋解釋什麼是法律後果?還有,別叫我塞德里克!」
韋爾比:「行為上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在他媽任何方面都沒有違反法律,我都查過了。」
塞德里克:「哦,是嗎?在哪兒查的?」
韋爾比:「在……書里。」
是的,書里規定在美國這種行為不違法。
嚴格意義上說,女主雖然租用了廣告牌,但發布的內容不具有商業用途,不能算作廣告。對該行為定性不能從廣告法的角度展開,而應從侵犯名譽權的角度展開。在美國,誹謗的構成要件為:誹謗的言論、言論虛假或錯誤、向他人散布、損害,構成誹謗必須滿足以上四個條件。劇中女主沒有使用任何侮辱性字眼,只是在追問真相,因此女主行為不構成誹謗罪。
但是,如果這種行為發生在中國是否合法存在理論爭議。有人認為這種行為不違法,因為該行為同樣不符合我國《廣告法》關於廣告的定義,不屬於廣告的範疇。同時,我國並沒有私人租用廣告牌的發布非商業信息的具體規定,尚存在法律空白。
有人認為這種行為程序違法,因為我國《戶外廣告法》規定戶外廣告位發布的內容需要經過工商管理局的事前審核。雖然女主發布的內容不是廣告,但是由於佔用了商業廣告位,也應接受事前審核。
按照後者的說法,如果社會背景換成中國,女主發布廣告前沒有經過工商部門審核。嗯,全劇終。
所以,在我國也可以發布私人戶外廣告,但要滿足以下規定,「戲精」就可以開始表演了:
首先,在廣告內容上不違背社會風俗,不泄露個人隱私,不涉及侮辱、誹謗,未經授權不使用他人肖像,不違法其它法律禁止性規定。也就是說,未經女朋友允許,在廣告牌上實名秀恩愛,可能涉嫌泄露個人隱私的喲。
其次,在發布程序上,廣告發布者需要事先向相關工商管理部門進行報備。
土豪炫富指南:刷臉時代廣場
了解了以上知識點,土豪們就可以愉快的發戶外廣告了,時代廣場是你最佳的選擇:
2016年9月,王俊凱的粉絲為了讓1億人知道他的生日,進行了環球刷臉的壯舉。
粉絲包下了11塊時代廣場廣告牌
粉絲不僅包下了時代廣場的11塊廣告牌,還在東京、首爾、墨爾本、巴黎、冰島投放了幾百塊廣告牌。同時,國內的大小機場、輕軌、商場也被一併刷屏。掐指一算,廣告費至少幾個億。
不過王俊凱並不是第一個在時代廣場刷屏的中國人,早在2011年1月的國家形象宣傳片中,我國科學界、商界、文體界的知名人士就登上時代廣場的顯示屏,展現了中國形象。
此後又有多家中國頂級企業,如天貓、格力等登上時代廣場的大屏。那麼投放費會不會很貴啊?
錯!時代廣場的廣告費比想像中的便宜多了,知乎網友爆料,發布8400分鐘的廣告僅需250萬;廣告買賣網則稱:每天播放120次15秒的廣告需要85000美元。
看來不止是高級人民幣玩家玩得起啊,普通土豪也可以參與嘛。白色情人節快到了,各位沒想好送女朋友什麼的壕們,時代廣場是你最佳的選擇。
參考文獻
1.羅健.美國廣告行業自律體系運作及特點[J].商場現代化,2008(34):33-34.
2.賴明.美國名譽權侵權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6(12):22-23.
3.《戶外廣告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25號。
本文法律相關內容採訪了北京四惠律師事務所的庄清忠律師,特此感謝。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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