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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特別的破案技巧

清人紀昀的《閱微草堂筆記》中寫了這麼一件事:

曩有縣令,遇殺人獄不能決,蔓延日眾。乃祈夢城隍祠。夢神引一鬼,首戴磁盎,盎中種竹十餘竿,青翠可愛。覺而檢案中有姓祝者,祝竹音同,意必是也。窮治亦無跡;又檢案中有名節者,私念曰竹有節必是也,窮治亦無跡。然二人者九死一生矣。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四》

說從前有個縣令,碰到了一件殺人的案子,結果一直找不到真兇。這縣令就急了,跑去城隍廟求城隍給他託夢。別說,這回城隍爺還真靈,縣令回去之後就夢見一個鬼,鬼的頭上頂著一個瓷罐,罐里種著十餘竿翠竹。縣令醒來之後,回憶做過的夢,覺得「祝」和「竹」同音,這肯定是城隍爺在指引他,於是開始找案件裡面姓祝的人。還真給他找到一個,可是查了半天審問拷打還是找不到證據。

這縣令想想,覺得肯定是自己把城隍爺的指示理解錯了,又想到竹子這東西有竹節,既然不是找帶「竹」的,那肯定是找帶「節」的沒錯了。於是又去找了一個名字中有「節」字的人,沒想到一番審訊下來依舊白忙一場。這下縣令沒轍了,只好把案件報給上面,可惜最終真兇也沒抓到,不然我倒是想了解下真兇倒底跟竹子什麼關係。至於那兩個倒霉鬼九死一生,如果知道這場牢獄之災不過是源自本縣這位青天大老爺的一場夢,不知道又會作何感想?

用祈禱神靈幫助、託夢解案的方法破案,聽起來純屬無稽之談,但是古人還真有信的。自董仲舒之後,一切都講究「天人感應」,斷案自然也不能免俗。心誠了,神仙自然也就來幫忙了。比如《折獄龜鑒》里收錄了這麼一個案子:

江南大理寺,嘗鞫殺人獄,未能得其實。獄史日夜憂懼,乃焚香懇禱,以求神助。因夢過枯河,上高山。寤而思之,曰:「河無水,可字;山而高,嵩字也。」或言崇孝寺有僧名可嵩,乃白長官下符攝之。既至,訊問,亦無奸狀。忽見屨上墨污,因問其由,云:「墨所濺。」使脫視之,乃墨塗也。復詰之,僧色動。滌去其墨,即是血痕,以此鞫之,僧乃服罪。

江南大理寺審理一樁殺人案,也是毫無頭緒的時候,主管的官吏日夜擔憂,就焚香祈禱,來請求神靈出手相助。果然晚上就夢見過枯河,上高山。醒來之後這位官吏就開啟了解夢模式:「河無水,那就是可字。山而高,那就是嵩字了」(你看這水平就是不一樣,要是前面那位縣令,估計又要滿世界找名字中帶河帶山的了)

有人說巧了,崇孝寺正好就有個叫可嵩的僧人。官吏就報給長官,長官發了文書,把那個叫可嵩的僧人給抓來了。一開始可嵩表現的很鎮定,官吏也沒找到證據,直到忽然發現可嵩穿的鞋子上有墨跡,就問他緣由,可嵩回答說是不小心濺上去的磨痕。官吏讓他把鞋子脫下來仔細查看,發現是用墨塗上去的(塗抹上去的痕迹跟濺上去肯定不一樣啊),再問的時候可嵩神色慌張。官吏於是派人洗去墨跡,最終發現了血痕,這樣才讓可嵩最終認了罪。

這就是祈求神仙幫忙最終破案的正面典型了,若是運氣再好一些,碰上一個業務熟練又認真負責的神仙,連謎都不用猜,他會直接把真兇給你送上門來。《折獄龜鑒》還有一個案例:

南唐升元格:「盜物及三緡者,死。」廬陵豪民曝衣,失新潔衾服直數十千。村落僻遠,人罕經行,以為其鄰盜之。鄰人不勝楚掠,遂自誣服。詰其贓物,即云:「散鬻於市。」無從追究。赴法之日,冤聲動天,長吏以聞。先主命員外郎蕭儼覆之,儼齋戒禱神,佇雪冤枉。至郡之日,天氣晴和,忽有雷聲自西北起,至失物家震死一牛,剖其腹,而得所失物。乃是為牛所啖,猶未消潰也。

南唐升元格規定:偷盜達到三緡的,就判處死罪。廬陵一個大戶人家晒衣服,丟了價值數千錢的被子衣服。所在的村莊很偏僻,沒什麼外人經過,大家就懷疑是鄰居偷的。鄰居屈打成招,只好胡亂編造,說是自己偷的,贓物已經賣掉了,行刑的那天又大聲喊冤,最終驚動了李昪。李昪讓員外郎蕭儼重新審理此案,蕭儼就齋戒焚香祈求神靈,希望能幫助那個罪犯洗清冤屈。不知求到了哪路神仙,這位神仙還真負責,等蕭儼到了廬陵,那天本來天氣晴朗,卻突然有雷聲從西北那邊傳來,到了丟失東西的人的家裡,劈死了一頭牛。蕭儼讓人剖開牛腹,果然發現還沒被消化的衣物,正是所丟失的那些。

當然了,不是所有神仙都講究一條龍服務,直接幫忙到底的,更多的時候,還得靠破案的官員自己努力,否則像那位縣令一樣自己業務水平不精,神仙給了再多提示也是白搭。有時候,審案的官員們不僅得學會解自己的夢,還得會解別人的夢。依舊是《折獄龜鑒》里收錄的一個案例:

前秦苻融,為司隸校尉。京兆人董豐,遊學三年而返,過宿妻家。是夜,妻為賊所殺,妻兄疑豐殺之,送豐有司。豐不堪楚掠,誣引殺妻。融察而疑之,問曰:「汝行往還,頗有怪異及卜筮否?」豐曰:「初將發,夜夢乘馬南渡水,返而北渡,復自北而南,馬停水中,鞭之不去,俯而視之,見兩日在於水下,馬左白而濕,右黑燥。寤而心悸,竊以為不祥。還之夜,夢如初。問之筮者,云:

『憂獄訟,遠三枕,避三沐。』既至,妻為具沐,夜授豐枕。豐記筮者之言,皆不從之。妻乃自沐,枕枕而寢。」融曰:「吾知之矣。周易:坎為水,離為馬。夢乘馬南渡,旋北而南者,從坎之離。三爻同變,變而成離。離為中女,坎為中男。兩日,二夫之象。坎為執法吏,吏詰其夫,婦人被流血而死。坎二陰一陽,離二陽一陰。相承易位,離下坎上,既濟。文王遇之囚羑里,有禮而生,無理而死。馬左而濕,濕,水也。左水右馬,馮字也。兩日,昌字也。其馮昌殺之乎?」於是推撿,獲昌而詰之。昌具首服,曰:「本與其妻謀殺董豐,期以新沐、枕枕為驗,是以誤中婦人。」

前秦苻融擔任司隸校尉的時候。有個叫董豐的在外遊學三年後回來,在妻子娘家住宿。這天晚上妻子被人殺害,妻兄懷疑是董豐所為,把董豐送官。董豐受不了刑罰拷打,屈打成招承認自己殺妻。苻融審察後覺得事有蹊蹺,就問董豐說:「你出門往返,路上有遇到什麼怪異的事以及卜筮嗎?」

董豐回答說:「當初將要出發時,晚上夢見乘馬南渡河流,返過來又北渡,又從北向南,馬停在水中,鞭打也不走。低下頭看,看見有兩個太陽在水中,馬左邊白而濕,右邊黑而干。醒來後心悸,私下覺得是不祥之兆。回來的那天晚上,又做了同樣的夢,就去問占卜的人,占卜的人說:『這是有牢獄之災,要遠離三枕,避開三沐。』到家後,妻子為我打水沐浴,晚上給我枕頭。我記起占卜人的話,就都避開了。妻子就自己沐浴,枕著枕頭睡覺。」

苻融說:「我知道了,馬左而濕,濕,水也。左水右馬,馮字也。兩日,昌字也。大概是馮昌殺的吧?」就把馮昌抓來,一問,果然他就是兇手。原來馮昌和董豐妻子通姦,兩人本來約定好了以沐浴和枕著枕頭為信號,結果董豐因為夢的緣故避開了沐浴,馮昌就誤殺董豐的妻子。

苻融解夢可不僅是拆字,還有更玄乎的一大段分析,我沒研究過周易,當年周易選修課也都沒好好聽,所以看不懂原理,基本就照原文不解釋了。苻融說:「周易里說:『坎為水,離為馬。』你夢見乘馬南渡,向北又回去向南,這是從坎卦變到離卦。三爻同變,變而成離。離為中女,坎為中男。夢見兩個太陽,是二夫之象(妻子和外人通姦)。坎為執法吏,吏詰其夫,婦人被流血而死。坎二陰一陽,離二陽一陰。相承易位,離下坎上,既濟(所以董豐有牢獄之災,反而是險中得生,妻子則是代替董豐被誤殺)。」

看完這一段分析,我才算深刻理解了開頭那位縣令失敗的真正原因,這才叫有理有據令人信服,比滿大街找姓祝名節的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話說回來,苻融也有破綻。「馮之馬邊非水,乃冰也;昌之日下非日,乃曰也」馮字的左邊並不是水字,而是冰字。昌的下面也不是日字,而是曰字。不過這都是細節問題,反正兇手已經抓到了,人家就叫馮昌嘛。

其實,就如紀昀在最初那則事例之後的評論「夫疑獄,虛心研鞫,或可得真情。禱神祈夢之說,不過懾伏愚民,紿之吐實耳。若以夢寐之恍惚,加以射覆之揣測,據為信讞,鮮不謬矣。古來祈夢斷獄之事,余謂皆事後之附會也。」,斷案重要的是細心研究,重視證據,這樣才能找到真相。禱神祈夢,只不過是哄騙威懾別人的把戲罷了。如果真把夢裡的東西當成破案的指示,費盡心思去猜測,實在是荒謬。至於從古至今那些祈夢斷獄的故事,終究,也只是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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