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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常的一天,日常的事件

床被:是我不好睡?

書本:是我不好看?

音樂:是我不好聽?

電腦:是我硬碟沒片?

影院:是我沒上新片?

內環:跟你有仇?天天來踩我,今天還踩這麼久?

……

……

對不起,我錯了……

今天3月3日,一個尋常的周六。

如題所言,這是尋常的一天,跑步也是日常的事件——是跑步,不是五十公里。

為什麼會去跑了五十公里呢?不過是天朗氣清,清風吹拂罷了。

這樣的周么,作為一名跑者,實在是沒有理由不去跑步啊!

如果要找借口,那晴朗可以算作炎熱,清風可以算作襲人,一百左右的PM2.5值,也可以算作「有害健康」——雖然的確有,但鄭州這座城市,一年到頭真沒多少藍天白雲,這樣的日子,該且過且珍惜的。

昨夜一不小心沒有,三點半還沒睡——好吧,很不小心。所以清晨八點半醒來,依然不大情願起床。畢竟睡了還不到五個小時咧。繁瑣的日常,一直拖到過十一點才出門,等熱身完畢跑起來,已是十一點二十三分了。

內環一圈不算長,五十公里卻不算短。

前十公里耳朵交給了朴樹的專輯《獵戶星座》,第二個十公里交給了Jam的各張EP。

墨鏡里陽光變得暗淡,而溫熱絲毫不減。倒是強風吹過,分外涼爽。平常跑步是不帶手機的,一來帶手機本身影響跑步,二來使用手機也影響跑步;但歌是想聽的,如果能不用耳塞就好了——可是功放是不大忍心帶的,我欣賞的歌曲未必合別人的心境。

跑到半程時右膝蓋有些許刺痛,只好減速,並且每隔一圈都停下來做些拉伸。30公里和42公里更是休息了一陣。備賽的長距離耐力跑,本不注重速度,更不敢任性再傷了哪裡。

除了膝蓋,右腳背左上方的大筋也勒得生疼。(前幾天去健身房跑跑步機,心想和路跑不同,就穿了鞋楦偏窄的那雙耐克鞋,結果半程下來還是勒到腳了。)

雖然換了的鞋子是合腳的,但勒傷需要時間恢復。在恢復之前跑步,應對的方法是:不系細帶,只挽一個結塞在前面的鞋帶交叉里。

關於跑長距離這件事。我個人認為只要肯「浪費」這個時間,跑者是都能夠完成的(關於跑者的定義可以參見2月28日的文章)。無非是快慢的問題。慢,就需要「浪費」更多的時間。

有的人是不捨得在這上面花時間,不是完不成。(對未經過基礎練習的「菜鳥」,對有過練習但一曝十寒的「跑步的」,心血來潮去跑的話,當然也會是困難而危險的事。)

跑完五十公里,並沒有多少成就感。只是堅持完成出發前在朋友圈揚言的「不跑完五十公里就不回來了」,還是心滿意足。

乘興而來,盡興而歸,圓滿。

其實今天跑長距離,還有另一個原因。——明天再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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